知法、見法、得法、不由於他
無我-一個流傳逾2500年的古老迷思(12)
台灣的香光翻譯群把泰國佛使比丘的著作《Anatta》直接中譯為《無我》一書,但我懷疑這可能是因襲華人1600年來一直將Anātman (Anatta)─非我─扭曲為無我而造成的誤譯。因此,一再地懇請通曉中、泰語文的尊者S.Ha幫忙查詢泰文原著的翻譯究竟是「無我」還是「非我」?尊者依據泰文網站:https://www.pagoda.or.th/buddhadasa/201 ... -57-3.html 明確地答覆:「意思是指不是我,不是自我。」也就是泰文的意譯為「非我」。接著,學過泰語的Albert法友也在仔細聆聽YouTube影片後明白地告知:「我確定現在隆波帕默(泰籍尊者)說『三法印』裡的第三樣是『非我』,不是『無我』,雖然中文字幕翻的是『無我』,但泰語說的是 “mai chai duo rui(羅馬拼音)-不是我”(註:mai chai-不是,duo ruo-我),而非”dua ruo mai mee-無我”。 但尊者在其他開示也有說 ” dua ruo mai mee-無我” 的用詞。」
雖然泰國語、文都將巴利語 ”Anatta” 一詞翻譯為「非我」,但筆者還是想要更深入地探究南傳佛教的尊者們究竟是如何詮釋「非我」的內涵?於是隨機抽樣、瀏覽而摘錄了幾位尊者的著作片段,提供給大家檢視、參考如下:
1. 佛使尊者(泰國)
(1) 《佛法真實的面貌》:
①我們這五蘊四大和合的身軀,是屬於一個「虛有的我」或「假我」,那裡有永久不朽的「我」呢?
②當我們把人體分析為五蘊(五種精神成份)時,我們會覺察到五蘊是性空而非有的,因為一旦四大不調和乃至根身毀壞時,因四大即離散而五蘊亦消失,再也不能發起任何作用。既然構成人身的四大五蘊皆性空,那來的一個有實質的「我」呢?
③我們可以完全拒絕那虛假的自我主義,並能斷定眾生非一個「自我」,也無一個「自我」。
(2) 《菩提樹的心木》:佛法旨在告訴我們,沒有一個自我,也沒有任何屬於自我的東西,有的只是誤解妄心。
(3) 《生命之囚》:依日常語言,「空」的意思是沒有任何物質;依法的語言,是指沒有「我」、「我所有」的意識。
2. 阿姜查尊者(泰國)
(1) 《何來阿姜查》語錄:
①No.93一位虔誠的年老婦女從鄰省出發,開始她的朝聖之旅。他跟阿姜查說,她只能停留短暫的時間,她必須回去照顧她的孫子;此外,因為她已經是位年老的婦女,所以她請問阿姜查,是否可以給她做個簡短的開示。於是,阿姜查便非常強硬地答道:「嘿,聽著!當下沒有任何人存在,如此而已!沒有主人、沒有人年老、沒有人年輕、沒有人可以好或壞、虛弱或強壯,如此而已──只是自然的種種元素在運行罷了,一切皆空。沒有人生,也沒有人死!那些說生說死的人,是在說無知的童言。在心的語言裡,法的語言裡,沒有生和死這檔事。」
②No.96人們不去學習超越善、惡,其實這才是他們應該學習的。他們說:「我要成為這樣,我要 成為那樣。」可是,他們卻不說:「我什麼都不做,因為事實上,根本沒有『我』存在。」 這點是他們所不學的。
③No.97一旦你瞭解無我時,那麼,生命的重擔便消失了。你會和世界和平共處。當我們看透自 我時,就不會再去執著快樂,而且能真正地快樂。學習以不掙扎來放下、單純地放下, 還原你的本然--沒有握持、沒有執著,坦然自在。
④No.98所有的身體都是由地、水、火、風四大元素所組成。當它們聚集而成身體時,我們就稱它是女的,男的,並給它命名等等,以便使彼此更容易確認。但事實上,並沒有任何人 存有,有的只是地、水、火、風而已。所以,別過度興奮或被它所迷惑;如果你真正地往內仔細看的話,你將找不到任何人存在。
3. 帕奧禪師(緬甸)
(1) 《如實知見》:
①在三十一界當中沒有自我存在,只有無常、苦、無我的名色與它們的因緣;在三十一界之外也沒有自我存在。
②「觀禪正見」,即:透視名色及其因緣無常、苦、無我本質的觀智;「道正見」與「果正見」,即:以涅槃為對象的道智與界智。所有這些正見都稱為四聖諦的正見(catusacca-sammā-diṭṭhi)
