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階段的修行,是斷除(samuccheda)由身體苦受所引發的瞋與渴愛。】[1]
這個階段共有六種禪修業處(kammaṭṭhāna):
1. 基礎入出息業處。
2. 以身體三十二分為基礎的觀禪業處。
3. 以四大界為基礎的觀禪業處。
4. 有分禪修(名業處,nāma-kammaṭṭhāna)。
5. 半跏趺坐禪修(名業處)。
6. 大跏趺坐禪修(Mahāpallaṅka),也就是全跏趺坐禪修,或金剛座禪修;「金剛座禪修」是英譯者所採用的名稱。這也屬於名業處。
【英譯者按:第五與第六種,也就是半跏趺坐與全跏趺坐禪修,和有分禪修相似。不過,我不知道 強諦瑪禪師為什麼把它們稱為半跏趺坐與全跏趺坐禪修。這些名稱代表禪修者所採用的姿勢。在大乘傳統中,尤其是中國與日本的禪宗,這些姿勢被用作坐禪的標準姿勢。
強諦瑪禪師的指導是:第一、第四、第五與第六種禪修,必須依次修習。第四種有分禪修,是所有禪修者都必須修習的。第六種大跏趺坐禪修,則只有能夠全跏趺坐的禪修者才能修習。
第二與第三種禪修,和第一種一樣,也都是基礎禪修。觀乘行者可以選擇第二或第三種,取代第一種,作為自己的基本業處。第一、第二與第三種基礎禪修,達到觀智的層次時,便匯歸於一。】
【英譯者說明:本文不再重述第一、第四、第五與第六種禪修。讀者可以回頭參閱我在《聖求》(A Noble Search)中,關於 強諦瑪禪師生平的內容。若想了解更多細節,可以參閱他在 Amazon 上的電子書《通往入流之路》(The Way to Stream Entry)。這裡,我只說明第二與第三種禪修。
在說明這兩種禪修之前,我想先提到:修習基礎入出息法時,有些禪修者會經驗到以下現象,這取決於禪修者的波羅蜜(pāramī):】
1. 不淨相(asubha-nimitta)與身體三十二分的禪相生起,例如骨相。
2. 達到初禪的近行定。
3. 氣柱的禪相出現。
4. 佛像之相(Buddha-nimitta)及其他禪相出現。
中文譯校說明
1. 「第一階段心清淨」、「第一有分定」等,是本章末尾明言由強諦瑪禪師採用的名稱。原文多次使用 "samuccheda",譯文依語句譯作「斷除」或「正斷」,但章末又明確說明,邪見隨眠仍須以出世間道斷除,躁動、不耐等也尚未全除。因此,應依本章對不同層次煩惱的說明來閱讀,不能將此階段直接理解為一切煩惱已斷盡。
正定與正觀 | Right Samādhi and Right Insight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1.1 基礎入出息業處
基礎入出息業處
一、不淨相與骨等身體三十二分的禪相
修入出息時,自己的身體彷彿腫脹起來,而且愈來愈膨大。坐著的自身,或他人的身體,會呈現變形、腐爛的不淨之相。呼吸自行持續,心中沒有恐懼。此時,心受到定力的調御。應繼續練習這個不淨相,直到它穩定。
有些禪修者不如理作意(ayoniso),把這些相看成令人不快、可怕的現象。人們看不見不淨,也就是污穢、可厭的真實情況,反而只看見可喜與美好(subha),因而生起渴愛、慢與邪見。
因為看不見不淨,我們才在漫長的輪迴生存中遭遇種種苦。看見不淨相,就不再執著自己的身體,也不執著他人的身體。
有些禪修者只看見骨相,就必須練習,使這個相穩定。看見骨頭時,淨想,也就是認為它美好、可愛的想法,便止息了。[1] 對組合整體與名稱的概念(samūha-paññatti、nāma-paññatti),也隨之止息。從不淨相與骨相入手,很容易辨明四大界的本性。
骨相與不淨相是止的所緣,能使煩惱平息。禪修者以這些所緣為基礎,觀察其本性,使渴愛、慢與邪見止息。
在身體的不淨之相中,腐敗的血液與液體,呈現水界的特相;身體看起來又黑又乾,像燒焦的東西,呈現火界的特相;腫脹的性質,是風界的特相;僵硬的性質,則是地界的特相。
這樣,不淨的所緣便轉為四大界,再以無常、苦、無我三相加以觀察,成為身隨觀念處(kāy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的修習。
觀察的心以不淨業處與骨架業處為基礎,看見四大界,離開把它認作人、男人、女人的邪見執著。依《毒蛇喻經》(Āsīvisopama Sutta)來說,這就是脫離四條毒蛇。
能觀察不淨相與身體三十二分之相的禪修者,必須接著依次修習第四、第五與第六種禪修;請參見本章開頭的六種業處。這種修行方式,是 Thae-inn Gu 禪師的方法。
二、達到初禪的近行定
修入出息念時,心達到近行定的層次,禪修者便會發現,呼吸自行持續,不必費力。
此時,心離開四大界的逼迫,安樂地與呼吸同住於觸點。這就是初禪的近行定。強諦瑪禪師在這裡使用「禪那」(jhāna)一詞,而不是「定」(samādhi)。
心受到心一境性之定(ekaggatā-samādhi)的保護,因此,由受擾動的四大界,也就是四條毒蛇,所引發的瞋、憂惱與渴愛之火,都止息了。近行定具備五禪支。禪修者必須練習這種近行禪定,使它熟練;也可以研讀止乘修法的典籍,繼續培育其他層次的禪那。
三、氣柱的禪相出現
在心達到心一境性之定以前,鼻孔的觸點會出現氣柱之相。它像一縷白煙,氣柱的相在鼻孔入口處出入。心傾向這個禪相,安住於此,不想離開。心一境性之定的五禪支,於是具足。
想要繼續修入出息念的禪修者,必須依靠這個相,透過五種熟練自在的練習,使它穩定:思察禪支;能隨時入此定;能隨時出定;能決定住定的時間;熟練地省察。
定穩固之後,就不再有四大界受擾動所引起的苦受。離開五蓋(nīvaraṇa)之後,禪修者繼續修習,不限制住定的時間,藉此增強定力;也就是像禪師自己那樣,盡可能長時間安住於定中。
當心一境性之定穩固地安住於這個禪相時,便可從定中出來,以禪支為對象修觀;這可能已是初禪的階段。如果想繼續培育到第四禪,就依止乘的方法繼續修習。
【英譯者按:強諦瑪禪師在這裡,對近行定提出一個重要觀點:使近行定的禪相穩定。這一點,以前沒有人提過;過去只在初禪階段談到這樣的練習。有些體系以近行定培育觀,例如烏巴慶的教導。有一位老師說,近行定並不十分穩固。既然人在近行定階段,已經非常接近初禪,卻不再向前進入禪那,並不明智。】
四、佛像之相與其他禪相
修入出息法時,呼吸順利加速,心也有定力,便會變得明淨、清涼、安樂。[2] 依這種心理狀態與執取(upādāna),佛像、佛塔、雲、天人、草地、山等影像便會出現。
如果禪修者想培育佛像之相,可以繼續。其他影像則屬於世間欲境(lokiya-kāma-ārammaṇa),應當捨下,回到入出息的所緣。
想繼續以佛像之相修習的禪修者,必須練習,使它穩定。相穩定時,心會生起強烈的恭敬與喜(pīti)。以此喜為基礎,進一步培育帶有樂的心一境性之定(sukha-ekaggatā-samādhi)。如果想以禪那為修行基礎,就可以繼續走止乘的道路,也就是培育禪那。
觀乘行者,則觀察佛像之相的形色不穩定,具有變化的性質。觀其壞滅,禪相便轉為壞滅的所緣。當佛像之相的壞滅愈來愈明顯時,便捨下它,把心轉向自身,就會看見色身壞滅。
以這個正在壞滅的色為基礎,繼續觀察無常、苦、無我三相。此後,再修四大界禪修,也就是本章開頭所列的第三種業處。這位禪修者仍須修習第四、第五與第六種禪修,完成第一階段的心清淨。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為 "The perception of subha is leased by seeing the bones",其中 "leased" 的字義與文意不合。依前後文不淨觀與概念止息的說明,此處譯讀為「淨想……止息了」。這是對疑似誤植所作的上下文理解。
2. 原文此處使用 "good acceleration",本譯保留「順利加速」之意;英文沒有進一步交代速度、力度或具體操作方式。後文四大界禪修則明確從自然呼吸入手,應分別依各段的說明閱讀。
一、不淨相與骨等身體三十二分的禪相
修入出息時,自己的身體彷彿腫脹起來,而且愈來愈膨大。坐著的自身,或他人的身體,會呈現變形、腐爛的不淨之相。呼吸自行持續,心中沒有恐懼。此時,心受到定力的調御。應繼續練習這個不淨相,直到它穩定。
有些禪修者不如理作意(ayoniso),把這些相看成令人不快、可怕的現象。人們看不見不淨,也就是污穢、可厭的真實情況,反而只看見可喜與美好(subha),因而生起渴愛、慢與邪見。
因為看不見不淨,我們才在漫長的輪迴生存中遭遇種種苦。看見不淨相,就不再執著自己的身體,也不執著他人的身體。
有些禪修者只看見骨相,就必須練習,使這個相穩定。看見骨頭時,淨想,也就是認為它美好、可愛的想法,便止息了。[1] 對組合整體與名稱的概念(samūha-paññatti、nāma-paññatti),也隨之止息。從不淨相與骨相入手,很容易辨明四大界的本性。
骨相與不淨相是止的所緣,能使煩惱平息。禪修者以這些所緣為基礎,觀察其本性,使渴愛、慢與邪見止息。
在身體的不淨之相中,腐敗的血液與液體,呈現水界的特相;身體看起來又黑又乾,像燒焦的東西,呈現火界的特相;腫脹的性質,是風界的特相;僵硬的性質,則是地界的特相。
這樣,不淨的所緣便轉為四大界,再以無常、苦、無我三相加以觀察,成為身隨觀念處(kāy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的修習。
觀察的心以不淨業處與骨架業處為基礎,看見四大界,離開把它認作人、男人、女人的邪見執著。依《毒蛇喻經》(Āsīvisopama Sutta)來說,這就是脫離四條毒蛇。
能觀察不淨相與身體三十二分之相的禪修者,必須接著依次修習第四、第五與第六種禪修;請參見本章開頭的六種業處。這種修行方式,是 Thae-inn Gu 禪師的方法。
二、達到初禪的近行定
修入出息念時,心達到近行定的層次,禪修者便會發現,呼吸自行持續,不必費力。
此時,心離開四大界的逼迫,安樂地與呼吸同住於觸點。這就是初禪的近行定。強諦瑪禪師在這裡使用「禪那」(jhāna)一詞,而不是「定」(samādhi)。
心受到心一境性之定(ekaggatā-samādhi)的保護,因此,由受擾動的四大界,也就是四條毒蛇,所引發的瞋、憂惱與渴愛之火,都止息了。近行定具備五禪支。禪修者必須練習這種近行禪定,使它熟練;也可以研讀止乘修法的典籍,繼續培育其他層次的禪那。
