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結、隨眠與漏
發表於 : 2026-08-09, 21:02
有時候,貪欲、瞋恚或疑惑正在心中活動,我們很容易察覺;有時候,這些煩惱沒有明顯出現,卻不表示它們已經連根拔除。只要相應條件再次出現,原本平靜的心仍可能迅速被牽動。
早期佛典從不同角度分析這種現象,其中三套常見分類是:
1. 結(saṃyojana):著重煩惱如何繫縛眾生,使其不能脫離輪迴。
2. 隨眠(anusaya):著重煩惱尚未斷根、能隨條件再次現起的傾向。
3. 漏(āsava):著重長久熏染心、使無明與生死相續的深層煩惱。
三者彼此重疊,卻不是完全相同的名單,也不宜排列成「隨眠生起,然後變成結,最後成為漏」之類的固定程序。它們比較像從不同方向觀看同一組煩惱:一個看它如何綁住人,一個看它如何潛伏並反覆現起,一個看它如何持續染污心與延續生死。
一、結的意義
「結」的巴利文是 "saṃyojana",有繫縛、結合、套上軛具的意思。煩惱之所以稱為結,不只是因為它會造成一時的不舒服,而是因為它使人繼續執取五蘊、追逐欲樂、抗拒不喜歡的經驗,因而被繫縛於生死之中。
佛典依不同說法目的,曾列出三結、五下分結、五上分結與十結。最常見的完整架構是十結。
五下分結是:
1. 身見(sakkāya-diṭṭhi):把五取蘊看作我、我所有,或在五蘊中建立自我見。
2. 疑(vicikicchā):對佛、法、僧與修行道路猶豫不決,因而不能確立實踐方向。這不是指合理查證與審慎思考。
3. 戒禁取(sīlabbata-parāmāsa):執取戒條、儀式、禁忌或苦行,誤以為只靠這些形式便足以獲得清淨與解脫。它所否定的不是持戒,而是對戒行與儀式的錯誤理解。
4. 欲貪(kāmarāga):對欲界感官快樂的貪著。
5. 瞋恚(paṭigha 或 byāpāda):對不合意的人、事與感受產生排斥、敵意或惱怒。
五上分結是:
1. 色貪(rūparāga):對色界存在或色界禪定境界的貪著。這裡的「色」不是外貌或顏色。
2. 無色貪(arūparāga):對無色界存在或無色定境界的貪著。
3. 慢(māna):以「我」為中心衡量自己高於、等於或低於他人。它不只限於日常所說的驕傲。
4. 掉舉(uddhacca):心仍有細微的擾動、不安定與不能完全寂止。
5. 無明(avijjā):不能如實知見四聖諦及緣起的根本無知。
「下分」與「上分」不是把煩惱分成低級與高級,而是指它們所繫縛的存在領域:五下分結使眾生仍與欲界相連,五上分結則繫縛於較細微的色界與無色界存在。《增支部》AN 10.13 明確列出這兩組十結;漢譯《雜阿含》第 822 經也以三結、五下分結與漏盡說明修行層次。
十結也用來說明四沙門果的進程:
1. 預流者斷除身見、疑與戒禁取三結。
2. 一來者尚未斷盡欲貪與瞋恚,但兩者已經減弱。
3. 不還者斷盡五下分結,不再回到欲界受生。
4. 阿羅漢斷盡五上分結,十結全部解除。
因此,「結」最主要的作用,是顯示某項煩惱仍把修行者繫縛在哪一層次,而不是只描述它當下有多強烈。
二、隨眠的意義
「隨眠」的巴利文是 "anusaya"。這個詞常譯作潛在傾向、潛伏性或深層習性,字面上帶有「隨著而臥、潛伏著」的意味。
隨眠不是說心裡藏著一個永遠不變的煩惱實體,而是指出:某項煩惱雖未在當下明顯活動,卻仍未被智慧斷根;遇到相應的接觸、感受與思惟方式時,它仍可能再次現起。
《增支部》AN 7.11 列出七隨眠:
1. 欲貪隨眠(kāmarāgānusaya)
2. 瞋恚隨眠(paṭighānusaya)
3. 見隨眠(diṭṭhānusaya)
4. 疑隨眠(vicikicchānusaya)
5. 慢隨眠(mānānusaya)
6. 有貪隨眠(bhavarāgānusaya)