③如果用觀智來觀察佛陀,則你將見到究竟的名色或五蘊,它們是無常、苦、無我的,沒有一個我存在。
④舉例而言,如果有人問你:「免子頭上的角是長的還是短的?」你要如何回答呢?或者有人問你:「烏龜身上的毛是黑的還是白的?」你要如何回答呢?如果你說免子的角是長的,那意味著你承認免子有角;如果你說免子的角是短的,那同樣意味著你承認免子有角。再者,如果你說烏龜的毛是黑的,那意味著你承認烏龜有毛;如果你說烏龜的毛是白的,那同樣意味著你承認烏龜有毛。同理,如果「我」根本不存在,我們無法講說「我」與五蘊之間的關係;即使佛陀也不回答這類的問題。為什麼呢?如果佛陀說五蘊與我有關係,那意味著佛陀承認有我;如果佛陀說五蘊與我沒有關係,那同樣意味著佛陀承認有我。這就是為什麼佛陀不回答這一類問題的原因。所以,我想建議你修行到觀禪的階段,那時你就能去除這種我見。
4. 馬哈希尊者(緬甸)
(1) 《毘婆舍那禪修法》:
①因為我們未能注意這些心識的活動,導致我們認為是有個「人」或「存在的主體」伴隨著它們。我們一向認為那就是「我」—在幻想、思想、計劃、認知(或覺察)。我們認為從小到大就一直存在著一個「人」的主體。實際上,並沒有這樣一個「人」存在。
②未能或疏於注意這些感受,就會讓你認為:「我僵硬了,我覺得熱,我疼痛。我剛才還好好的,現在因為這些不愉快的感受而不舒適。」以自我的立場來認知這些感受是錯誤的。真正地,並沒有一個「我」包含在裡頭,只是一連串,一個新的不愉快的感受接著另一個而已。
5. 羅睺羅化普樂(斯里蘭卡博士比丘)
(1) 《佛陀的啟示(What the Buddha Taught》
第六章〈無我的教義(Chapter 6. The doctrine of no soul: Anatta)〉:
①一般用到「靈魂」、「自我」、「個我」或梵文裡的「神我」(Atman)這些字眼的時候,它們所提示的意義是:在人身中有一恆常不變、亙古長存的絕對實體。這實體就是那千變萬化的現象世界背後不變的實質。照某些宗教說,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個別的靈魂,這靈魂是上帝所創造的。人死後,它即永久地生活在地獄或天堂裡,而它的命運則完全取決於它的創造主的裁判。依另一些宗教的說法,這靈魂可以歷經多生,直到完全淨化,最後乃與上帝或梵天或神我合一,因為當初它就是從這裡面流出來的。這個人身中的靈魂或自我是思想者、感受者、一切善惡行為所得獎懲的領納者,這種的觀念叫做我見。
②在人類的思想史中,佛教是獨一無二不承認這靈魂、自我或神我的存在者。根據佛的教誡,我見是虛妄的邪信,與真實絕不相侔。它只能產生「我」、「我的」之類有害的思想、自私的慾望、貪求、執著、憎恨、瞋恚、貢高、我慢、自利主義,以及其它染污不淨法等種種問題。它是世間一切紛擾的泉源:從個人間的衝突,以至國與國間的戰爭,莫不以此為根由。簡言之,世間一切邪惡不善法,無一不可溯源到這一邪見。
③無我(或無靈魂)教義是緣起論的推論,也是分析五蘊所得到的自然結果。
④根據緣起法則,也根據眾生為五蘊和合而成的這一分析,在人身內或身外,有一常住不變的實質,名為神我、我、靈魂、自我、個我,這一觀念,只能被認為是一種邪信、一種心造的影像。這就是佛教的無我(或無靈魂)教義。
時逾半世紀,當我重新檢視1971年引導我進入佛門的名著《佛陀的啟示(What the Buddha Taught》第六章時,不禁啞然失笑,心中隨即浮現佛陀所教導的「四大教法(準則)」:無論在哪個國度(地方),聽到某比丘自己宣稱或轉述某上座尊者、某有德僧團或某多聞比丘宣稱:「這是聽聞自佛陀的教導。」那麼!身為一個佛弟子都必須要「依經依律」加以辨識,才能釐清其言論的真偽。今天欣逢2024年的佛陀紀念日(5/22),這是澄清千古混沌的良機,誠摯地邀請你先仔細地閱讀諸上座尊者們的論述,或許其中某位尊者正是你最尊敬的皈依師,不知你是否也願意「依經依律」來辨識令尊師的言論呢?上列尊者們的言論是否真的符合佛陀所教導的「非我」呢?不知你辨識的結論是下列哪一個選項?