三、氣柱的禪相出現
在心達到心一境性之定以前,鼻孔的觸點會出現氣柱之相。它像一縷白煙,氣柱的相在鼻孔入口處出入。心傾向這個禪相,安住於此,不想離開。心一境性之定的五禪支,於是具足。
想要繼續修入出息念的禪修者,必須依靠這個相,透過五種熟練自在的練習,使它穩定:思察禪支;能隨時入此定;能隨時出定;能決定住定的時間;熟練地省察。
定穩固之後,就不再有四大界受擾動所引起的苦受。離開五蓋(nīvaraṇa)之後,禪修者繼續修習,不限制住定的時間,藉此增強定力;也就是像禪師自己那樣,盡可能長時間安住於定中。
當心一境性之定穩固地安住於這個禪相時,便可從定中出來,以禪支為對象修觀;這可能已是初禪的階段。如果想繼續培育到第四禪,就依止乘的方法繼續修習。
【英譯者按:強諦瑪禪師在這裡,對近行定提出一個重要觀點:使近行定的禪相穩定。這一點,以前沒有人提過;過去只在初禪階段談到這樣的練習。有些體系以近行定培育觀,例如烏巴慶的教導。有一位老師說,近行定並不十分穩固。既然人在近行定階段,已經非常接近初禪,卻不再向前進入禪那,並不明智。】
四、佛像之相與其他禪相
修入出息法時,呼吸順利加速,心也有定力,便會變得明淨、清涼、安樂。[2] 依這種心理狀態與執取(upādāna),佛像、佛塔、雲、天人、草地、山等影像便會出現。
如果禪修者想培育佛像之相,可以繼續。其他影像則屬於世間欲境(lokiya-kāma-ārammaṇa),應當捨下,回到入出息的所緣。
想繼續以佛像之相修習的禪修者,必須練習,使它穩定。相穩定時,心會生起強烈的恭敬與喜(pīti)。以此喜為基礎,進一步培育帶有樂的心一境性之定(sukha-ekaggatā-samādhi)。如果想以禪那為修行基礎,就可以繼續走止乘的道路,也就是培育禪那。
觀乘行者,則觀察佛像之相的形色不穩定,具有變化的性質。觀其壞滅,禪相便轉為壞滅的所緣。當佛像之相的壞滅愈來愈明顯時,便捨下它,把心轉向自身,就會看見色身壞滅。
以這個正在壞滅的色為基礎,繼續觀察無常、苦、無我三相。此後,再修四大界禪修,也就是本章開頭所列的第三種業處。這位禪修者仍須修習第四、第五與第六種禪修,完成第一階段的心清淨。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為 "The perception of subha is leased by seeing the bones",其中 "leased" 的字義與文意不合。依前後文不淨觀與概念止息的說明,此處譯讀為「淨想……止息了」。這是對疑似誤植所作的上下文理解。
2. 原文此處使用 "good acceleration",本譯保留「順利加速」之意;英文沒有進一步交代速度、力度或具體操作方式。後文四大界禪修則明確從自然呼吸入手,應分別依各段的說明閱讀。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1.2 以身體三十二分為基礎的觀禪業處
以身體三十二分為基礎的觀禪業處
這種修法,不必先以其他種類的定來培育,例如入出息定。禪修者可以直接以身體三十二分修習,在行、住、坐、臥四威儀中都可以修。禪修所緣能否在心中顯現,取決於禪修者的信(saddhā)、欲(chanda)與精進(viriya)有多強。
對頭髮、指甲、牙齒、皮膚等真實存在的色法組合,反覆觀察。正確了知之後,對不真實事物的執著,以及錯誤的執取,便會退去。
身體三十二分的組合,不是男人或女人,不是靈魂,也不是我;只是實際存在的色法組合。禪修者必須以智(ñāṇa)反覆觀察它們。這就是正見。
修習方法
在基礎入出息法的指導中,禪修者可藉由入出息定,以及第六種修法的大跏趺坐定,觀察身體三十二分中的任何一分,例如骨,也可以觀察全部。
如果不想以這些定為基礎,就取其中一分或全部為所緣。例如,取骨為所緣,以心眼看它,在心中觀想「骨、骨」。之所以要這樣在心中觀想,是因為還沒有像入出息定那樣的基礎定力。因此,不要讓心處於散亂之中,而應運用想來培育它。
如果心散亂了,就把心帶回所緣,繼續修習。辨明其中一分後,再繼續觀察其他部分。經過反覆觀察,男人、女人、手、腳、身體、頭等想便止息,骨、皮、肉等則在心眼中清楚顯現。
清楚之後,就不必再運用「骨、骨」等心中的想。改以智觀察身體三十二分,反覆如此觀察:這些骨、皮、肉等,不是我創造的結果;不是我,也不是我的;不是男人、女人,不是人或眾生,也不是靈魂;不是父母所創造的。
這一切現象,都是過去的無明(avijjā)、渴愛(taṇhā)、取(upādāna)與業有(kamma-bhava)所帶來的結果。無明乃至業有是因,五蘊是果。這就是色法組合原有的本性;身體三十二分,只是色法。禪修者必須以慧反覆觀察、分析。
以定與慧觀察時,禪修者會知見色法組合的和合本性,以及它正在壞滅的狀態。觀察外在的有情與無生命物體,例如樹木、樹葉與果實,也會看見它們正在壞滅。
【英譯者按:有些人可能認為,身體三十二分只是止的所緣,不是觀的所緣。大多數緬甸佛教徒持有這種看法,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受到阿毘達磨教導的影響。泰國森林比丘並不這樣看;他們將身體三十二分用於止與觀兩種修法。觀智(vipassanā-ñāṇa),是對現象內在本性的觀察;這種本性沒有影像或形相。
因此,有些禪修者認為,身體三十二分具有形狀與相,不是觀的所緣;所以,即使禪相生起,他們也把這個禪修業處破壞掉。
現象的內在本性,是智所能了知的範圍。智的所緣,只是名與色。凡夫以帶著無明的概念,執取色法,認作身體、手、腳、男人、女人、狗、雞等等。
現在,以身體三十二分的概念,取代原先所執取的概念。能以骨的概念觀察時,男人、女人等概念便止息。如果禪修者仍把它認作「骨」,它就還是止的所緣。
觀察骨架或骨頭的內在本性時,才成為觀。辨明其內在本性,男人、女人等邪見便退去;欲(kāma)、貪染(rāga)與瞋(dosa),也暫時被捨棄,這就是彼分斷(tadaṅga)。
如果只是知道所緣,沒有觀察其內在本性,那麼,即使看見色或心,也仍屬於止,還不能導向觀。因為名色所緣也能使心平靜,離開煩惱。修行佛法的人,應當留意這一點。】
這種修法,不必先以其他種類的定來培育,例如入出息定。禪修者可以直接以身體三十二分修習,在行、住、坐、臥四威儀中都可以修。禪修所緣能否在心中顯現,取決於禪修者的信(saddhā)、欲(chanda)與精進(viriya)有多強。
沒有正確看見真實,卻執著不真實的東西,就會生起邪見、渴愛與業等煩惱。要止息這些不善法,必須正確辨明真實。正確了知之後,執取男人、女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等的非法(adhamma),便會退去。這不是刻意造作出來的結果。「看得不正確,渴愛便進來;認知錯誤,便被邪見纏住。把不是人的當作人,輪迴便在煩惱的熱惱與糾纏中延續不斷。」
對頭髮、指甲、牙齒、皮膚等真實存在的色法組合,反覆觀察。正確了知之後,對不真實事物的執著,以及錯誤的執取,便會退去。
身體三十二分的組合,不是男人或女人,不是靈魂,也不是我;只是實際存在的色法組合。禪修者必須以智(ñāṇa)反覆觀察它們。這就是正見。
修習方法
在基礎入出息法的指導中,禪修者可藉由入出息定,以及第六種修法的大跏趺坐定,觀察身體三十二分中的任何一分,例如骨,也可以觀察全部。
如果不想以這些定為基礎,就取其中一分或全部為所緣。例如,取骨為所緣,以心眼看它,在心中觀想「骨、骨」。之所以要這樣在心中觀想,是因為還沒有像入出息定那樣的基礎定力。因此,不要讓心處於散亂之中,而應運用想來培育它。
如果心散亂了,就把心帶回所緣,繼續修習。辨明其中一分後,再繼續觀察其他部分。經過反覆觀察,男人、女人、手、腳、身體、頭等想便止息,骨、皮、肉等則在心眼中清楚顯現。
清楚之後,就不必再運用「骨、骨」等心中的想。改以智觀察身體三十二分,反覆如此觀察:這些骨、皮、肉等,不是我創造的結果;不是我,也不是我的;不是男人、女人,不是人或眾生,也不是靈魂;不是父母所創造的。
這一切現象,都是過去的無明(avijjā)、渴愛(taṇhā)、取(upādāna)與業有(kamma-bhava)所帶來的結果。無明乃至業有是因,五蘊是果。這就是色法組合原有的本性;身體三十二分,只是色法。禪修者必須以慧反覆觀察、分析。
以定與慧觀察時,禪修者會知見色法組合的和合本性,以及它正在壞滅的狀態。觀察外在的有情與無生命物體,例如樹木、樹葉與果實,也會看見它們正在壞滅。
【英譯者按:有些人可能認為,身體三十二分只是止的所緣,不是觀的所緣。大多數緬甸佛教徒持有這種看法,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受到阿毘達磨教導的影響。泰國森林比丘並不這樣看;他們將身體三十二分用於止與觀兩種修法。觀智(vipassanā-ñāṇa),是對現象內在本性的觀察;這種本性沒有影像或形相。
因此,有些禪修者認為,身體三十二分具有形狀與相,不是觀的所緣;所以,即使禪相生起,他們也把這個禪修業處破壞掉。
現象的內在本性,是智所能了知的範圍。智的所緣,只是名與色。凡夫以帶著無明的概念,執取色法,認作身體、手、腳、男人、女人、狗、雞等等。
現在,以身體三十二分的概念,取代原先所執取的概念。能以骨的概念觀察時,男人、女人等概念便止息。如果禪修者仍把它認作「骨」,它就還是止的所緣。
觀察骨架或骨頭的內在本性時,才成為觀。辨明其內在本性,男人、女人等邪見便退去;欲(kāma)、貪染(rāga)與瞋(dosa),也暫時被捨棄,這就是彼分斷(tadaṅga)。
如果只是知道所緣,沒有觀察其內在本性,那麼,即使看見色或心,也仍屬於止,還不能導向觀。因為名色所緣也能使心平靜,離開煩惱。修行佛法的人,應當留意這一點。】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1.3 以四大界為基礎的觀禪
以四大界為基礎的觀禪