7. 無明隨眠(avijjānusaya)
漢譯經論也常把 "anusaya" 譯作「使」。《雜阿含》第 490 經 所列的貪欲使、瞋恚使、有愛使、慢使、無明使、見使與疑使,與七隨眠的內容相當,只是排列次序不同。
1. 沒有現起,不等於已經斷除
《中部》MN 64 以幼兒為例:幼兒尚未形成「身見」、「教法」、「戒行」、「欲樂」與「眾生」等清楚概念,相應的五下分結也沒有以成人的方式現起;然而,這些傾向並沒有因此被解脫智慧斷除。經文藉此區分「現在沒有明顯活動」與「已經根除」兩種情況。
這也說明,短暫壓住貪瞋、身處沒有誘惑的環境,或在禪定中暫時不受五蓋干擾,都不能單憑現象便判定隨眠已斷。真正的斷除,是相關煩惱不再具有未來生起的條件。
2. 隨眠如何依感受現起
《中部》MN 44〈小方廣經〉 與《中部》MN 148〈六六經〉 把三種感受和三種隨眠放在一起說明:
.面對樂受時,若歡迎、耽著並緊抓不放,欲貪隨眠便取得活動的條件。
.面對苦受時,若抗拒、惱怒並被痛苦淹沒,瞋恚隨眠便取得活動的條件。
.面對不苦不樂受時,若不知道它的生起、消失、滋味、過患與出離,無明隨眠便持續存在。
但經文也特別說明,不是每一個樂受都必然伴隨貪,不是每一個苦受都必然伴隨瞋,也不是每一個不苦不樂受都必然伴隨無明。關鍵不在感受本身,而在心如何認識與回應感受。
3. 「潛伏傾向」還是「反覆纏擾」
現代譯者對 "anusaya" 的語感有不同側重。無著比丘(Bhikkhu Anālayo)沿用「潛在傾向」的理解,強調它是遇緣便會被啟動的心之傾向;坦尼沙羅比丘(Ṭhānissaro Bhikkhu)則指出,相關動詞 "anuseti" 在經文中也有反覆被某事纏擾、心不斷回到其上的意思,因此譯作「執迷」或「纏擾」有時更能顯示它正在運作的一面。[AN 7.11 譯注]
兩種譯法分別提醒我們:隨眠既不能只看成當下已現起的情緒,也不宜被想像成藏在心中某處的固定物質。比較穩妥的理解是:它是尚未根除、會依條件反覆支配反應的傾向。
三、漏的意義
「漏」的巴利文是 "āsava"。這個詞的語源和古代用法與流動、發酵液、令人陶醉的液體及傷口滲出物有關,因此近代譯者曾譯作流漏、流入、流出、污穢、毒瘡、發酵物或使心陶醉的偏向。這些譯法各自保留了一部分語感,卻不能單靠字面確定它究竟「向內流」還是「向外漏」。[《巴利語—英語辭典》āsava 條]
與其過度推演字源,不如從經典中的作用來理解:漏是長久熏染心、使錯誤反應不斷增長、令眾生繼續流轉的深層煩惱。佛典常以「諸漏盡」(āsavānaṃ khaya)表示阿羅漢的究竟解脫,阿羅漢也常被稱為「漏盡者」(khīṇāsava)。
巴利經藏中最常見的是三漏:
1. 欲漏(kāmāsava)
2. 有漏(bhavāsava)
3. 無明漏(avijjāsava)
《中部》MN 2〈正見經〉、《中部》MN 9、《長部》DN 33〈等誦經〉,以及漢譯《中阿含》第 10 經〈漏盡經〉,都採用這組三漏。
南傳文獻也有四漏的分類,在三漏之外另列:
4. 見漏(diṭṭhāsava):對錯誤見解的深層執取。
三漏與四漏都見於巴利典籍及南傳教理傳統。三漏在經藏中較為常見;《分別論》等阿毘達磨文獻則明確使用四漏,部分《長部》DN 16 的巴利版本也列見漏。在三漏的架構中,錯誤見解並沒有被否定,只是沒有另外立為一項;部分注釋把它攝入有漏。這是分類範圍的差異,不必強行判定其中一種才是真正的漏。[三界智尊者《佛教辭典》āsava 條]
《中部》MN 2 與其漢譯平行經《中阿含》第 10 經還提出七種斷漏方法,包括如實知見與如理作意、守護根門、適當受用生活資具、忍受必要的不適、避開危險與不利條件、除去已生惡念,以及修習七覺支。這表示斷漏不是只靠壓抑,也不是所有問題都用同一方法處理;有些應以智慧看破,有些應預防,有些應忍耐,有些則必須立即除去或透過修習逐步消融。