1. 每位尊者都以自己的論述正確地詮釋了佛陀所教導的「非我」。
2. 某位或某幾位尊者正確地詮釋了佛陀所教導的「非我」,某位或某幾位尊者則錯誤地詮釋了佛陀所教導的「非我」。
3. 每位尊者都曲解了佛陀所教導的「非我」。
各位讀者!漢譯《雜阿含經》上常提到「知法、見法、得法、不由於他」,如果你能夠「依經依律」辨識上列尊者們的論述而作出正確的結論,那麼你就不會再隨著歷代祖師、大德的舌頭而擺盪,也不再隨著譯師、學者的筆桿而搖晃了。各位讀者!你是否已經「於法得不壞淨(對於世尊的正法律已建立不動搖的信念)」?歡迎分享一下你的結論以及辨識的跡證和過程。祝大家衛塞節法喜充滿!(slake2024/5/22 於台中,感謝林淑敏法友協助校對!)
圖片:《佛陀的啟示(What the Buddha Taught》
說明:時逾半世紀,當我重新檢視1971年引導我進入佛門的名著《佛陀的啟示》第六章時,不禁啞然失笑!
祇園導覽
Re: 祇園導覽
諸天吶喊!(1)
在《無我vs.非我》1.3章節裡曾依據南北傳三藏,試著為大家介紹某些天神的特質如下:
「三部經文都提到這位天子放大光明遍照祇園,可見這是一位高級的天神。事實上,祂正住在一個有比丘安居的森林裡。我們只要查閱《雜阿含經˙林相應》或《相應部˙森相應》就可以知道,森林天神中有許多虔誠、熱心、正直又有智慧的護法神,祂們除了聆聽、發問並充分了解佛陀的正法律之外,也經常關懷比丘們的修習狀況。當雨安居結束,比丘們要離開森林時,祂們也會感到難過不捨;遇到有比丘懈怠、心懷不善念或懊惱愁憂時,常常會以佛陀的教導加以勸誡、警告或慰勉。甚至,連比丘違反作息時間都會加以關切、警示,例如:有位比丘習慣在白晝整天精勤禪修,晚上太累了,倒頭就呼呼大睡到天亮,森林天神就說偈警示他不許貪著睡眠。因為依照僧團作息慣例,比丘必須於初夜、後夜經行禪修,不許賴床。」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天性之外,在嚴重污染僧團的情況下,天神也會表現出另一種鮮為人知的性格,這也是出於他們虔誠護持僧團和僧園清淨的高標準──遠超越人類的潔癖──亦即他們絕對無法容忍污穢、骯髒的事情在僧團或僧園裡發生。一旦發生了,他們就會吶喊、抗議,把醜陋、噁心而令人氣憤的訊息,輾轉傳播到諸天界。諸天具有正直誠實、不諂曲、不鄉愿、不向惡行妥協的心理素質,他們並不畏縮於公開揭露和傳播比丘的重大穢行,甚至是刻意要讓僧園裡的特定長老、大德聽聞、知悉,以利僧團裡主事的長老作出正確的處置;猶如人類社會的諸賢達必須嚴格地檢視、批判、譴責那些具有影響力而犯下大過的公眾人物一般,以輿論的壓力讓公權力或長官作出去留或處罰的決定,這樣才有助於提升整體(不論是天界或人間)的進步與福祉。