這種修法,是不先建立基礎定,直接觀察諸界;與身體三十二分的修法相同。觀察四大界,是身隨觀念處。當諸界受到擾動、逼迫與變化時,觀察心所經驗到的不可意與可意之受(aniṭṭha、iṭṭha),就是受隨觀念處(vedan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首先,以自然的呼吸為所緣。保持正念,觀察氣息依自然因緣,自行吸入、呼出。氣息向內、向外推動,其間有間隔,交替發生。仔細探察這個過程。
這個身體原有的性質,就是讓風界進入、出去。這個色身,是你的身體嗎?它符合你的欲求嗎?這是由你造作,還是不由你造作?它依自己的本性運作;你必須辨清這一點。
睡眠時,它也這樣呼吸。你需要替它做些什麼嗎?還是它的本性正在起作用?應當探察、觀照。睡眠時,你沒有替它呼吸;明白這一點,就能毫不懷疑地知道它的本性。
所以,這不是你的作用,因為睡眠時,你什麼也不知道。因此,這不是「我的吸氣、呼氣」,不是我,也沒有人在驅使它。應觀察其中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眾生。這座「蘊身之屋」,是藉由業力而自行運作的。
禪修者必須以智反覆探察、觀照,直到這樣的了知穩固。
同樣地,吃飯、洗澡、行走、說話時,無論何時何地,呼吸都不待我的安排而自行運作。假如這些都在我的支配之下,就可以控制它,使身體不老、不痛、不死。
現在,這個身體活著,卻不是我自己的創造。它依自己的本性,做自己的事,不是「我的身體」。你必須觀察、探究它,並且隨時對呼吸的本性保持正念與覺知。這就是覺支中的念與擇法。
如此探察、觀照風界,也會覺察到其中其他的性質。氣息進來時是涼的,出去時是暖的;這是火界的特相。壓迫與膨脹,則是風界的特相。
外來的風界與火界,從外部供給身體所需的滋養(āhāra)。身體需要氣息,便補充氣息;需要溫度,也就是冷、暖,便補充這方面的條件。
以智觀察、探究這種本性。禪修者不知道氣息究竟從哪裡開始進入,又從哪裡開始出去;這個過程沒有任何穩定性,始終在改變。這一切過程,說明色法由條件造作的本性是真實的,並沒有一個人、眾生或靈魂在造作它。透過觀察,就能以智辨明。
試著以自己的「我」(atta),使色法中風界出入的本性停止,你便會發現,這種「我」的主宰無法成功。色的行法,沒有任何人在背後造作,而是依自然因緣生起,也依其本性止息,沒有人能阻止。應以探察與智來觀照。
這不是「我的呼吸」。氣息的冷與暖,也不是我自己造出來的。氣息的暖、涼、壓迫與膨脹,依次變化,自行生起、自行止息。應始終對入出息保持正念與覺知,以智觀察色行(rūpa-saṅkhāra)的無常與無我本性。
繼續觀察,便會以觀照之智,看見這座蘊身之屋,也就是身體,像機器人一樣。由於辨明法的本性,喜便生起;這就是喜覺支(pīti-sambojjhaṅga)。隨著喜,心變得輕安;這就是輕安覺支(passaddhi-sambojjhaṅga)。
持續觀察,辨明的能力會更好。氣息進入時,腹部上升;氣息出去時,腹部下降。禪修者觀察地界與風界這些行法的無常、無我本性。隨著時間推進,辨明的能力愈來愈強、愈來愈清楚。
當觀察的心更加平靜,禪修者便不再認知「腹部」,只知道其中不斷變化的性質。這個地界,也就是腹部,同樣是行法,是有條件造作的現象。它不是我,也不是我的;它依本性運作。其中沒有人、眾生或靈魂。禪修者會以智了知這樣的本性。
隨著呼吸,氣息進出,有暖與涼,也就是火界;有膨脹與壓迫,也就是風界;有腹部上升、下降,也就是地界。禪修者對它們無常、無我特相的知見愈來愈有力,精進覺支(viriya-sambojjhaṅga)的力量也隨之增強。
入出息的過程逐漸變得細緻。隨著這種細緻,一種認識清楚顯現:禪修者知道,心臟像機器一樣,不斷跳動。
心臟每跳一下,蘊身之屋就振動一次。心臟規律地持續跳動,同時,蘊身之屋也在微細地振動。當禪修者覺察到這種情況,就應放下對入出息與腹部升降的注意,轉而觀察心跳,以及蘊身之屋的振動。
這塊「沒有生命」的身體,藉由業生風界(kammaja-vāyo)的力量運作,依其本性做自己的事。[1] 禪修者愈來愈清楚四大界的無我本性:這不是我,也不是我的蘊;不是我的造作,也不是以靈魂的方式存在。這一切都變得清楚。
禪修者觀察其本性,只是如實知道每一次心跳,以及血液急速流過血管時所發出的聲音。他更加了解身體的本性,知道它就像機器人。
看著血液從血管湧出,就像水從水管流出,也像一只裝滿水的袋子。這只是水界,也就是液體;不是人、不是個體,也不是靈魂。這些血液由風界推動。
禪修者也知道,每次血液從血管湧出時,都有暖,也就是火界。這些是膨脹、壓迫的性質,也就是風界;流動的性質,也就是水界;以及溫暖的性質,也就是火界。在智的觀察中,它們顯現為諸界的組合,身體彷彿只是一團諸界。
遍觀全身,有膨脹、壓迫、涼、暖、升、降、心跳,以及血液流動。對禪修者而言,這些法的無我相與無常相,愈來愈清楚。
坐著時,身體下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逼迫與擾動,出現熱、麻、痠、痛等。由於色法變化,禪修者透過痛苦,體驗到身體的逼迫性。這一切現象,都是身體的苦相(dukkha-lakkhaṇa)。
我們餵身體吃好食物,透過睡眠、沐浴等各種方式,仔細照料它。到最後,它的本性究竟是什麼?它沒有帶來快樂,反而讓眾生承受這個帶毒之身的殘酷逼迫。得到蘊身,就是得到殘酷的苦;它所做的,就是逼迫。
禪修者看見苦蘊的危險。觀察緊繃、僵硬、麻木、痠楚、疼痛、堅硬與沉重等性質時,會發現它們都在變化之中,由一種轉為另一種。這些都是地界的造作變化。應以智探察,了知其中沒有人、眾生、男人、女人或靈魂。
在炎熱、潮濕的氣候中坐禪,身體會流出黏膩的汗,就像一只水袋。因此,身體是諸界的組合,與其說像一個人,更像一團化學元素。
長時間探察、觀照這些現象,禪修者對色身本性的知見愈來愈多,看見身體的苦,便生起厭離。辨明蘊身的無我本性之後,也厭離把身體執取為「我的」。無論觀察身體的哪一部分,都找不到任何穩定性。
再觀察我們所吃的食物,其中的營養與四大界無關;身體又依靠四大界的滋養,繼續存活與發展。[2] 因此,這個身體不是人,不是男人或女人,只是四大界的組合,只有四大界存在。
其中沒有「我」的存在,沒有任何東西是「我的」,也沒有靈魂存在。禪修者必須這樣觀察:不存在的,就如實知其不存在,直到自己的見清淨。
辨明四大界,離開身體各部分的概念
藉由四大界的支持,這個由身體三十二分組合而成的蘊身,得以存在、發展與變化。四大界之中,並沒有頭髮、身毛、肉、骨等形狀;只有四大界這些色法不斷變化的性質存在。
是我們用語言命名,賦予它們頭髮、肉、骨等概念。實際存在的,只是四大界。
以智觀察,了知這些由語言概念所界定的形體,並不真實存在。同樣地,禪修者也應觀察外在現象,例如山、樹、森林、土地、水等等。
由於概念認知與語言命名,才出現種種不同的形體。若有色法存在,也只是四大界的變化;概念中的形體,並不是真實的。
經由觀察與辨明,心不再以那些並非真實存在的形體概念,執取身體;取而代之的,是禪修者在心中如實看見四大界的真實本性(原文作 paramatā)。持續、大量觀察四大界的真實本性,這個蘊身便在禪修者面前,顯現為一大團泡沫。
【英譯者按:強諦瑪禪師接著描述身體的無常本性。這個過程,可以在《聖求》中他的自傳與佛法開示裡讀到。這裡的說明稍微更詳細一些。】
觀察身體的無常一段時間之後,心會進入以下的定境:
此時,心安住在色的微粒之間,沒有想(saññā)的辨認,帶有所緣概念的心態也止息了。[3]
心不傾向外在所緣,也不傾向自己的色身,對它們沒有趨向或連結。心離開五蓋,變得寂靜、安寧、平和。這個心不再動搖,想要觀察任何所緣的傾向,也止息了。
處於原本狀態的心,能夠看見、了知色的本性,不帶熱、緊、麻、痛等概念。這個寂靜的心,也能觀察傾向四大界,也就是色法的意觸(mano-samphassa)如何生起;由此,也看見受的本性。也就是說,觀察的心辨明名與色,達到名色分別智(nāma-rūpa-pariccheda-ñāṇa)的階段。
這裡的修法,是不先建立定,直接觀察四大界;透過辨明的智,對色身的有身見便會止息。但觀察的心尚未看見心理的受,憂惱(domanassa)仍會生起。為了使這些憂惱之心止息,禪修者可以修名業處,也就是第四與第五種禪修。
【英譯者按:這兩種都是有分禪修,分別採取臥姿與坐姿。我已在《聖求》中說明。】
【英譯者按:這裡的身體三十二分與四大界禪修,可以稱為「以慧培育定」。摩訶布瓦長老(Luangta Mahā Bua)曾在《以慧培育定 — 佛陀禪修方法的修習指南》(Wisdom Develops Samādhi: A Guide to the Practice of the Buddha's Meditation Methods;中文書名為暫譯)中,提到這種方式。這與阿難尊者在《雙運經》(Yuganaddha Sutta)中所教導的「以觀培育止」相似。。
這兩種禪修,對今日世界的人們非常重要。人們的我見或自私(diṭṭhi),以及渴愛或貪欲(taṇhā),比以往更加強烈,甚至沒有止境。
另一種修法,是「以定培育慧」,泰國森林傳統多採用這種方式:先修入出息念來培育定,再以定力觀察身體三十二分與四大界,導向智慧(paññā)。】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以 "lifeless lumpy body" 描述身體,譯作「這塊『沒有生命』的身體」。同一段仍在敘述心跳與血液流動,因此,這是配合機器人譬喻所用的禪修語言,不能讀成禪修者當時已經死亡。
2. 原文先說,食物中的營養「與四大界無關」(not related to the four elements),緊接著又說,身體依靠四大界的滋養而存活、發展。英文的前後關係不清楚;本譯保留兩句,未自行刪去否定詞或補成另一種教義說明。
3. 本段原文同時提到「沒有想的感知」與「帶有所緣概念的心態止息」,後文仍說心能知見名色,故此處不逕自命名為無想定或滅盡定。另外,這裡說心安住在「色的微粒」之間,章末卻說此階段「尚未看見色的微粒」,原文未進一步交代兩者差別,本譯各依原句保留。
這種修法,是不先建立基礎定,直接觀察諸界;與身體三十二分的修法相同。觀察四大界,是身隨觀念處。當諸界受到擾動、逼迫與變化時,觀察心所經驗到的不可意與可意之受(aniṭṭha、iṭṭha),就是受隨觀念處(vedan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首先,以自然的呼吸為所緣。保持正念,觀察氣息依自然因緣,自行吸入、呼出。氣息向內、向外推動,其間有間隔,交替發生。仔細探察這個過程。