四、欲漏
「欲漏」的巴利文是 "kāmāsava"。這裡的 "kāma" 主要指欲界的感官享樂,以及對這些享樂的貪愛。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本身是對象;真正使它成為漏的,是心對它們反覆追逐、黏著,並把它們當作可靠的滿足與逃避痛苦的方法。
因此,欲漏不能簡化成性欲,也不能把所有愉快經驗都判定為欲漏。享用食物時出現樂受、欣賞聲音或感到身體舒適,並不等於心必然已被欲漏控制。應觀察的是:
.心是否非要取得某種感官刺激才肯平靜;
.樂受改變時,是否立即產生焦躁、失落與追索;
.明知追逐會帶來傷害,是否仍反覆回到同一模式;
.是否把短暫欲樂誤認為長久、安全而能完全掌控的依靠。
欲漏與欲貪結、欲貪隨眠及五蓋中的欲貪蓋所指的範圍高度重疊,但名稱顯示的作用不同:稱為蓋,是因為它遮蔽定與慧;稱為結,是因為它繫縛於欲界;稱為隨眠,是因為它尚未斷根而能反覆現起;稱為漏,則著重它長久熏染心並延續生死的作用。
另外,佛典也使用 "chanda" 表示意欲或願望,其中可以有善、不善與中性的差別。願意持戒、學法、照顧健康或完成正當責任,不能只因為「想要」便一律歸入欲漏。問題不在任何目標或快樂本身,而在其中是否有無明、貪著與取。
五、有漏
「有漏」的巴利文是 "bhavāsava",由 "bhava" 與 "āsava" 組成。此處的 "bhava" 應譯作「有」、「存在」或「成為」,不是「業」的同義詞;在十二緣起中,它也正是「取緣有、有緣生」的「有」。
1. 什麼是對「有」的漏
經典把有分為欲有、色有與無色有,也就是欲界、色界與無色界的存在。從較寬的經文語境來說,有漏是心對繼續存在、再次成為、取得某種生命狀態的深層貪著。它不只表現在追求粗重欲樂,也可能表現在對高等生命、清淨存在、禪定境界或未來再生狀態的依戀。
這說明一個重要問題:離開粗重欲樂,不一定已經離開一切貪著。修行者可能不再追逐感官享受,卻仍執取寧靜、光明、禪定或某種「更高的我」。五上分結中的色貪與無色貪,以及七隨眠中的有貪隨眠,都與這個層面相應。
2. 經文寬說與注釋窄說
現代譯者常把 "bhavāsava" 譯作「存在之漏」「有漏」「成為之漏」或「再有之漏」,強調它對延續存在與再生的推動。南傳阿毘達磨注釋則作較窄的技術界定:因為對欲界對象的貪已歸入欲漏,所以有漏主要指對色界與無色界之有的欲貪,即 "rūpārūpabhavesu chandarāgo"。
兩種說法不必互相排斥。前者說明 "bhava" 在經文中的整體作用,後者是在細密分類時避免欲漏與有漏重複。閱讀時應先確認作者採用的是經藏的寬說,還是阿毘達磨注釋的窄說。
有漏也不能簡化成正常的求生本能、珍惜生命或任何自我改善的願望。佛法所要處理的,是由無明與執取推動的「必須繼續成為某種存在」之黏著。相反地,想把自己徹底消滅的渴求,在三種愛的分類中稱為「無有愛」或「非有愛(vibhavataṇhā)」。三漏與欲愛、有愛、無有愛三種愛並不是同一份名單,不能機械地逐項對換。
3. 兩種「有漏」不可混淆
漢譯佛典中的「有漏」可能對應兩個不同的巴利詞:
.bhavāsava:"bhava" 加 "āsava",意思是「有之漏」,也就是本文所說的三漏之一。
.sāsava:"sa" 加 "āsava",意思是「具有漏、與漏相應」,與 "anāsava"「無漏」相對。
例如《中部》MN 117〈大四十經〉 說,有一種正見仍是有漏、屬於福德並能帶來善趣果報;另一種正見則是聖、無漏、出世間而屬於道支。這裡的「有漏正見」是 "sāsava",並不是說正見本身屬於 "bhavāsava"。
中文寫法相同,巴利文構詞與意義卻不同。若不先分清楚,很容易把「對有的貪著」與「尚與諸漏相應的世間法」混為一談。