以下就根據南傳大藏經,律藏經分別(Sutta-Vibhaṅga)第一卷 大分別波羅夷(5.1~5.11經)來簡述佛陀時代裡所發生的一件關於「諸天大叫喚」的檔案如下:
1. 時間:公元前517年,僧團成立12年後。
2. 地點:
(1) 世尊住在毘舍離國大林之重閣講堂。
(2) 毘舍離附近,有個迦蘭陀村,村裡有個富二代名為須提那迦蘭陀子,不惜以絕食幾至喪命要脅父母同意其出家。
3. 事件簡述:
(1) 須提那迦蘭陀子,在世尊座下出家,受具足戒,修頭陀行,亦即:住在阿蘭若(山間林下、荒郊曠野)者、乞食者、著糞掃衣者、次第乞食者。
(2) 須提那迦蘭陀子出家後就住在跋耆族的村落附近,因為遭逢嚴重的飢荒,僧團行乞非常艱辛、疲困,幾乎難以維生。
(3) 須提那迦蘭陀子於是引領僧團遊行前往故里托缽。親戚朋友得知消息就送來60大盤餐食,須提那悉數轉送、供養僧團,讓親友得以布施作福;而逕自沿路次第乞食,前往俗家。
(4) 到達俗家門口時,正好遇到婢女出來準備倒掉廚餘,頭陀行者就詢問並請她將剩飯、剩菜倒入他的鉢內。
(5) 機伶的婢女從乞食者的手相和聲音,認出了這位沙門應該就是少爺,隨後就通報主人家。
(6) 父親於是沿途追趕,終於找到並一把抓住須提那的手,一路把他拉回家裡。母親更是殷殷勸誘、再三地苦苦哀求他還俗回家,居家享受榮華富貴和五欲之樂,並以布施行善作功德即可。但須提那絲毫不為所動,也再三地說明自己並非衝動、冒眛地出家,更堅持出家修梵行才是他的最愛。
(7) 最後,父母只能使出殺手鐗,要求他:「須提那!我們家實在是財豐食多,有充裕的金銀、財貨、資具、女婢等。所以,須提那!你必須給我們留下子嗣,千萬不能讓離車國王以沒有子嗣為由而沒收我們家偌大的財產。」須提那回答:「媽!這我做得到。」母親:「須提那!你住在哪裡呢?」須提那回答:「媽!我住在大森林中。」然後離去。
(8) 事後,婆媳相約,於經期已過,適逢受胎期(排卵期)間,就化妝、打扮成須提那所喜愛的模樣,前往須提那住止的大森林中,再度要求兒子務必為家裡留下子嗣。於是,須提那挽著俗家妻子的手臂進入大森林中,兩人接著進行了三次交媾。
(9) 當時,由於僧團成立12年來一直保持著清淨無瑕的修行生活,所以世尊尚未制定任何一條戒律,須提那並不知道比丘行淫是有罪的行為。但這樣的行為還是引起了天神極大的不悅,乃至大聲抗議!