這個身體原有的性質,就是讓風界進入、出去。這個色身,是你的身體嗎?它符合你的欲求嗎?這是由你造作,還是不由你造作?它依自己的本性運作;你必須辨清這一點。
睡眠時,它也這樣呼吸。你需要替它做些什麼嗎?還是它的本性正在起作用?應當探察、觀照。睡眠時,你沒有替它呼吸;明白這一點,就能毫不懷疑地知道它的本性。
所以,這不是你的作用,因為睡眠時,你什麼也不知道。因此,這不是「我的吸氣、呼氣」,不是我,也沒有人在驅使它。應觀察其中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眾生。這座「蘊身之屋」,是藉由業力而自行運作的。
禪修者必須以智反覆探察、觀照,直到這樣的了知穩固。
同樣地,吃飯、洗澡、行走、說話時,無論何時何地,呼吸都不待我的安排而自行運作。假如這些都在我的支配之下,就可以控制它,使身體不老、不痛、不死。
現在,這個身體活著,卻不是我自己的創造。它依自己的本性,做自己的事,不是「我的身體」。你必須觀察、探究它,並且隨時對呼吸的本性保持正念與覺知。這就是覺支中的念與擇法。
如此探察、觀照風界,也會覺察到其中其他的性質。氣息進來時是涼的,出去時是暖的;這是火界的特相。壓迫與膨脹,則是風界的特相。
外來的風界與火界,從外部供給身體所需的滋養(āhāra)。身體需要氣息,便補充氣息;需要溫度,也就是冷、暖,便補充這方面的條件。
以智觀察、探究這種本性。禪修者不知道氣息究竟從哪裡開始進入,又從哪裡開始出去;這個過程沒有任何穩定性,始終在改變。這一切過程,說明色法由條件造作的本性是真實的,並沒有一個人、眾生或靈魂在造作它。透過觀察,就能以智辨明。
試著以自己的「我」(atta),使色法中風界出入的本性停止,你便會發現,這種「我」的主宰無法成功。色的行法,沒有任何人在背後造作,而是依自然因緣生起,也依其本性止息,沒有人能阻止。應以探察與智來觀照。
這不是「我的呼吸」。氣息的冷與暖,也不是我自己造出來的。氣息的暖、涼、壓迫與膨脹,依次變化,自行生起、自行止息。應始終對入出息保持正念與覺知,以智觀察色行(rūpa-saṅkhāra)的無常與無我本性。
繼續觀察,便會以觀照之智,看見這座蘊身之屋,也就是身體,像機器人一樣。由於辨明法的本性,喜便生起;這就是喜覺支(pīti-sambojjhaṅga)。隨著喜,心變得輕安;這就是輕安覺支(passaddhi-sambojjhaṅga)。
持續觀察,辨明的能力會更好。氣息進入時,腹部上升;氣息出去時,腹部下降。禪修者觀察地界與風界這些行法的無常、無我本性。隨著時間推進,辨明的能力愈來愈強、愈來愈清楚。
當觀察的心更加平靜,禪修者便不再認知「腹部」,只知道其中不斷變化的性質。這個地界,也就是腹部,同樣是行法,是有條件造作的現象。它不是我,也不是我的;它依本性運作。其中沒有人、眾生或靈魂。禪修者會以智了知這樣的本性。
隨著呼吸,氣息進出,有暖與涼,也就是火界;有膨脹與壓迫,也就是風界;有腹部上升、下降,也就是地界。禪修者對它們無常、無我特相的知見愈來愈有力,精進覺支(viriya-sambojjhaṅga)的力量也隨之增強。
入出息的過程逐漸變得細緻。隨著這種細緻,一種認識清楚顯現:禪修者知道,心臟像機器一樣,不斷跳動。
心臟每跳一下,蘊身之屋就振動一次。心臟規律地持續跳動,同時,蘊身之屋也在微細地振動。當禪修者覺察到這種情況,就應放下對入出息與腹部升降的注意,轉而觀察心跳,以及蘊身之屋的振動。
這塊「沒有生命」的身體,藉由業生風界(kammaja-vāyo)的力量運作,依其本性做自己的事。[1] 禪修者愈來愈清楚四大界的無我本性:這不是我,也不是我的蘊;不是我的造作,也不是以靈魂的方式存在。這一切都變得清楚。
禪修者觀察其本性,只是如實知道每一次心跳,以及血液急速流過血管時所發出的聲音。他更加了解身體的本性,知道它就像機器人。
看著血液從血管湧出,就像水從水管流出,也像一只裝滿水的袋子。這只是水界,也就是液體;不是人、不是個體,也不是靈魂。這些血液由風界推動。
禪修者也知道,每次血液從血管湧出時,都有暖,也就是火界。這些是膨脹、壓迫的性質,也就是風界;流動的性質,也就是水界;以及溫暖的性質,也就是火界。在智的觀察中,它們顯現為諸界的組合,身體彷彿只是一團諸界。
遍觀全身,有膨脹、壓迫、涼、暖、升、降、心跳,以及血液流動。對禪修者而言,這些法的無我相與無常相,愈來愈清楚。
坐著時,身體下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逼迫與擾動,出現熱、麻、痠、痛等。由於色法變化,禪修者透過痛苦,體驗到身體的逼迫性。這一切現象,都是身體的苦相(dukkha-lakkhaṇa)。
我們餵身體吃好食物,透過睡眠、沐浴等各種方式,仔細照料它。到最後,它的本性究竟是什麼?它沒有帶來快樂,反而讓眾生承受這個帶毒之身的殘酷逼迫。得到蘊身,就是得到殘酷的苦;它所做的,就是逼迫。
禪修者看見苦蘊的危險。觀察緊繃、僵硬、麻木、痠楚、疼痛、堅硬與沉重等性質時,會發現它們都在變化之中,由一種轉為另一種。這些都是地界的造作變化。應以智探察,了知其中沒有人、眾生、男人、女人或靈魂。
在炎熱、潮濕的氣候中坐禪,身體會流出黏膩的汗,就像一只水袋。因此,身體是諸界的組合,與其說像一個人,更像一團化學元素。
長時間探察、觀照這些現象,禪修者對色身本性的知見愈來愈多,看見身體的苦,便生起厭離。辨明蘊身的無我本性之後,也厭離把身體執取為「我的」。無論觀察身體的哪一部分,都找不到任何穩定性。
再觀察我們所吃的食物,其中的營養與四大界無關;身體又依靠四大界的滋養,繼續存活與發展。[2] 因此,這個身體不是人,不是男人或女人,只是四大界的組合,只有四大界存在。
其中沒有「我」的存在,沒有任何東西是「我的」,也沒有靈魂存在。禪修者必須這樣觀察:不存在的,就如實知其不存在,直到自己的見清淨。
辨明四大界,離開身體各部分的概念
藉由四大界的支持,這個由身體三十二分組合而成的蘊身,得以存在、發展與變化。四大界之中,並沒有頭髮、身毛、肉、骨等形狀;只有四大界這些色法不斷變化的性質存在。
是我們用語言命名,賦予它們頭髮、肉、骨等概念。實際存在的,只是四大界。
以智觀察,了知這些由語言概念所界定的形體,並不真實存在。同樣地,禪修者也應觀察外在現象,例如山、樹、森林、土地、水等等。
由於概念認知與語言命名,才出現種種不同的形體。若有色法存在,也只是四大界的變化;概念中的形體,並不是真實的。
經由觀察與辨明,心不再以那些並非真實存在的形體概念,執取身體;取而代之的,是禪修者在心中如實看見四大界的真實本性(原文作 paramatā)。持續、大量觀察四大界的真實本性,這個蘊身便在禪修者面前,顯現為一大團泡沫。
【英譯者按:強諦瑪禪師接著描述身體的無常本性。這個過程,可以在《聖求》中他的自傳與佛法開示裡讀到。這裡的說明稍微更詳細一些。】
觀察身體的無常一段時間之後,心會進入以下的定境:
此時,心安住在色的微粒之間,沒有想(saññā)的辨認,帶有所緣概念的心態也止息了。[3]
心不傾向外在所緣,也不傾向自己的色身,對它們沒有趨向或連結。心離開五蓋,變得寂靜、安寧、平和。這個心不再動搖,想要觀察任何所緣的傾向,也止息了。
處於原本狀態的心,能夠看見、了知色的本性,不帶熱、緊、麻、痛等概念。這個寂靜的心,也能觀察傾向四大界,也就是色法的意觸(mano-samphassa)如何生起;由此,也看見受的本性。也就是說,觀察的心辨明名與色,達到名色分別智(nāma-rūpa-pariccheda-ñāṇa)的階段。
這裡的修法,是不先建立定,直接觀察四大界;透過辨明的智,對色身的有身見便會止息。但觀察的心尚未看見心理的受,憂惱(domanassa)仍會生起。為了使這些憂惱之心止息,禪修者可以修名業處,也就是第四與第五種禪修。
【英譯者按:這兩種都是有分禪修,分別採取臥姿與坐姿。我已在《聖求》中說明。】
【英譯者按:這裡的身體三十二分與四大界禪修,可以稱為「以慧培育定」。摩訶布瓦長老(Luangta Mahā Bua)曾在《以慧培育定 — 佛陀禪修方法的修習指南》(Wisdom Develops Samādhi: A Guide to the Practice of the Buddha's Meditation Methods;中文書名為暫譯)中,提到這種方式。這與阿難尊者在《雙運經》(Yuganaddha Sutta)中所教導的「以觀培育止」相似。。
這兩種禪修,對今日世界的人們非常重要。人們的我見或自私(diṭṭhi),以及渴愛或貪欲(taṇhā),比以往更加強烈,甚至沒有止境。
另一種修法,是「以定培育慧」,泰國森林傳統多採用這種方式:先修入出息念來培育定,再以定力觀察身體三十二分與四大界,導向智慧(paññā)。】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以 "lifeless lumpy body" 描述身體,譯作「這塊『沒有生命』的身體」。同一段仍在敘述心跳與血液流動,因此,這是配合機器人譬喻所用的禪修語言,不能讀成禪修者當時已經死亡。
2. 原文先說,食物中的營養「與四大界無關」(not related to the four elements),緊接著又說,身體依靠四大界的滋養而存活、發展。英文的前後關係不清楚;本譯保留兩句,未自行刪去否定詞或補成另一種教義說明。
3. 本段原文同時提到「沒有想的感知」與「帶有所緣概念的心態止息」,後文仍說心能知見名色,故此處不逕自命名為無想定或滅盡定。另外,這裡說心安住在「色的微粒」之間,章末卻說此階段「尚未看見色的微粒」,原文未進一步交代兩者差別,本譯各依原句保留。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1.4 大跏趺坐禪修,又稱金剛座禪修
大跏趺坐禪修,又稱金剛座禪修
這屬於名業處(nāma-kammaṭṭhāna)
【英譯者按:我在《聖求》中,曾以〈金剛座禪修〉為題,概略介紹這種修法,因此不再重述。這裡只摘述《通往入流之路》中的一些要點。】