六、無明漏
「無明漏」的巴利文是 "avijjāsava"。無明不是一般知識不足,也不是智力不高。早期經典最常以不能如實知見四聖諦來界定無明:
.不如實知苦;
.不如實知苦的集起;
.不如實知苦的止息;
.不如實知通向苦滅的道路。
無明之所以稱為漏,是因為它不是偶爾答錯一個佛學問題,而是持續影響人如何看待身心經驗。由於不知道感受與五蘊依緣生滅,人便可能把無常看作能長久依靠,把苦的條件看作幸福來源,把非我看作我與我所有;欲漏與有漏也因此得到增長的基礎。
《中部》MN 9 一方面說無明是諸漏生起的條件,另一方面又說諸漏是無明生起的條件。這不是在尋找一個時間上最早的第一因,而是在呈現彼此增強的循環:不如實知使貪著與錯誤傾向增長,這些傾向又進一步遮蔽如實知見。
因此,無明漏不能只靠記憶教義消除。修行者必須在實際經驗中如實知見五蘊、六處、觸、受與愛的生滅,理解其滋味、過患與出離。當四聖諦不再只是概念,而成為直接知見,無明的根才會被斷除。
七、煩惱分類之間的關係
「煩惱」常用來統稱各種染污心的因素,巴利文通常作 "kilesa"。結、隨眠、漏、蓋、取、愛、不善根等,都是佛典依不同問題建立的分類。它們不是彼此排斥的幾箱物品,也不是一條固定的發展流水線。
1. 同一煩惱,可以依作用得到不同名稱
以欲貪為例:
.它遮蔽禪定與智慧時,稱為欲貪蓋。
.它繫縛眾生於欲界時,稱為欲貪結。
.它作為尚未根除、遇緣再起的傾向時,稱為欲貪隨眠。
.它作為長久熏染心、延續生死的深層流向時,稱為欲漏。
同樣地:
.對存在的貪著,在十結中分作色貪與無色貪,在七隨眠中稱有貪隨眠,在三漏中稱有漏。
.無明同時是十結之一、七隨眠之一與三漏之一。
.瞋恚同時出現在結與隨眠中,卻沒有一項標準的「瞋漏」。
.疑與慢同時出現在結與隨眠中,卻沒有各自獨立的漏。
.見在十結中以身見、戒禁取等形式出現,在七隨眠中有見隨眠;採四漏分類時另有見漏,採三漏分類時則不單獨列出。
這些差異證明,三套分類不能一一配對。如果把每一個結都硬找一個相同名稱的隨眠與漏,反而會偏離經典原有的用途。
2. 三者不是三個固定的心理層次
可以用「結看繫縛、隨眠看傾向、漏看染污之流」來幫助記憶,但不應進一步把它們實體化。例如,不能簡單地說隨眠一定比結更深,或漏一定藏在隨眠下面。經文有時也會在同一段中把結與隨眠緊密相連,如 MN 64 所說,五下分結連同其隨眠應被斷除。
比較穩妥的讀法是先問:
.這段經文正在說煩惱如何妨礙當下禪修嗎?那麼可能使用「蓋」。
.正在說煩惱如何決定聖者的解脫層次嗎?那麼可能使用「結」。
.正在說煩惱雖未出現卻仍能遇緣再起嗎?那麼可能使用「隨眠」。
.正在說深層染污如何止息,以及阿羅漢如何究竟解脫嗎?那麼常使用「漏」。
3. 壓制、減弱與斷除不同
守戒與根門防護,可以防止煩惱發展成有害行為;禪定可以使五蓋暫時不起並令心安定;如理作意與觀慧則使人看見煩惱依什麼條件生起,逐步斷除錯誤見解與執取。這些方法互相支持,卻不能把暫時沒有煩惱誤認為已經拔除根本。
同樣地,一來者的欲貪與瞋恚是減弱,不是不還者意義下的斷盡;修行者進入禪定時欲貪暫時不現,也不等於欲貪隨眠已經完全消失。只有相應的聖道智慧生起,某項結與隨眠才被不可逆地斷除;「諸漏盡」作為完整稱號,則指阿羅漢的究竟解脫。
結語
結、隨眠與漏不是三套互相競爭的理論,而是三種互補的觀察方式:
.結提醒我們,煩惱不只造成一時情緒,還會繫縛生命的方向。
.隨眠提醒我們,煩惱沒有出現,不等於已經斷根。
.漏提醒我們,欲貪、對有的貪著與無明會長久熏染心,使苦不斷延續。
理解這些分類的目的,不是替每一個念頭貼上更多標籤,而是更準確地觀察:接觸發生以後,心如何面對感受?是否由樂受走向貪著,由苦受走向抗拒,由不苦不樂受走向忽略?這些反應如何反覆形成繫縛?又能在哪一個條件上加以止息?
