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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波羅夷,餘者是雜碎戒?

發表於 : 2008-01-27, 15:08
Mahanama
根據律部的記載,五百結集的會上,當討論到小小戒的範圍時,有阿羅漢作如是主張。這一點可能會令那些信仰「聖戒成就」者感到難解,可是若冒然否認它,又可能破壞了「於僧不壞淨」的信仰。若將佛陀聽捨小小戒與某些阿羅漢主張四波羅夷以外皆是小小戒放在一起觀察,正可看出佛教的務實與理性。 :wink:

發表於 : 2008-01-27, 15:30
Mahanama
倘若將二不定法以下各篇當成小小戒,較易為人接受;四波羅夷以外,皆為小小戒,就不免令人心生疑慮。

比丘犯了僧伽婆尸沙法,其懺悔方式很繁複;犯戒者要向二十位比丘告白,乞求出罪羯磨;若犯戒後未及時發露,涉及覆藏重罪,還要別住。最容易涉及覆藏重罪的情況,通常就是「弄陰失精」(手淫)。

發表於 : 2008-01-28, 08:48
Mahanama
僧伽婆尸沙的懺悔方式訂得繁複,無非是想以團體的力量制約個人的行為。這當然是一個辦法,但是否是一個有效的辦法呢?就拿「弄陰出精」一事來說,經驗上它是不可能靠著懺悔而戒除的。

許多年前,我還是一個外道信徒時,曾有一位弟兄在聚會時坦承他經常偷窺鄰居女孩洗澡;他每次做了這件事後,就十分自責,充滿了罪惡感,就禱告求上帝赦免他的罪,可是不到兩天他又忍不住再犯。他的心為此飽受折磨。「弄陰出精」的懺悔與上述的實例相類似,都是求得一時的心安,但免不了一犯再犯。

上帝不用睡覺、吃飯,不用幹任何事,信徒可以隨時找祂,然而僧團是修梵行的地方,比丘僧都有功課要做。僧團中只要有幾位欲心較重者忍不住欲火,常犯手淫,又都要求按律制懺罪,就足以將僧團攪得不得安寧。如果是在沒有二十人以上的小僧團裡,犯戒者求出罪無門,就只好忍受著罪苦。久而久之,可能會造成心理上的毛病。 :lol:

發表於 : 2008-01-28, 09:36
lxd127
在五百结集时,大迦叶尊者和其他众位阿罗汉已经一致通过“不舍一戒”的决定。
因为佛陀曾向阿难尊者说过“若僧团愿意,可舍小小戒。”最后,僧团由于对小小戒的范围难以界定、为确保僧团清净等原因,不愿意舍戒。我们只能遵守佛陀当年定下的戒律,除非当代的僧团再次进行新的决议(当然,这个可能性已不太大,主要是现在的僧团没有设立核心机构,而是散布各东南亚国家)。
在出家人中,若实在无法守住戒律的,完全可以还俗,做个在家人也行,但不能因为戒律不好守,就要求废除戒律。
我相信,佛陀当年所说的舍戒并非是因为考虑到部分比丘不清净,而给予这类照顾的。

發表於 : 2008-01-28, 12:02
Mahanama
其實,像「弄陰出精」這種行為,由於事屬私密,幾乎不可能舉罪,能自行發露還是知道慚愧者;若當事人不在乎,律文根本就形同虛設。

由於它玷污梵行,縱然大家有共識,將它歸類為小小戒,仍然是不清淨,並非小小戒即可肆無忌憚,只不過小小戒懺罪的方式簡便,只要向一位比丘告白即可,甚至自心悔過亦可。

至於像比丘觸摸婦女、對婦女開黃腔、讚歎行淫之類的言行,涉及性騷擾,僧團的出罪羯磨未必比法律、媒體更有制裁力。

發表於 : 2008-01-30, 15:42
redredkiss
從現在戒行持守的情況看,不舍棄小小戒應該是對的。就因為曾經有過舍棄小小戒的話,搞的大乘舍戒舍的很輕松。戒律在中國已經變成可有可無的東西了。

發表於 : 2008-02-04, 19:36
Mahanama
大乘不是捨戒,而是沒有戒。大乘出家,雖依四分律的白四羯磨受比丘戒,但卻加受非佛制的菩薩戒,而且表示要迴小向大,然而菩薩戒卻禁止學習聲聞的經律論,否則犯輕垢罪。從這一點看來,大乘沒有戒。大乘的法師到了上座部國家,雖也受到禮遇,但不能與比丘共住,不能共做僧事。 :lol:

Re: 除四波羅夷,餘者是雜碎戒?

發表於 : 2008-02-12, 21:17
ysq2836
Mahanama 寫:根據律部的記載,五百結集的會上,當討論到小小戒的範圍時,有阿羅漢作如是主張。這一點可能會令那些信仰「聖戒成就」者感到難解,可是若冒然否認它,又可能破壞了「於僧不壞淨」的信仰。若將佛陀聽捨小小戒與某些阿羅漢主張四波羅夷以外皆是小小戒放在一起觀察,正可看出佛教的務實與理性。 :wink:
佩服.精彩的思辨.每每聽到的都是第一次結集的:一戒不舍.但根據摩訶男居士對律典內容的深入與思辨.這是有思考空間的.實際上,末學的看法是在正法僧團傳承下來的地方,應該堅持:一戒不舍.而其他正法斷承的地方.不妨深思.

發表於 : 2008-02-14, 08:47
peacecila
如果「小小戒可捨」的傳言屬實(因為只有阿難尊者聽過,只能以傳言視之),大抵有關僧戒的事務至少都會經過大眾公開的過程,這種只有某人聽過的傳言,實在是大有疑問的傳言。但假設傳言是事實,那透露的意涵就是「僧事僧決」的立場。個人認為僧眾最少具有「戒律」的「詮釋權」,但由於「僧戒」的「詮釋不一」也形成後世部派分裂的主因之一。這種「詮釋」性質的問題,常常都很容易帶來紛爭,詮釋不一的時候,有些事在某些僧團可以,某些僧團就不行。「小小戒可捨」說的就是「僧事僧決」的立場,但以前是佛陀一人決定,現在是由「僧團」決定。

另外,關於「聖戒成就」,既然證得「初果」入於「八正道」之流,就從「八正道」去思惟何謂「聖戒」?!應該不難明瞭聖者的言行應該怎麼做。就算沒有「聖戒成就」的說法,以「八正道」來思維,其實,意義上會更明瞭,免得浪費很多時間在思考何謂「聖戒」?又擔心如何與「戒禁取」作出分別的問題?

發表於 : 2008-02-14, 09:01
peacecila
說實在的「八正道」比一般戒律嚴格多了,因為,那牽涉的是「觀念」上的徹底「轉變」,由於,觀念已經徹底轉變,所以只要是不合乎觀念的事情,觀念上認為不當做、不應做的事情,就絕對不可能會去做,表現在言行上自然就會顯得處處合乎「正道」,一般人不具備這種「觀念」上的徹底「轉變」,所以常常就覺得「修行」實在是困難重重的事情。既然初果聖者已經入於「八正道」之流,他們本身就是「八正道」的展現,何必再強調「聖戒成就」?現在仔細想想會覺得「聖戒成就」這真是一種特別奇怪的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