這種修法,是斷除由苦受引發的渴愛,原文稱為正斷(samuccheda)。禪修者必須先修第四與第五種禪修,才能修習這個方法;前面兩種修法,還沒有徹底斷除依苦受而生渴愛的根源。
現在,大跏趺坐禪修要使渴愛(vāna-taṇhā)顯露出來;這種渴愛,能使凡夫形成四惡趣的蘊身。修行以全跏趺坐時生起的苦受與渴愛為基礎,再透過觀照,把這個渴愛連根拔起、加以斷除。換一個角度說,觀乘行者藉此徹底捨離依苦受而起的貪欲與憂惱(abhijjhā、domanassa)。這是在斷除凡夫粗重的煩惱。如果不先斷除較粗與較細的煩惱,就不可能斷除隨眠(anusaya)。
如果有人不能全跏趺坐,就不必修這個方法。這個姿勢與修法,是要逃離《毒蛇喻經》所說的四條毒蛇,並把《蟻喻經》(Vammika Sutta)中代表瞋的蟾蜍,從代表身體的蟻丘裡丟出去。
凡夫執著身心,認為是「我的身體」、「我的心」。死亡來臨時,這種執著會擾亂他,使他難以忍受,也無法控制。因此,要在死亡來臨之前,透過這種修法,讓瞋心顯露出來,從根源清除。
從凡夫的角度看,這種修法似乎相當可怕,因為太過艱苦、嚴厲。但若禪修者確實依照老師指導,以信、精進、念、定、慧這五種力量修習,也就是五根,就不會困難。
【英譯者按:依強諦瑪禪師的看法,對觀乘行者而言,這是唯一相對迅速而有效的方法,能徹底除去在身體疼痛時,由瞋隨眠(paṭighānusaya)與有身見(sakkāya-diṭṭhi)所引發的較粗與較細的瞋、貪煩惱。這是以觀照直接消滅煩惱。
在他以前,許多其他老師所教的是間接消滅煩惱的方法,也就是不讓受接續到渴愛;可參見十二支緣起。莫哥禪師在講解《難陀迦教誡經》(Nandakovāda Sutta)時,曾提到直接截斷渴愛更好。
在九日禪修營中,強諦瑪禪師對禪修者作了一些指導開示,其中有些開示包含對修行方法與經驗的討論。有些禪修者已達到這個階段。】
只有一般程度的信與欲,不可能止息四大界受逼迫、身體苦受所引起的有身見與煩惱之苦。這種修法,只有具備強烈熱忱與四正勤(ātāpī、sammappadhāna),並具足信與修行意欲的禪修者,才能修習;一般人做不到。
方法正確,又有堅定的信心,就會成功。如果修行缺少信、精進、念、定、慧五力,就不可能做到。
這是徹底止息臨終痛苦的良好方法。如果有人想知道如何面對死亡、如何有好的再生、如何離開四惡趣,以及如何以涅槃的寂靜取代感官欲樂,那麼,透過這種修法,就一定能達到這個目標。
以金剛座定觀察究竟名色
【英譯者按:第一階段的心清淨,共有六種禪修:一、入出息;二、身體三十二分;三、四大界;四、臥姿有分禪修;五、坐姿有分禪修;六、金剛座禪修,也就是大跏趺坐禪修。】
禪修者可以從前三種禪修,也就是入出息、身體三十二分或四大界中,任選一種。接著,必須依次修習第四、第五與第六種。達到第一階段的定之後,便繼續修習下面的方法,以及隨後的身隨觀念處。
禪修者保持正念,正確、妥善地調整坐姿之後,不要耽著有分處那種清涼、明淨、愉悅的心境。觀察時,不應對所經驗的現象加上世間欲境的概念;只是知道、觀察正在生起的現象,如實看見其內在本性。這就像看戲,只作觀眾,不上臺成為劇中人。
如同第五種禪修,也就是坐姿有分禪修,觀察生起的心,它便止息;接著,其他的心又生起。這些心,也都以正念觀察。應當如此觀照。
四大界受擾動或逼迫時,心會傾向那裡。這不是出於自己的意圖,而是有一個因,使心傾向受逼迫的部位,也就是色。應看著、觀察這個因。
如果色法現起熱的感覺,而你把它認作「熱」,就是看錯了。「熱」是心的想(saññā),不屬於色;這是帶有世間欲境概念的心。色不是「熱」,色只是顯露其受逼迫的本性。你必須觀察它真實存在的內在本性。[1]
以正念,只觀察顯露在眼前的內在本性,心以智看見它,這就是身隨觀念處。如此一來,並非其真實本性的「熱」這個名稱,便止息了。如果離開對其真實本性的觀察,後一個心就會帶著「熱」的想而生起。
色會一個接一個地改變,也會由一處轉到另一處。應離開概念,繼續觀察,不要順從自己的欲求,挑選一個想觀察的部位。也要觀察心傾向所緣的特性。即使四大界受到擾動,心也沒有苦。不要限制觀察的時間。
觀察一段時間後,禪修者便能觀察那種使心由一個色轉向另一個色、由一處轉向另一處的傾向;這就是心隨觀念處(citt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這是傾向受逼迫之色的意觸(mano-samphassa),屬於行蘊,也就是五蘊中的第四蘊。
繼續以智觀察那個傾向所緣的心,看看它在做什麼。此時,在有分處,會經驗到所緣的性質,也就是受(vedanā);這就是受隨觀念處。禪修者能隨意觀察受的本性之後,便放下對受之本性的觀察。
接著,繼續觀察把受當作「我的感受」的情形。[2] 如果後一個心帶著苦受,憂惱之心便生起。如果後一個心有苦受,帶著沮喪的憂惱之心便生起。如果有樂受,喜悅之心(somanassa)便生起;這是心隨觀念處。
觀察受的本性,不添加任何概念時,喜悅與憂惱的心態便止息,只以捨受(upekkhā-vedanā)的狀態存在。
【英譯者按:這一點,值得用來反省心如何像魔術師一樣,在整個輪迴中,以邪見與渴愛欺騙眾生,帶來無量的痛苦。】
繼續修習,直到禪修者能輕易觀察名與色的本性。
從這裡,禪修者可以繼續進入心清淨的第二階段。如果在上述階段,還不能觀察、看見名色中的受逼迫之性,也就是色;心的傾向,也就是意觸;以及受,那麼,到了第二階段的心清淨,就一定能觀察、看見它們。
從大跏趺坐禪修進入身隨觀念處
達到金剛座定,也就是大跏趺坐定之後,再繼續修金剛座禪修四、五次,心中便不再生起調整身體的欲求,只有安樂,也不再出現疼痛。
禪修者採取一般坐姿或半跏趺坐,不要耽著明淨心的安樂。把這個心作為觀察的所緣,以平穩的正念,觀察十五或二十分鐘。此時,明淨之界、清涼之界、空之界,會變得更加明顯。
它明顯之後,便捨下這個所緣,不再注意它,改取坐著的身體中的骨為所緣,例如頭骨或胸骨。只是看著它,不要過度用力專注,也不要以「骨、骨」的想來觀察;就像看著放在自己手上的骨頭一樣,骨架便會顯現。
禪修者之所以能辨明骨,是因為透過大跏趺坐禪修,粗重煩惱已經止息,心已清淨。有些禪修者能辨明全身所有的骨。這不是以肉眼看見,而是以心眼,或智眼(ñāṇa)看見。如果這種知見變得有力,再把注意擴展到肉、腸、肝等,也會清楚看見它們。
帶著這種智,睜開眼睛,觀察外在的人、狗、貓等;以骨修習的人,就只看見骨架,以腸修習的人,就只看見腸。對當前這個人的所緣,不再看作人,也不再認作人。看見一個人,卻沒有「人」的認定,也就是沒有男人、女人的存在。
沒有男人、女人,也就沒有父親、母親、兒子、女兒等的存在。同樣,也無法把自身執取為人、男人或女人。對色法的粗重邪見退去,渴愛也因而愈來愈少。
任何符合八正道的方法,都可以用來修行佛法。凡是以受為業處的禪修者,如果還沒有達到有分定,沒有分辨、明察究竟色(原文作 paramatā rūpa)的特相、心的傾向,也就是意觸,以及心所經驗的受,就還沒有進入觀的領域。我們必須記住這一點。
這裡所說的,是截斷凡夫身體的痛苦之受。邪見隨眠(diṭṭhānusaya),則必須以出世間道斷除。
第一階段心清淨中,藉由智所捨離的項目
1. 頭、身體、手、腳、熱、緊、僵硬等不同的名稱概念(nāma-paññatti)。
2. 人、男人、女人等形體之相。
3. 心傾向所緣,也就是意觸生起時,認為「我正在看它」的邪見。
4. 經驗、感受所緣時,認為「我正在經驗」「我正在感受」的邪見。
5. 不想感受四大界的擾動、變化(vipariṇāma),也就是瞋。
6. 疼痛時想要調整身體,也就是貪。
這個階段能夠觀察的所緣
1. 身體三十二分與四大界。
2. 受逼迫的究竟色,以及心從有分傾向這個受逼迫之色的意觸;這是對名與色的辨明。
3. 受逼迫的究竟色,以及對這個色的經驗;這也是對名與色的辨明。
4. 坐姿變得穩固。即使久坐,例如十個小時,四大界受到擾動,想要改變身體的思(cetanā)也不會自行生起。因此,持續修行時,粗重瞋恚這類煩惱敵人便不生起。這是很大的利益,對所有禪修者而言,都是極其重要的一點。
這個階段尚未能做到或捨離的項目
1. 如果禪修者沒有如實觀察受逼迫的色,而讓心留在有分處,取蘊身之屋為所緣觀看,那麼,頭、身體等三十二分的概念形相,以及熱、涼、緊等概念之相,仍然存在。
2. 即使已得到第一有分定,能夠觀察與它相關的所緣,有時心仍會厭倦、躁動,不想再坐下,缺乏耐心等情緒仍然存在。
3. 尚未看見色的微粒。[3]
4. 眼、耳等六內處[9],色、聲等六境,六識(viññāṇa),以及六觸(phassa)等等,也都尚未辨明;這裡指的是《中部・六六經》(Chachakka Sutta)中的六組六法。
【英譯者按:第一階段的修行中,心落入有分,稱為「第一有分定」。
心清淨的第一階段,則稱為「第一階段清淨」。
以上都是 強諦瑪禪師所採用的名稱。】
中文校譯說明
1. 前文以冷暖說明火界,此處又說「熱是心的想」、「色不是熱」。依這一段的上下文,重點在於暫置「熱」這類名稱概念,觀察正在顯露的本性;譯文保留原文的措辭。原文另以 "paramatā" 指這裡所觀察的真實本性,本譯依上下文譯為「真實本性」或「究竟」,不另創一個巴利術語。
2. 原句為 "Then continue to meditate on the nature of vedanā as my feeling"。章末將「我是經驗者、感受者」列為應捨離的邪見,因此,這裡依上下文譯作「觀察把受當作『我的感受』的情形」,而不是教人建立「受是我的」這種認定。
3. 原文作 "the six clear base elements(eye, ear, etc.)",字面為「六種明淨的所依界」,並指向《六六經》。該經所列第一組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內處,因此此處採通行譯名「六內處」,保留這項譯讀依據。可核對 [《中部》MN 148《六六經》]。
這屬於名業處(nāma-kammaṭṭhāna)
【英譯者按:我在《聖求》中,曾以〈金剛座禪修〉為題,概略介紹這種修法,因此不再重述。這裡只摘述《通往入流之路》中的一些要點。】
這種修法,是斷除由苦受引發的渴愛,原文稱為正斷(samuccheda)。禪修者必須先修第四與第五種禪修,才能修習這個方法;前面兩種修法,還沒有徹底斷除依苦受而生渴愛的根源。