當修行不只處理表面的情緒,也能如實看見它背後的傾向、執取與無明,結才可能逐步解除,隨眠才可能從根斷除,諸漏也才有真正止息的可能。
早期佛典從不同角度分析這種現象,其中三套常見分類是:
1. 結(saṃyojana):著重煩惱如何繫縛眾生,使其不能脫離輪迴。
2. 隨眠(anusaya):著重煩惱尚未斷根、能隨條件再次現起的傾向。
3. 漏(āsava):著重長久熏染心、使無明與生死相續的深層煩惱。
三者彼此重疊,卻不是完全相同的名單,也不宜排列成「隨眠生起,然後變成結,最後成為漏」之類的固定程序。它們比較像從不同方向觀看同一組煩惱:一個看它如何綁住人,一個看它如何潛伏並反覆現起,一個看它如何持續染污心與延續生死。
一、結的意義
「結」的巴利文是 "saṃyojana",有繫縛、結合、套上軛具的意思。煩惱之所以稱為結,不只是因為它會造成一時的不舒服,而是因為它使人繼續執取五蘊、追逐欲樂、抗拒不喜歡的經驗,因而被繫縛於生死之中。
佛典依不同說法目的,曾列出三結、五下分結、五上分結與十結。最常見的完整架構是十結。
五下分結是:
1. 身見(sakkāya-diṭṭhi):把五取蘊看作我、我所有,或在五蘊中建立自我見。
2. 疑(vicikicchā):對佛、法、僧與修行道路猶豫不決,因而不能確立實踐方向。這不是指合理查證與審慎思考。
3. 戒禁取(sīlabbata-parāmāsa):執取戒條、儀式、禁忌或苦行,誤以為只靠這些形式便足以獲得清淨與解脫。它所否定的不是持戒,而是對戒行與儀式的錯誤理解。
4. 欲貪(kāmarāga):對欲界感官快樂的貪著。
5. 瞋恚(paṭigha 或 byāpāda):對不合意的人、事與感受產生排斥、敵意或惱怒。
五上分結是:
1. 色貪(rūparāga):對色界存在或色界禪定境界的貪著。這裡的「色」不是外貌或顏色。
2. 無色貪(arūparāga):對無色界存在或無色定境界的貪著。
3. 慢(māna):以「我」為中心衡量自己高於、等於或低於他人。它不只限於日常所說的驕傲。
4. 掉舉(uddhacca):心仍有細微的擾動、不安定與不能完全寂止。
5. 無明(avijjā):不能如實知見四聖諦及緣起的根本無知。
「下分」與「上分」不是把煩惱分成低級與高級,而是指它們所繫縛的存在領域:五下分結使眾生仍與欲界相連,五上分結則繫縛於較細微的色界與無色界存在。《增支部》AN 10.13 明確列出這兩組十結;漢譯《雜阿含》第 822 經也以三結、五下分結與漏盡說明修行層次。
十結也用來說明四沙門果的進程:
1. 預流者斷除身見、疑與戒禁取三結。
2. 一來者尚未斷盡欲貪與瞋恚,但兩者已經減弱。
3. 不還者斷盡五下分結,不再回到欲界受生。
4. 阿羅漢斷盡五上分結,十結全部解除。
因此,「結」最主要的作用,是顯示某項煩惱仍把修行者繫縛在哪一層次,而不是只描述它當下有多強烈。
二、隨眠的意義
「隨眠」的巴利文是 "anusaya"。這個詞常譯作潛在傾向、潛伏性或深層習性,字面上帶有「隨著而臥、潛伏著」的意味。
隨眠不是說心裡藏著一個永遠不變的煩惱實體,而是指出:某項煩惱雖未在當下明顯活動,卻仍未被智慧斷根;遇到相應的接觸、感受與思惟方式時,它仍可能再次現起。
《增支部》AN 7.11 列出七隨眠:
1. 欲貪隨眠(kāmarāgānusaya)
2. 瞋恚隨眠(paṭighānusaya)
3. 見隨眠(diṭṭhānusaya)
4. 疑隨眠(vicikicchānusaya)
5. 慢隨眠(mānānusaya)
6. 有貪隨眠(bhavarāgānusaya)
7. 無明隨眠(avijjānusaya)
漢譯經論也常把 "anusaya" 譯作「使」。《雜阿含》第 490 經 所列的貪欲使、瞋恚使、有愛使、慢使、無明使、見使與疑使,與七隨眠的內容相當,只是排列次序不同。