4. 諸天大叫喚(取材自CBETA漢譯經典):
(1) 地居天率先大叫喚:「喂!一直保持真實無垢穢、無過患的僧眾,由須提那迦蘭陀子而生起了垢穢、生起了過患。」
(2) 聞地居天之叫聲,四王天也同樣叫喚:「喂!……」
(3) 乃至忉利天……夜摩天 [P.19] ……乃至……兜率天……乃至……化樂天……乃至……他化自在天……
(4) 乃至梵眾天亦大叫喚:「喂!一直保持真實無垢穢、無過患的僧眾,由須提那迦蘭陀子而生起了垢穢、生起了過患。」如是,大喊之聲傳達到梵天界。
5. 世尊開始為僧團制定了第一條戒律──波羅夷戒:
(1) 世尊喝叱須提那:「愚人!汝乃眾多不善之最初犯行者、先驅者。愚人!此非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增長也。愚人!此實是使未信者不生信,已信者部分轉向他去也。」
(2) 世尊:「諸比丘!然,以十利故,我為諸比丘制立學處,為攝僧、為僧安樂、為調伏惡人、為善比丘得安樂住、為防護現世漏、為滅後世漏、為令未信者生信、為令已信者增長、為令正法久住、為敬重律。諸比丘!汝等當如是誦此學處──任何比丘,若行不淨法者,是波羅夷不共住(擯出僧團,永不得再於佛門剃度)。」如是,世尊為諸比丘制立學處。
後記:
(1) 須提那是在世尊制戒前行淫,所以並不算違破第一波羅夷戒,也沒有被擯出僧團。
(2) 後來,尊者須提那之故妻,懷孕而生下了一個男孩,名曰「續種」。他們二人後來都出家,均證得阿羅漢果。
今逢2024/10/17僧自恣日(Pavāranā Day,漢譯:缽和羅日),意即在此雨期安居屆滿三個月的結束日,隨喜他人舉發自己所犯的過錯,得以「內彰其私隱,外顯其瑕疵。」以此發露懺悔,而得清淨。當日,僧團也會舉行製作迦絺那(Kathina)衣的儀式,因此亦稱「供僧衣節」。在家居士在此後一個月內,都可以供養布料給僧團製作袈裟。在這個殊勝的自恣日裡,要特別轉述另一件「諸天吶喊」的檔案如下:
1. 時間:2013/1/10日15:00~22:00之間。
2. 地點:
(1) 雲南曼聽的法樂禪修園(今法住禪林的前身)。
(2) 都罕聽長老(Anālayo Mahāthero)的庫邸(寮房)裡。
3. 關係人:
(1) 男當事人──瑪○德(禪園導師)
(2) 女當事人──孫姓十戒尼
(3) 見證舉發人──康寧居士(僧團所信賴的淨人)
(4) 當夜聽取懺悔人──無畏尊者 (Bhante Abhaya僧團督導)
4. 事件:詳情暫且不表,將視相關人士的後續行動,再考慮是否陸續發佈?
5. 諸天吶喊:
(1) 西雙版那森林區的地居天神於2013/1/10初夜時分(約21:00—22:00之間)發出吶喊,輾轉傳播至諸天。
(2) 台灣領域的天神於後夜時分(2013/1/11約04:50—05:00之間),將非常明確而扼要的訊息傳輸給當時住在台中市太平區的某居士。
(3) 某居士經過長期斷續地沈思、辨識並權衡輕重緩急之後,終於在保持沈默11年9個月又6天後,選擇在此殊勝的僧自恣日(2024/10/17),試著透露出部分訊息。
(4) 某居士願意透露訊息的理由:為了讓今日的佛教徒仍有機會知道,經律裡所記載的諸天,並非像當代某些號稱原始佛教的大師所宣稱的,那只是古印度婆羅門對傳統天宮所流傳的神話而已。值得僧俗共同警惕的事實是:即使在佛陀滅度2500年後的AI科技時代裡,諸天依然不樂見、不容忍僧團或僧園裡藏污納垢。
(5) 某居士透露諸天吶喊的用意:主要還是抗議當事人犯下重大惡行且未真誠、坦白而完整地發露懺悔,嚴重地玷污了僧團和僧園。至於所傳輸的訊息則可讓當時僧團的督導人,乃至後續主導僧殘懺儀的主持人有機緣知道該案的事實真相,重新檢視處分過程中的覆藏、粗疏、失誤之處,乃至察覺該事件並未依律制而得到完全的懺悔清淨,甚或犯下更嚴重的罪行。
(附註:即使只是一個犯下僧殘重罪者,在他還沒有完全懺悔清淨的情況下,仍必須離開僧團而住到別的地方去繼續反省悔過(類似世俗的關禁閉),直至完全懺悔清淨為止;這段期間,破戒者沒有資格跟僧團的成員說話或一起進食、布薩、經行等,更沒有資格為僧俗二眾說法;而其他僧人若接納、擁護、追隨一個違破僧殘重戒且未懺悔清淨的人,也是錯誤的行為。)
(6) 某居士強調:諸天傳播的訊息非常扼要,卻能一針見血揭櫫事實的真相;他認為該事件的關係人等,理當細心思接惟並解讀下列訊息的○處。如有必要,該居士亦願向如法如律的僧團說明完整的訊息。至於一般人士當然難以,也沒有必要解讀這則訊息;如果對此事件心懷疑慮的話,也可以請港澳地區的讀者把貼文轉發到大陸或西雙版納的QQ群,再次求證看看到底有沒有發生過這事件?其他地區的法友則不妨猜猜看,天神為什麼要把發生在西雙版納的這則訊息,輾轉、刻意地通知台灣的某居士?