現在,大跏趺坐禪修要使渴愛(vāna-taṇhā)顯露出來;這種渴愛,能使凡夫形成四惡趣的蘊身。修行以全跏趺坐時生起的苦受與渴愛為基礎,再透過觀照,把這個渴愛連根拔起、加以斷除。換一個角度說,觀乘行者藉此徹底捨離依苦受而起的貪欲與憂惱(abhijjhā、domanassa)。這是在斷除凡夫粗重的煩惱。如果不先斷除較粗與較細的煩惱,就不可能斷除隨眠(anusaya)。
如果有人不能全跏趺坐,就不必修這個方法。這個姿勢與修法,是要逃離《毒蛇喻經》所說的四條毒蛇,並把《蟻喻經》(Vammika Sutta)中代表瞋的蟾蜍,從代表身體的蟻丘裡丟出去。
凡夫執著身心,認為是「我的身體」、「我的心」。死亡來臨時,這種執著會擾亂他,使他難以忍受,也無法控制。因此,要在死亡來臨之前,透過這種修法,讓瞋心顯露出來,從根源清除。
從凡夫的角度看,這種修法似乎相當可怕,因為太過艱苦、嚴厲。但若禪修者確實依照老師指導,以信、精進、念、定、慧這五種力量修習,也就是五根,就不會困難。
【英譯者按:依強諦瑪禪師的看法,對觀乘行者而言,這是唯一相對迅速而有效的方法,能徹底除去在身體疼痛時,由瞋隨眠(paṭighānusaya)與有身見(sakkāya-diṭṭhi)所引發的較粗與較細的瞋、貪煩惱。這是以觀照直接消滅煩惱。
在他以前,許多其他老師所教的是間接消滅煩惱的方法,也就是不讓受接續到渴愛;可參見十二支緣起。莫哥禪師在講解《難陀迦教誡經》(Nandakovāda Sutta)時,曾提到直接截斷渴愛更好。
在九日禪修營中,強諦瑪禪師對禪修者作了一些指導開示,其中有些開示包含對修行方法與經驗的討論。有些禪修者已達到這個階段。】
只有一般程度的信與欲,不可能止息四大界受逼迫、身體苦受所引起的有身見與煩惱之苦。這種修法,只有具備強烈熱忱與四正勤(ātāpī、sammappadhāna),並具足信與修行意欲的禪修者,才能修習;一般人做不到。
方法正確,又有堅定的信心,就會成功。如果修行缺少信、精進、念、定、慧五力,就不可能做到。
這是徹底止息臨終痛苦的良好方法。如果有人想知道如何面對死亡、如何有好的再生、如何離開四惡趣,以及如何以涅槃的寂靜取代感官欲樂,那麼,透過這種修法,就一定能達到這個目標。
以金剛座定觀察究竟名色
【英譯者按:第一階段的心清淨,共有六種禪修:一、入出息;二、身體三十二分;三、四大界;四、臥姿有分禪修;五、坐姿有分禪修;六、金剛座禪修,也就是大跏趺坐禪修。】
禪修者可以從前三種禪修,也就是入出息、身體三十二分或四大界中,任選一種。接著,必須依次修習第四、第五與第六種。達到第一階段的定之後,便繼續修習下面的方法,以及隨後的身隨觀念處。
禪修者保持正念,正確、妥善地調整坐姿之後,不要耽著有分處那種清涼、明淨、愉悅的心境。觀察時,不應對所經驗的現象加上世間欲境的概念;只是知道、觀察正在生起的現象,如實看見其內在本性。這就像看戲,只作觀眾,不上臺成為劇中人。
如同第五種禪修,也就是坐姿有分禪修,觀察生起的心,它便止息;接著,其他的心又生起。這些心,也都以正念觀察。應當如此觀照。
四大界受擾動或逼迫時,心會傾向那裡。這不是出於自己的意圖,而是有一個因,使心傾向受逼迫的部位,也就是色。應看著、觀察這個因。
如果色法現起熱的感覺,而你把它認作「熱」,就是看錯了。「熱」是心的想(saññā),不屬於色;這是帶有世間欲境概念的心。色不是「熱」,色只是顯露其受逼迫的本性。你必須觀察它真實存在的內在本性。[1]
以正念,只觀察顯露在眼前的內在本性,心以智看見它,這就是身隨觀念處。如此一來,並非其真實本性的「熱」這個名稱,便止息了。如果離開對其真實本性的觀察,後一個心就會帶著「熱」的想而生起。
色會一個接一個地改變,也會由一處轉到另一處。應離開概念,繼續觀察,不要順從自己的欲求,挑選一個想觀察的部位。也要觀察心傾向所緣的特性。即使四大界受到擾動,心也沒有苦。不要限制觀察的時間。
觀察一段時間後,禪修者便能觀察那種使心由一個色轉向另一個色、由一處轉向另一處的傾向;這就是心隨觀念處(citt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這是傾向受逼迫之色的意觸(mano-samphassa),屬於行蘊,也就是五蘊中的第四蘊。
繼續以智觀察那個傾向所緣的心,看看它在做什麼。此時,在有分處,會經驗到所緣的性質,也就是受(vedanā);這就是受隨觀念處。禪修者能隨意觀察受的本性之後,便放下對受之本性的觀察。
接著,繼續觀察把受當作「我的感受」的情形。[2] 如果後一個心帶著苦受,憂惱之心便生起。如果後一個心有苦受,帶著沮喪的憂惱之心便生起。如果有樂受,喜悅之心(somanassa)便生起;這是心隨觀念處。
觀察受的本性,不添加任何概念時,喜悅與憂惱的心態便止息,只以捨受(upekkhā-vedanā)的狀態存在。
【英譯者按:這一點,值得用來反省心如何像魔術師一樣,在整個輪迴中,以邪見與渴愛欺騙眾生,帶來無量的痛苦。】
繼續修習,直到禪修者能輕易觀察名與色的本性。
從這裡,禪修者可以繼續進入心清淨的第二階段。如果在上述階段,還不能觀察、看見名色中的受逼迫之性,也就是色;心的傾向,也就是意觸;以及受,那麼,到了第二階段的心清淨,就一定能觀察、看見它們。
從大跏趺坐禪修進入身隨觀念處
達到金剛座定,也就是大跏趺坐定之後,再繼續修金剛座禪修四、五次,心中便不再生起調整身體的欲求,只有安樂,也不再出現疼痛。
禪修者採取一般坐姿或半跏趺坐,不要耽著明淨心的安樂。把這個心作為觀察的所緣,以平穩的正念,觀察十五或二十分鐘。此時,明淨之界、清涼之界、空之界,會變得更加明顯。
它明顯之後,便捨下這個所緣,不再注意它,改取坐著的身體中的骨為所緣,例如頭骨或胸骨。只是看著它,不要過度用力專注,也不要以「骨、骨」的想來觀察;就像看著放在自己手上的骨頭一樣,骨架便會顯現。
禪修者之所以能辨明骨,是因為透過大跏趺坐禪修,粗重煩惱已經止息,心已清淨。有些禪修者能辨明全身所有的骨。這不是以肉眼看見,而是以心眼,或智眼(ñāṇa)看見。如果這種知見變得有力,再把注意擴展到肉、腸、肝等,也會清楚看見它們。
帶著這種智,睜開眼睛,觀察外在的人、狗、貓等;以骨修習的人,就只看見骨架,以腸修習的人,就只看見腸。對當前這個人的所緣,不再看作人,也不再認作人。看見一個人,卻沒有「人」的認定,也就是沒有男人、女人的存在。
沒有男人、女人,也就沒有父親、母親、兒子、女兒等的存在。同樣,也無法把自身執取為人、男人或女人。對色法的粗重邪見退去,渴愛也因而愈來愈少。
任何符合八正道的方法,都可以用來修行佛法。凡是以受為業處的禪修者,如果還沒有達到有分定,沒有分辨、明察究竟色(原文作 paramatā rūpa)的特相、心的傾向,也就是意觸,以及心所經驗的受,就還沒有進入觀的領域。我們必須記住這一點。
這裡所說的,是截斷凡夫身體的痛苦之受。邪見隨眠(diṭṭhānusaya),則必須以出世間道斷除。
第一階段心清淨中,藉由智所捨離的項目
1. 頭、身體、手、腳、熱、緊、僵硬等不同的名稱概念(nāma-paññatti)。
2. 人、男人、女人等形體之相。
3. 心傾向所緣,也就是意觸生起時,認為「我正在看它」的邪見。
4. 經驗、感受所緣時,認為「我正在經驗」「我正在感受」的邪見。
5. 不想感受四大界的擾動、變化(vipariṇāma),也就是瞋。
6. 疼痛時想要調整身體,也就是貪。
這個階段能夠觀察的所緣
1. 身體三十二分與四大界。
2. 受逼迫的究竟色,以及心從有分傾向這個受逼迫之色的意觸;這是對名與色的辨明。
3. 受逼迫的究竟色,以及對這個色的經驗;這也是對名與色的辨明。
4. 坐姿變得穩固。即使久坐,例如十個小時,四大界受到擾動,想要改變身體的思(cetanā)也不會自行生起。因此,持續修行時,粗重瞋恚這類煩惱敵人便不生起。這是很大的利益,對所有禪修者而言,都是極其重要的一點。
這個階段尚未能做到或捨離的項目
1. 如果禪修者沒有如實觀察受逼迫的色,而讓心留在有分處,取蘊身之屋為所緣觀看,那麼,頭、身體等三十二分的概念形相,以及熱、涼、緊等概念之相,仍然存在。
2. 即使已得到第一有分定,能夠觀察與它相關的所緣,有時心仍會厭倦、躁動,不想再坐下,缺乏耐心等情緒仍然存在。
3. 尚未看見色的微粒。[3]
4. 眼、耳等六內處[9],色、聲等六境,六識(viññāṇa),以及六觸(phassa)等等,也都尚未辨明;這裡指的是《中部・六六經》(Chachakka Sutta)中的六組六法。
【英譯者按:第一階段的修行中,心落入有分,稱為「第一有分定」。
心清淨的第一階段,則稱為「第一階段清淨」。
以上都是 強諦瑪禪師所採用的名稱。】
中文校譯說明
1. 前文以冷暖說明火界,此處又說「熱是心的想」、「色不是熱」。依這一段的上下文,重點在於暫置「熱」這類名稱概念,觀察正在顯露的本性;譯文保留原文的措辭。原文另以 "paramatā" 指這裡所觀察的真實本性,本譯依上下文譯為「真實本性」或「究竟」,不另創一個巴利術語。
2. 原句為 "Then continue to meditate on the nature of vedanā as my feeling"。章末將「我是經驗者、感受者」列為應捨離的邪見,因此,這裡依上下文譯作「觀察把受當作『我的感受』的情形」,而不是教人建立「受是我的」這種認定。
3. 原文作 "the six clear base elements(eye, ear, etc.)",字面為「六種明淨的所依界」,並指向《六六經》。該經所列第一組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內處,因此此處採通行譯名「六內處」,保留這項譯讀依據。可核對 [《中部》MN 148《六六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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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修定 — 心清淨的第二階段
使心離開貪欲與憂惱,持續兩小時