1. 沒有現起,不等於已經斷除
《中部》MN 64 以幼兒為例:幼兒尚未形成「身見」、「教法」、「戒行」、「欲樂」與「眾生」等清楚概念,相應的五下分結也沒有以成人的方式現起;然而,這些傾向並沒有因此被解脫智慧斷除。經文藉此區分「現在沒有明顯活動」與「已經根除」兩種情況。
這也說明,短暫壓住貪瞋、身處沒有誘惑的環境,或在禪定中暫時不受五蓋干擾,都不能單憑現象便判定隨眠已斷。真正的斷除,是相關煩惱不再具有未來生起的條件。
2. 隨眠如何依感受現起
《中部》MN 44〈小方廣經〉 與《中部》MN 148〈六六經〉 把三種感受和三種隨眠放在一起說明:
.面對樂受時,若歡迎、耽著並緊抓不放,欲貪隨眠便取得活動的條件。
.面對苦受時,若抗拒、惱怒並被痛苦淹沒,瞋恚隨眠便取得活動的條件。
.面對不苦不樂受時,若不知道它的生起、消失、滋味、過患與出離,無明隨眠便持續存在。
但經文也特別說明,不是每一個樂受都必然伴隨貪,不是每一個苦受都必然伴隨瞋,也不是每一個不苦不樂受都必然伴隨無明。關鍵不在感受本身,而在心如何認識與回應感受。
3. 「潛伏傾向」還是「反覆纏擾」
現代譯者對 "anusaya" 的語感有不同側重。無著比丘(Bhikkhu Anālayo)沿用「潛在傾向」的理解,強調它是遇緣便會被啟動的心之傾向;坦尼沙羅比丘(Ṭhānissaro Bhikkhu)則指出,相關動詞 "anuseti" 在經文中也有反覆被某事纏擾、心不斷回到其上的意思,因此譯作「執迷」或「纏擾」有時更能顯示它正在運作的一面。[AN 7.11 譯注]
兩種譯法分別提醒我們:隨眠既不能只看成當下已現起的情緒,也不宜被想像成藏在心中某處的固定物質。比較穩妥的理解是:它是尚未根除、會依條件反覆支配反應的傾向。
三、漏的意義
「漏」的巴利文是 "āsava"。這個詞的語源和古代用法與流動、發酵液、令人陶醉的液體及傷口滲出物有關,因此近代譯者曾譯作流漏、流入、流出、污穢、毒瘡、發酵物或使心陶醉的偏向。這些譯法各自保留了一部分語感,卻不能單靠字面確定它究竟「向內流」還是「向外漏」。[《巴利語—英語辭典》āsava 條]
與其過度推演字源,不如從經典中的作用來理解:漏是長久熏染心、使錯誤反應不斷增長、令眾生繼續流轉的深層煩惱。佛典常以「諸漏盡」(āsavānaṃ khaya)表示阿羅漢的究竟解脫,阿羅漢也常被稱為「漏盡者」(khīṇāsava)。
巴利經藏中最常見的是三漏:
1. 欲漏(kāmāsava)
2. 有漏(bhavāsava)
3. 無明漏(avijjāsava)
《中部》MN 2〈正見經〉、《中部》MN 9、《長部》DN 33〈等誦經〉,以及漢譯《中阿含》第 10 經〈漏盡經〉,都採用這組三漏。
南傳文獻也有四漏的分類,在三漏之外另列:
4. 見漏(diṭṭhāsava):對錯誤見解的深層執取。
三漏與四漏都見於巴利典籍及南傳教理傳統。三漏在經藏中較為常見;《分別論》等阿毘達磨文獻則明確使用四漏,部分《長部》DN 16 的巴利版本也列見漏。在三漏的架構中,錯誤見解並沒有被否定,只是沒有另外立為一項;部分注釋把它攝入有漏。這是分類範圍的差異,不必強行判定其中一種才是真正的漏。[三界智尊者《佛教辭典》āsava 條]
《中部》MN 2 與其漢譯平行經《中阿含》第 10 經還提出七種斷漏方法,包括如實知見與如理作意、守護根門、適當受用生活資具、忍受必要的不適、避開危險與不利條件、除去已生惡念,以及修習七覺支。這表示斷漏不是只靠壓抑,也不是所有問題都用同一方法處理;有些應以智慧看破,有些應預防,有些應忍耐,有些則必須立即除去或透過修習逐步消融。
四、欲漏