(7) 諸天當時所傳播的部分重大訊息如右:「○通安○!」
後記:
(1)事發之後,有一段時間,都罕聽長老都不回到他所住的那間,曾經被玷污的庫邸。
(2)信眾崩潰,正如佛陀所言:「愚人!此實是使未信者不生信,已信者部分轉向他去也。」
今逢佳節,特於此僧自恣日,慶賀正直、誠實且如法如律的僧伽圓滿地完成2024年的雨期安居,戒臘又增長一歲!也隨喜各地信眾慷慨布施迦絺那衣的功德!祝願世尊的正法律久住人間,永續地庇護人天!(slake2024/10/17於台中,謝謝淑敏法友協助讀校)
圖片說明:西雙版納的原始森林及其吉祥動物──孔雀
在《無我vs.非我》1.3章節裡曾依據南北傳三藏,試著為大家介紹某些天神的特質如下:
「三部經文都提到這位天子放大光明遍照祇園,可見這是一位高級的天神。事實上,祂正住在一個有比丘安居的森林裡。我們只要查閱《雜阿含經˙林相應》或《相應部˙森相應》就可以知道,森林天神中有許多虔誠、熱心、正直又有智慧的護法神,祂們除了聆聽、發問並充分了解佛陀的正法律之外,也經常關懷比丘們的修習狀況。當雨安居結束,比丘們要離開森林時,祂們也會感到難過不捨;遇到有比丘懈怠、心懷不善念或懊惱愁憂時,常常會以佛陀的教導加以勸誡、警告或慰勉。甚至,連比丘違反作息時間都會加以關切、警示,例如:有位比丘習慣在白晝整天精勤禪修,晚上太累了,倒頭就呼呼大睡到天亮,森林天神就說偈警示他不許貪著睡眠。因為依照僧團作息慣例,比丘必須於初夜、後夜經行禪修,不許賴床。」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天性之外,在嚴重污染僧團的情況下,天神也會表現出另一種鮮為人知的性格,這也是出於他們虔誠護持僧團和僧園清淨的高標準──遠超越人類的潔癖──亦即他們絕對無法容忍污穢、骯髒的事情在僧團或僧園裡發生。一旦發生了,他們就會吶喊、抗議,把醜陋、噁心而令人氣憤的訊息,輾轉傳播到諸天界。諸天具有正直誠實、不諂曲、不鄉愿、不向惡行妥協的心理素質,他們並不畏縮於公開揭露和傳播比丘的重大穢行,甚至是刻意要讓僧園裡的特定長老、大德聽聞、知悉,以利僧團裡主事的長老作出正確的處置;猶如人類社會的諸賢達必須嚴格地檢視、批判、譴責那些具有影響力而犯下大過的公眾人物一般,以輿論的壓力讓公權力或長官作出去留或處罰的決定,這樣才有助於提升整體(不論是天界或人間)的進步與福祉。以下就根據南傳大藏經,律藏經分別(Sutta-Vibhaṅga)第一卷 大分別波羅夷(5.1~5.11經)來簡述佛陀時代裡所發生的一件關於「諸天大叫喚」的檔案如下:
1. 時間:公元前517年,僧團成立12年後。
2. 地點:
(1) 世尊住在毘舍離國大林之重閣講堂。
(2) 毘舍離附近,有個迦蘭陀村,村裡有個富二代名為須提那迦蘭陀子,不惜以絕食幾至喪命要脅父母同意其出家。
3. 事件簡述:
(1) 須提那迦蘭陀子,在世尊座下出家,受具足戒,修頭陀行,亦即:住在阿蘭若(山間林下、荒郊曠野)者、乞食者、著糞掃衣者、次第乞食者。
(2) 須提那迦蘭陀子出家後就住在跋耆族的村落附近,因為遭逢嚴重的飢荒,僧團行乞非常艱辛、疲困,幾乎難以維生。
(3) 須提那迦蘭陀子於是引領僧團遊行前往故里托缽。親戚朋友得知消息就送來60大盤餐食,須提那悉數轉送、供養僧團,讓親友得以布施作福;而逕自沿路次第乞食,前往俗家。
(4) 到達俗家門口時,正好遇到婢女出來準備倒掉廚餘,頭陀行者就詢問並請她將剩飯、剩菜倒入他的鉢內。
(5) 機伶的婢女從乞食者的手相和聲音,認出了這位沙門應該就是少爺,隨後就通報主人家。