禪修者已完成第一階段的定。雖然能觀察受逼迫的究竟色、心的傾向,也就是意觸(mano-samphassa),以及心的經驗,也就是受(vedanā),但它們的無常過程仍未止息,心也尚未完全清淨。
尚未捨離的煩惱繼續刺激心,諸漏(āsava)想要流出。於是,不想繼續修觀,變得懶散、厭倦,想去這裡、去那裡,想做這個、做那個。
坐禪時,有時心不觀察眼前可知的究竟名色,反而想攀緣概念所緣。此時不想久坐,並不是因為無法忍受四大界受逼迫的所緣,而是較輕微的纏煩惱(pariyuṭṭhāna)所造成的。因此,觀察的心仍不平靜。[1]
上述這些心,又成為執著各自所緣的蘊。這些心態與五蓋相應,因此,禪修者應看見其中的危險,再次觀察這些執取的心。
每次都要觀察它們的生起與止息,也就是無常。因為取世間欲境概念為所緣的心,仍未離開對這些概念所緣的想(saññā)。所以,即使想觀察《六六經》所說六組六法中的世間究竟名色,禪修者仍無法取到這些所緣。也就是說,心仍被世間欲境的概念覆蓋,看不見《六六經》中的究竟名色所緣。
無法看見這些究竟法,表示心尚未清淨。在生起的有因識(sahetu-viññāṇa)中,癡心所(moha)等不善法尚未清除。原文在此說明,有因識包括善與不善的意識。
這個不清淨的心,只取世間欲境的概念。隨眠中的渴愛(taṇhā),想藉著這些欲境概念向外流出,發展成較輕微的煩惱,心行(citta-saṅkhāra)也再度生起。
【英譯者按:這裡的心行(citta-saṅkhāra),是指想(saññā)與受(vedanā)。】
心若要取究竟法為所緣,就必須離開概念。這裡,禪修者不觀察任何色法,包括色、聲等五種外在所緣,以及煙霧、形體、相與物質等所緣。
凡夫取色法為所緣時,總會夾帶世間欲境的概念。因此,現在的修行,是使心離開概念。
依《蟻喻經》(Vammika Sutta)的譬喻,禪修者現在已經捨棄蟾蜍所代表的瞋怒,選擇了觀乘的道路。接著,來到使心暫時離開五蓋的階段,也就是把經中所說的篩子丟出去;以鎮伏(vikkhambhana)的方式,使心在一段時間內,大約十小時,離開五蓋。
這個階段,是要捨離帶有貪欲(abhijjhā)與癡(moha)的蓋障。禪修者接著以無相心定(animitta-ceto-samādhi)的方法修習。
這裡有一個問題:不以禪那為基礎,是否也能修無相心定,也就是沒有心理之相或影像的穩固之定?
這種觀乘方法,不以止禪之相為基礎;透過第一有分定,已經離開身體苦受,也就是苦根(dukkhindriya)所引發、會猛烈擾亂定的嚴重憂惱,也就是心理的苦(domanassa)。即使久坐,心也不再因蘊身之苦而受苦。
仍然存在的煩惱如下:[2]
1. 懈怠(kosajja):不想修行,放下應做的事。
2. 尋(vitakka):尋找感官所緣,想這個、想那個。
3. 伺(vicāra):反覆思量不同的所緣,思察心所想到的對象。
4. 喜(pīti):喜歡可意的所緣。
5. 樂(sukha):帶著快樂,黏著於可意的所緣。
6. 掉舉(uddhacca):無法安住於一個所緣。
7. 惛沉(thīna)與睡眠(middha):陷於昏沉、睏倦。
8. 惡作(kukkucca):憂慮、不安。
9. 瞋恚(byāpāda):原文英文在此解作「掛慮」(concern)。
10. 疑(vicikicchā):無法作出決定。
上述心態之所以生起,是因為心缺少正念(sati)。這些煩惱的染污正在心中發生,因此,必須以心觀心,也就是修心隨觀(cittānupassanā)或名業處(nāma-kammaṭṭhāna)。
【英譯者按:莫哥禪師的心隨觀,也是用這種方式,透過培育觀禪的定力來清淨心。】
懈怠的心生起時,以後起、具正念的心觀察它,前一個心,也就是懈怠的心,便止息。第二至第十項的其他心態,也都如此觀察。持續保持正念,正念愈來愈強,具正念的心便看見,前面的各種煩惱心都已止息。隨著前起的心態愈來愈少,正念也更加穩固;缺少正念時,它們就會再出現。
由痛苦所引發的憂惱不再生起,因為前面的第一階段清淨已經克服了這一點。正念因此能不偏離地觀察所有前起之心。所以,觀察的心能辨明這些現象止息的本性。禪修者接著持續觀察諸心的止息,而不是它們的生起。
如果分析這種觀察的性質,可以看出尋、伺、喜、樂四種禪支止息了,帶有五蓋的心也止息了。不再有取色法為所緣的心,欲心也已止息。沒有依靠感官所緣的心,也不再有心去攀緣這個或那個感官對象。
各種感官所緣都不在,外處(bahiddhāyatana)便止息。不取身上的色法為所緣,對熱、緊、麻、痛、腳、手、身體、頭、振動等的覺知,也都停止。因此,只取所緣的止息,世間欲境的概念與心行便止息了。
不以概念或相(nimitta)為所緣,帶有概念之相的想,也就是透過命名而認知的想,就會暫時止息,稱為彼分斷(tadaṅga);或在一段時間內受到壓伏而止息,稱為鎮伏斷(vikkhambhana)。
這就是無相心定(animitta-ceto-samādhi)。
《中部》MN 43〈大方廣經〉(Mahāvedalla Sutta)中,有以下這段話:
要辨明世間究竟法之相,或行法之相,觀察的心就必須超越世間概念之相,因為究竟法沒有概念。因此,心若要取究竟法之相,就必須離開概念之相。
【英譯者按:這裡可以看見覺悟之心的智慧。強諦馬禪師有些弟子也是學者,他們協助禪師撰寫《通往入流之路》,把他對修行的說明與經典核對,發現與經中所說相同。】
止乘修法的性質,是以相為所緣,具備禪支而培育修行。觀乘則不取相,以「止息」為所緣建立定。所謂觀乘,是建立能夠觀察諸處究竟所緣的定;可參見《六六經》(Chachakka Sutta)。
依《大方廣經》的說明,不再注意「色法」的六種感官所緣時,帶有世間概念之相的心便止息。以正念觀察那個注意六境的心,取所緣的心就止息,帶著概念之相的想也止息。離開六境之後,具正念的心便安住於沒有概念之相的止息。
在這種止息中保持警覺,使正念穩固地安住,就能建立定,使心離開五蓋。這裡所說心清淨的第二與第三階段,都是透過概念之相止息的修法,來建立定。
持續觀察前起的心,與世間欲境有關的善、不善心,以及身、語、意業,便趨於止息。觀察的心在所緣的止息處,成為心一境性之定(ekaggatā-samādhi)。
此時,正念增強,成為念根(satindriya)。禪修者必須繼續修習,直到定成為定根(samādhindriya)。具足定根的心,就是心清淨;其品質相當於色界第四禪,也就是第三階段心清淨,或第三有分定。
無論禪修者採取哪一種方法來成就聖道支,都必須達到上述的定根;這是所要達成的目標。要達到這裡,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
1. 直接觀察帶有世間欲境概念的心,使這些概念離開。
2. 觀察受的生起與滅去,以修習第二階段的心清淨。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多次將「究竟」寫成 "paramatā";本譯依其語境譯為「究竟」,需要標示巴利文時採通常拼寫 "paramattha"。「受逼迫的色法」沿用本系列譯法,指原文所說四大界呈現逼迫的色法。原文又將纏煩惱(pariyuṭṭhāna)形容為較輕微的煩惱,本譯保留其說明。
2. 原文在此把尋、伺、喜、樂列入尚存煩惱,並依心攀緣、黏著欲境的情境加以解說;本譯保留這個編排,不表示這四種心所本身一概屬於不善。瞋恚(byāpāda)的英語解說原作「掛慮」(concern),與該巴利語通常的詞義不符,因此正文分別保留巴利語的通行中譯與原文的英文解說。
3. 原文在「無相心解脫」後括註 "samāpatti",意為「等至」。這不是「無相心解脫」的逐字對譯,因此正文依英文主句翻譯,將這個括註移列於此。《中部》MN 43 確有不作意一切相而入無相心定的說明,可參閱 [《中部》MN 43]。引文之後,將「一切相」解說為「世間概念之相」等內容,是本書的解說,不是該段經文的逐字引述。
禪修者已完成第一階段的定。雖然能觀察受逼迫的究竟色、心的傾向,也就是意觸(mano-samphassa),以及心的經驗,也就是受(vedanā),但它們的無常過程仍未止息,心也尚未完全清淨。
尚未捨離的煩惱繼續刺激心,諸漏(āsava)想要流出。於是,不想繼續修觀,變得懶散、厭倦,想去這裡、去那裡,想做這個、做那個。
坐禪時,有時心不觀察眼前可知的究竟名色,反而想攀緣概念所緣。此時不想久坐,並不是因為無法忍受四大界受逼迫的所緣,而是較輕微的纏煩惱(pariyuṭṭhāna)所造成的。因此,觀察的心仍不平靜。[1]
上述這些心,又成為執著各自所緣的蘊。這些心態與五蓋相應,因此,禪修者應看見其中的危險,再次觀察這些執取的心。
每次都要觀察它們的生起與止息,也就是無常。因為取世間欲境概念為所緣的心,仍未離開對這些概念所緣的想(saññā)。所以,即使想觀察《六六經》所說六組六法中的世間究竟名色,禪修者仍無法取到這些所緣。也就是說,心仍被世間欲境的概念覆蓋,看不見《六六經》中的究竟名色所緣。
無法看見這些究竟法,表示心尚未清淨。在生起的有因識(sahetu-viññāṇa)中,癡心所(moha)等不善法尚未清除。原文在此說明,有因識包括善與不善的意識。
這個不清淨的心,只取世間欲境的概念。隨眠中的渴愛(taṇhā),想藉著這些欲境概念向外流出,發展成較輕微的煩惱,心行(citta-saṅkhāra)也再度生起。
【英譯者按:這裡的心行(citta-saṅkhāra),是指想(saññā)與受(vedanā)。】
心若要取究竟法為所緣,就必須離開概念。這裡,禪修者不觀察任何色法,包括色、聲等五種外在所緣,以及煙霧、形體、相與物質等所緣。
凡夫取色法為所緣時,總會夾帶世間欲境的概念。因此,現在的修行,是使心離開概念。
依《蟻喻經》(Vammika Sutta)的譬喻,禪修者現在已經捨棄蟾蜍所代表的瞋怒,選擇了觀乘的道路。接著,來到使心暫時離開五蓋的階段,也就是把經中所說的篩子丟出去;以鎮伏(vikkhambhana)的方式,使心在一段時間內,大約十小時,離開五蓋。
這個階段,是要捨離帶有貪欲(abhijjhā)與癡(moha)的蓋障。禪修者接著以無相心定(animitta-ceto-samādhi)的方法修習。
這裡有一個問題:不以禪那為基礎,是否也能修無相心定,也就是沒有心理之相或影像的穩固之定?