「欲漏」的巴利文是 "kāmāsava"。這裡的 "kāma" 主要指欲界的感官享樂,以及對這些享樂的貪愛。可愛的色、聲、香、味、觸本身是對象;真正使它成為漏的,是心對它們反覆追逐、黏著,並把它們當作可靠的滿足與逃避痛苦的方法。
因此,欲漏不能簡化成性欲,也不能把所有愉快經驗都判定為欲漏。享用食物時出現樂受、欣賞聲音或感到身體舒適,並不等於心必然已被欲漏控制。應觀察的是:
.心是否非要取得某種感官刺激才肯平靜;
.樂受改變時,是否立即產生焦躁、失落與追索;
.明知追逐會帶來傷害,是否仍反覆回到同一模式;
.是否把短暫欲樂誤認為長久、安全而能完全掌控的依靠。
欲漏與欲貪結、欲貪隨眠及五蓋中的欲貪蓋所指的範圍高度重疊,但名稱顯示的作用不同:稱為蓋,是因為它遮蔽定與慧;稱為結,是因為它繫縛於欲界;稱為隨眠,是因為它尚未斷根而能反覆現起;稱為漏,則著重它長久熏染心並延續生死的作用。
另外,佛典也使用 "chanda" 表示意欲或願望,其中可以有善、不善與中性的差別。願意持戒、學法、照顧健康或完成正當責任,不能只因為「想要」便一律歸入欲漏。問題不在任何目標或快樂本身,而在其中是否有無明、貪著與取。
五、有漏
「有漏」的巴利文是 "bhavāsava",由 "bhava" 與 "āsava" 組成。此處的 "bhava" 應譯作「有」、「存在」或「成為」,不是「業」的同義詞;在十二緣起中,它也正是「取緣有、有緣生」的「有」。
1. 什麼是對「有」的漏
經典把有分為欲有、色有與無色有,也就是欲界、色界與無色界的存在。從較寬的經文語境來說,有漏是心對繼續存在、再次成為、取得某種生命狀態的深層貪著。它不只表現在追求粗重欲樂,也可能表現在對高等生命、清淨存在、禪定境界或未來再生狀態的依戀。
這說明一個重要問題:離開粗重欲樂,不一定已經離開一切貪著。修行者可能不再追逐感官享受,卻仍執取寧靜、光明、禪定或某種「更高的我」。五上分結中的色貪與無色貪,以及七隨眠中的有貪隨眠,都與這個層面相應。
2. 經文寬說與注釋窄說
現代譯者常把 "bhavāsava" 譯作「存在之漏」「有漏」「成為之漏」或「再有之漏」,強調它對延續存在與再生的推動。南傳阿毘達磨注釋則作較窄的技術界定:因為對欲界對象的貪已歸入欲漏,所以有漏主要指對色界與無色界之有的欲貪,即 "rūpārūpabhavesu chandarāgo"。
兩種說法不必互相排斥。前者說明 "bhava" 在經文中的整體作用,後者是在細密分類時避免欲漏與有漏重複。閱讀時應先確認作者採用的是經藏的寬說,還是阿毘達磨注釋的窄說。
有漏也不能簡化成正常的求生本能、珍惜生命或任何自我改善的願望。佛法所要處理的,是由無明與執取推動的「必須繼續成為某種存在」之黏著。相反地,想把自己徹底消滅的渴求,在三種愛的分類中稱為「無有愛」或「非有愛(vibhavataṇhā)」。三漏與欲愛、有愛、無有愛三種愛並不是同一份名單,不能機械地逐項對換。
3. 兩種「有漏」不可混淆
漢譯佛典中的「有漏」可能對應兩個不同的巴利詞:
.bhavāsava:"bhava" 加 "āsava",意思是「有之漏」,也就是本文所說的三漏之一。
.sāsava:"sa" 加 "āsava",意思是「具有漏、與漏相應」,與 "anāsava"「無漏」相對。
例如《中部》MN 117〈大四十經〉 說,有一種正見仍是有漏、屬於福德並能帶來善趣果報;另一種正見則是聖、無漏、出世間而屬於道支。這裡的「有漏正見」是 "sāsava",並不是說正見本身屬於 "bhavāsava"。
中文寫法相同,巴利文構詞與意義卻不同。若不先分清楚,很容易把「對有的貪著」與「尚與諸漏相應的世間法」混為一談。
六、無明漏
「無明漏」的巴利文是 "avijjāsava"。無明不是一般知識不足,也不是智力不高。早期經典最常以不能如實知見四聖諦來界定無明:
.不如實知苦;
.不如實知苦的集起;
.不如實知苦的止息;