(6) 父親於是沿途追趕,終於找到並一把抓住須提那的手,一路把他拉回家裡。母親更是殷殷勸誘、再三地苦苦哀求他還俗回家,居家享受榮華富貴和五欲之樂,並以布施行善作功德即可。但須提那絲毫不為所動,也再三地說明自己並非衝動、冒眛地出家,更堅持出家修梵行才是他的最愛。
(7) 最後,父母只能使出殺手鐗,要求他:「須提那!我們家實在是財豐食多,有充裕的金銀、財貨、資具、女婢等。所以,須提那!你必須給我們留下子嗣,千萬不能讓離車國王以沒有子嗣為由而沒收我們家偌大的財產。」須提那回答:「媽!這我做得到。」母親:「須提那!你住在哪裡呢?」須提那回答:「媽!我住在大森林中。」然後離去。
(8) 事後,婆媳相約,於經期已過,適逢受胎期(排卵期)間,就化妝、打扮成須提那所喜愛的模樣,前往須提那住止的大森林中,再度要求兒子務必為家裡留下子嗣。於是,須提那挽著俗家妻子的手臂進入大森林中,兩人接著進行了三次交媾。
(9) 當時,由於僧團成立12年來一直保持著清淨無瑕的修行生活,所以世尊尚未制定任何一條戒律,須提那並不知道比丘行淫是有罪的行為。但這樣的行為還是引起了天神極大的不悅,乃至大聲抗議!
4. 諸天大叫喚(取材自CBETA漢譯經典):
(1) 地居天率先大叫喚:「喂!一直保持真實無垢穢、無過患的僧眾,由須提那迦蘭陀子而生起了垢穢、生起了過患。」
(2) 聞地居天之叫聲,四王天也同樣叫喚:「喂!……」
(3) 乃至忉利天……夜摩天 [P.19] ……乃至……兜率天……乃至……化樂天……乃至……他化自在天……
(4) 乃至梵眾天亦大叫喚:「喂!一直保持真實無垢穢、無過患的僧眾,由須提那迦蘭陀子而生起了垢穢、生起了過患。」如是,大喊之聲傳達到梵天界。
5. 世尊開始為僧團制定了第一條戒律──波羅夷戒:
(1) 世尊喝叱須提那:「愚人!汝乃眾多不善之最初犯行者、先驅者。愚人!此非令未信者生信,已信者增長也。愚人!此實是使未信者不生信,已信者部分轉向他去也。」
(2) 世尊:「諸比丘!然,以十利故,我為諸比丘制立學處,為攝僧、為僧安樂、為調伏惡人、為善比丘得安樂住、為防護現世漏、為滅後世漏、為令未信者生信、為令已信者增長、為令正法久住、為敬重律。諸比丘!汝等當如是誦此學處──任何比丘,若行不淨法者,是波羅夷不共住(擯出僧團,永不得再於佛門剃度)。」如是,世尊為諸比丘制立學處。
後記:
(1) 須提那是在世尊制戒前行淫,所以並不算違破第一波羅夷戒,也沒有被擯出僧團。
(2) 後來,尊者須提那之故妻,懷孕而生下了一個男孩,名曰「續種」。他們二人後來都出家,均證得阿羅漢果。
今逢2024/10/17僧自恣日(Pavāranā Day,漢譯:缽和羅日),意即在此雨期安居屆滿三個月的結束日,隨喜他人舉發自己所犯的過錯,得以「內彰其私隱,外顯其瑕疵。」以此發露懺悔,而得清淨。當日,僧團也會舉行製作迦絺那(Kathina)衣的儀式,因此亦稱「供僧衣節」。在家居士在此後一個月內,都可以供養布料給僧團製作袈裟。在這個殊勝的自恣日裡,要特別轉述另一件「諸天吶喊」的檔案如下:
1. 時間:2013/1/10日15:00~22:00之間。
2. 地點:
(1) 雲南曼聽的法樂禪修園(今法住禪林的前身)。
(2) 都罕聽長老(Anālayo Mahāthero)的庫邸(寮房)裡。
3. 關係人:
(1) 男當事人──瑪○德(禪園導師)
(2) 女當事人──孫姓十戒尼
(3) 見證舉發人──康寧居士(僧團所信賴的淨人)
(4) 當夜聽取懺悔人──無畏尊者 (Bhante Abhaya僧團督導)
4. 事件:詳情暫且不表,將視相關人士的後續行動,再考慮是否陸續發佈?