.不如實知通向苦滅的道路。
無明之所以稱為漏,是因為它不是偶爾答錯一個佛學問題,而是持續影響人如何看待身心經驗。由於不知道感受與五蘊依緣生滅,人便可能把無常看作能長久依靠,把苦的條件看作幸福來源,把非我看作我與我所有;欲漏與有漏也因此得到增長的基礎。
《中部》MN 9 一方面說無明是諸漏生起的條件,另一方面又說諸漏是無明生起的條件。這不是在尋找一個時間上最早的第一因,而是在呈現彼此增強的循環:不如實知使貪著與錯誤傾向增長,這些傾向又進一步遮蔽如實知見。
因此,無明漏不能只靠記憶教義消除。修行者必須在實際經驗中如實知見五蘊、六處、觸、受與愛的生滅,理解其滋味、過患與出離。當四聖諦不再只是概念,而成為直接知見,無明的根才會被斷除。
七、煩惱分類之間的關係
「煩惱」常用來統稱各種染污心的因素,巴利文通常作 "kilesa"。結、隨眠、漏、蓋、取、愛、不善根等,都是佛典依不同問題建立的分類。它們不是彼此排斥的幾箱物品,也不是一條固定的發展流水線。
1. 同一煩惱,可以依作用得到不同名稱
以欲貪為例:
.它遮蔽禪定與智慧時,稱為欲貪蓋。
.它繫縛眾生於欲界時,稱為欲貪結。
.它作為尚未根除、遇緣再起的傾向時,稱為欲貪隨眠。
.它作為長久熏染心、延續生死的深層流向時,稱為欲漏。
同樣地:
.對存在的貪著,在十結中分作色貪與無色貪,在七隨眠中稱有貪隨眠,在三漏中稱有漏。
.無明同時是十結之一、七隨眠之一與三漏之一。
.瞋恚同時出現在結與隨眠中,卻沒有一項標準的「瞋漏」。
.疑與慢同時出現在結與隨眠中,卻沒有各自獨立的漏。
.見在十結中以身見、戒禁取等形式出現,在七隨眠中有見隨眠;採四漏分類時另有見漏,採三漏分類時則不單獨列出。
這些差異證明,三套分類不能一一配對。如果把每一個結都硬找一個相同名稱的隨眠與漏,反而會偏離經典原有的用途。
2. 三者不是三個固定的心理層次
可以用「結看繫縛、隨眠看傾向、漏看染污之流」來幫助記憶,但不應進一步把它們實體化。例如,不能簡單地說隨眠一定比結更深,或漏一定藏在隨眠下面。經文有時也會在同一段中把結與隨眠緊密相連,如 MN 64 所說,五下分結連同其隨眠應被斷除。
比較穩妥的讀法是先問:
.這段經文正在說煩惱如何妨礙當下禪修嗎?那麼可能使用「蓋」。
.正在說煩惱如何決定聖者的解脫層次嗎?那麼可能使用「結」。
.正在說煩惱雖未出現卻仍能遇緣再起嗎?那麼可能使用「隨眠」。
.正在說深層染污如何止息,以及阿羅漢如何究竟解脫嗎?那麼常使用「漏」。
3. 壓制、減弱與斷除不同
守戒與根門防護,可以防止煩惱發展成有害行為;禪定可以使五蓋暫時不起並令心安定;如理作意與觀慧則使人看見煩惱依什麼條件生起,逐步斷除錯誤見解與執取。這些方法互相支持,卻不能把暫時沒有煩惱誤認為已經拔除根本。
同樣地,一來者的欲貪與瞋恚是減弱,不是不還者意義下的斷盡;修行者進入禪定時欲貪暫時不現,也不等於欲貪隨眠已經完全消失。只有相應的聖道智慧生起,某項結與隨眠才被不可逆地斷除;「諸漏盡」作為完整稱號,則指阿羅漢的究竟解脫。
結語
結、隨眠與漏不是三套互相競爭的理論,而是三種互補的觀察方式:
.結提醒我們,煩惱不只造成一時情緒,還會繫縛生命的方向。
.隨眠提醒我們,煩惱沒有出現,不等於已經斷根。
.漏提醒我們,欲貪、對有的貪著與無明會長久熏染心,使苦不斷延續。
理解這些分類的目的,不是替每一個念頭貼上更多標籤,而是更準確地觀察:接觸發生以後,心如何面對感受?是否由樂受走向貪著,由苦受走向抗拒,由不苦不樂受走向忽略?這些反應如何反覆形成繫縛?又能在哪一個條件上加以止息?
當修行不只處理表面的情緒,也能如實看見它背後的傾向、執取與無明,結才可能逐步解除,隨眠才可能從根斷除,諸漏也才有真正止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