5. 諸天吶喊:
(1) 西雙版那森林區的地居天神於2013/1/10初夜時分(約21:00—22:00之間)發出吶喊,輾轉傳播至諸天。
(2) 台灣領域的天神於後夜時分(2013/1/11約04:50—05:00之間),將非常明確而扼要的訊息傳輸給當時住在台中市太平區的某居士。
(3) 某居士經過長期斷續地沈思、辨識並權衡輕重緩急之後,終於在保持沈默11年9個月又6天後,選擇在此殊勝的僧自恣日(2024/10/17),試著透露出部分訊息。
(4) 某居士願意透露訊息的理由:為了讓今日的佛教徒仍有機會知道,經律裡所記載的諸天,並非像當代某些號稱原始佛教的大師所宣稱的,那只是古印度婆羅門對傳統天宮所流傳的神話而已。值得僧俗共同警惕的事實是:即使在佛陀滅度2500年後的AI科技時代裡,諸天依然不樂見、不容忍僧團或僧園裡藏污納垢。
(5) 某居士透露諸天吶喊的用意:主要還是抗議當事人犯下重大惡行且未真誠、坦白而完整地發露懺悔,嚴重地玷污了僧團和僧園。至於所傳輸的訊息則可讓當時僧團的督導人,乃至後續主導僧殘懺儀的主持人有機緣知道該案的事實真相,重新檢視處分過程中的覆藏、粗疏、失誤之處,乃至察覺該事件並未依律制而得到完全的懺悔清淨,甚或犯下更嚴重的罪行。
(附註:即使只是一個犯下僧殘重罪者,在他還沒有完全懺悔清淨的情況下,仍必須離開僧團而住到別的地方去繼續反省悔過(類似世俗的關禁閉),直至完全懺悔清淨為止;這段期間,破戒者沒有資格跟僧團的成員說話或一起進食、布薩、經行等,更沒有資格為僧俗二眾說法;而其他僧人若接納、擁護、追隨一個違破僧殘重戒且未懺悔清淨的人,也是錯誤的行為。)
(6) 某居士強調:諸天傳播的訊息非常扼要,卻能一針見血揭櫫事實的真相;他認為該事件的關係人等,理當細心思接惟並解讀下列訊息的○處。如有必要,該居士亦願向如法如律的僧團說明完整的訊息。至於一般人士當然難以,也沒有必要解讀這則訊息;如果對此事件心懷疑慮的話,也可以請港澳地區的讀者把貼文轉發到大陸或西雙版納的QQ群,再次求證看看到底有沒有發生過這事件?其他地區的法友則不妨猜猜看,天神為什麼要把發生在西雙版納的這則訊息,輾轉、刻意地通知台灣的某居士?
(7) 諸天當時所傳播的部分重大訊息如右:「○通安○!」
後記:
(1)事發之後,有一段時間,都罕聽長老都不回到他所住的那間,曾經被玷污的庫邸。
(2)信眾崩潰,正如佛陀所言:「愚人!此實是使未信者不生信,已信者部分轉向他去也。」
今逢佳節,特於此僧自恣日,慶賀正直、誠實且如法如律的僧伽圓滿地完成2024年的雨期安居,戒臘又增長一歲!也隨喜各地信眾慷慨布施迦絺那衣的功德!祝願世尊的正法律久住人間,永續地庇護人天!(slake2024/10/17於台中,謝謝淑敏法友協助讀校)
圖片說明:西雙版納的原始森林及其吉祥動物──孔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