這種觀乘方法,不以止禪之相為基礎;透過第一有分定,已經離開身體苦受,也就是苦根(dukkhindriya)所引發、會猛烈擾亂定的嚴重憂惱,也就是心理的苦(domanassa)。即使久坐,心也不再因蘊身之苦而受苦。
仍然存在的煩惱如下:[2]
1. 懈怠(kosajja):不想修行,放下應做的事。
2. 尋(vitakka):尋找感官所緣,想這個、想那個。
3. 伺(vicāra):反覆思量不同的所緣,思察心所想到的對象。
4. 喜(pīti):喜歡可意的所緣。
5. 樂(sukha):帶著快樂,黏著於可意的所緣。
6. 掉舉(uddhacca):無法安住於一個所緣。
7. 惛沉(thīna)與睡眠(middha):陷於昏沉、睏倦。
8. 惡作(kukkucca):憂慮、不安。
9. 瞋恚(byāpāda):原文英文在此解作「掛慮」(concern)。
10. 疑(vicikicchā):無法作出決定。
上述心態之所以生起,是因為心缺少正念(sati)。這些煩惱的染污正在心中發生,因此,必須以心觀心,也就是修心隨觀(cittānupassanā)或名業處(nāma-kammaṭṭhāna)。
【英譯者按:莫哥禪師的心隨觀,也是用這種方式,透過培育觀禪的定力來清淨心。】
懈怠的心生起時,以後起、具正念的心觀察它,前一個心,也就是懈怠的心,便止息。第二至第十項的其他心態,也都如此觀察。持續保持正念,正念愈來愈強,具正念的心便看見,前面的各種煩惱心都已止息。隨著前起的心態愈來愈少,正念也更加穩固;缺少正念時,它們就會再出現。
由痛苦所引發的憂惱不再生起,因為前面的第一階段清淨已經克服了這一點。正念因此能不偏離地觀察所有前起之心。所以,觀察的心能辨明這些現象止息的本性。禪修者接著持續觀察諸心的止息,而不是它們的生起。
如果分析這種觀察的性質,可以看出尋、伺、喜、樂四種禪支止息了,帶有五蓋的心也止息了。不再有取色法為所緣的心,欲心也已止息。沒有依靠感官所緣的心,也不再有心去攀緣這個或那個感官對象。
各種感官所緣都不在,外處(bahiddhāyatana)便止息。不取身上的色法為所緣,對熱、緊、麻、痛、腳、手、身體、頭、振動等的覺知,也都停止。因此,只取所緣的止息,世間欲境的概念與心行便止息了。
不以概念或相(nimitta)為所緣,帶有概念之相的想,也就是透過命名而認知的想,就會暫時止息,稱為彼分斷(tadaṅga);或在一段時間內受到壓伏而止息,稱為鎮伏斷(vikkhambhana)。
這就是無相心定(animitta-ceto-samādhi)。
《中部》MN 43〈大方廣經〉(Mahāvedalla Sutta)中,有以下這段話:
依這部經的說明,所謂一切相,也就是所緣,指的是從六根門而來、帶有各種相的世間概念所緣。「賢友,什麼是無相心解脫?賢友,在此教法中,比丘不作意一切所緣之相,進入並安住於無相心定。賢友,這種安住,稱為無相心解脫。」[3]
要辨明世間究竟法之相,或行法之相,觀察的心就必須超越世間概念之相,因為究竟法沒有概念。因此,心若要取究竟法之相,就必須離開概念之相。
【英譯者按:這裡可以看見覺悟之心的智慧。強諦馬禪師有些弟子也是學者,他們協助禪師撰寫《通往入流之路》,把他對修行的說明與經典核對,發現與經中所說相同。】
止乘修法的性質,是以相為所緣,具備禪支而培育修行。觀乘則不取相,以「止息」為所緣建立定。所謂觀乘,是建立能夠觀察諸處究竟所緣的定;可參見《六六經》(Chachakka Sutta)。
依《大方廣經》的說明,不再注意「色法」的六種感官所緣時,帶有世間概念之相的心便止息。以正念觀察那個注意六境的心,取所緣的心就止息,帶著概念之相的想也止息。離開六境之後,具正念的心便安住於沒有概念之相的止息。
在這種止息中保持警覺,使正念穩固地安住,就能建立定,使心離開五蓋。這裡所說心清淨的第二與第三階段,都是透過概念之相止息的修法,來建立定。
持續觀察前起的心,與世間欲境有關的善、不善心,以及身、語、意業,便趨於止息。觀察的心在所緣的止息處,成為心一境性之定(ekaggatā-samādhi)。
此時,正念增強,成為念根(satindriya)。禪修者必須繼續修習,直到定成為定根(samādhindriya)。具足定根的心,就是心清淨;其品質相當於色界第四禪,也就是第三階段心清淨,或第三有分定。
無論禪修者採取哪一種方法來成就聖道支,都必須達到上述的定根;這是所要達成的目標。要達到這裡,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
1. 直接觀察帶有世間欲境概念的心,使這些概念離開。
2. 觀察受的生起與滅去,以修習第二階段的心清淨。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多次將「究竟」寫成 "paramatā";本譯依其語境譯為「究竟」,需要標示巴利文時採通常拼寫 "paramattha"。「受逼迫的色法」沿用本系列譯法,指原文所說四大界呈現逼迫的色法。原文又將纏煩惱(pariyuṭṭhāna)形容為較輕微的煩惱,本譯保留其說明。
2. 原文在此把尋、伺、喜、樂列入尚存煩惱,並依心攀緣、黏著欲境的情境加以解說;本譯保留這個編排,不表示這四種心所本身一概屬於不善。瞋恚(byāpāda)的英語解說原作「掛慮」(concern),與該巴利語通常的詞義不符,因此正文分別保留巴利語的通行中譯與原文的英文解說。
3. 原文在「無相心解脫」後括註 "samāpatti",意為「等至」。這不是「無相心解脫」的逐字對譯,因此正文依英文主句翻譯,將這個括註移列於此。《中部》MN 43 確有不作意一切相而入無相心定的說明,可參閱 [《中部》MN 43]。引文之後,將「一切相」解說為「世間概念之相」等內容,是本書的解說,不是該段經文的逐字引述。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2.2 使概念所緣離開
使概念所緣離開
第一種方法
開始時,要配合行禪一起修習:坐禪三小時,行禪兩小時。行禪只是坐禪的輔助;當正念增強而清淨時,就放下行禪。之後,每次至少坐禪五小時。時間較短,定就無法成為定根(samādhindriya)。
第一階段的心清淨成就時,由四大界受逼迫而生起的煩惱已經止息,心落入有分。此後,禪修者不想久坐,心隨著所緣而躁動等等,這些都是帶著世間欲境概念而生起的心。
對這些心態保持正念,這就是以心觀心。觀察的心只作觀察;禪修者不要留意「生起與滅去」、「無常」、「苦」、「無我」等想(saññā),也不要帶著期待來觀察。
不要隨著生起的有漏之心漂流,也不要與它們相應;不要帶著想讓前起之心生起、滅去的欲求,去觀察它們。觀察前起之心時,它們一出現,只抱著辨識它們的意願來觀察。透過觀察,前起之心便會消失。
不要把看見前起之心的生起與滅去,就當成已經看見心的生滅,或已經辨明法。這些帶有渴愛(taṇhā)、慢(māna)與邪見(diṭṭhi)的心,本身仍不是這裡所說的觀智所緣。這個階段,是清除概念所緣;它們就像覆蓋心的煩惱苔藻與污垢。
【英譯者按:這裡可能出現一個爭議點,涉及強諦瑪禪師以前的某些見解。只要觀察的心尚未達到定根(samādhindriya),或心一境性之定(ekaggatā-samādhi)的程度,他就不承認那是真正的觀智。】
觀察不同的心態時,先清楚知道每一個心態,再觀察它們,例如想尋找所緣的心、思考的心等等。只要有觀察,它就消失;正念一鬆弛,這樣的心又生起;正念再現起時,前起之心就止息。
觀察時,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心生起的胸口部位,只以智(ñāṇa)來觀察,也就是以心觀心,不去注意它生起的位置。如此,提高覺察,努力觀察每一個生起的心。
要求禪修者觀察五小時,是因為不清淨的心不願長久安住於一個所緣。它有躁動的本性,想自由地尋找新的所緣,不願安靜地停留在同一個所緣。
因此,時間一久,心就愈加懈怠、厭倦,不想觀察,生起想順從自己欲望的心。不要跟隨這些心態,而要增強覺察,把它們認清為觀察的所緣,也就是不要迷失在其中。只要這些煩惱心態還在,就無法辨明當下微細的究竟名色。因此,要求禪修者坐得久一些,是有充分理由的。
這樣顯露出來的,是纏煩惱(pariyuṭṭhāna-kilesa),也就是這裡所說微細或較輕微的煩惱。心不想安靜,想向外散開等等。要讓修行順利進行,這些蓋障就必須止息,心才會清淨,適合修觀。
禪修者之所以不能辨明《六六經》所說其他究竟名色法,是因為有這些微細或較輕微的煩惱染污,例如癡。
藉著持戒,並直接修習定的業處,不讓不善心態黏著於心,就是以道支來清淨心。原文在此補充說:「念與定方面的道支,合為六支。」[1]
禪修者必須明白:只要心仍在世間概念的範圍內遊走,就絕不可能取到離開這些概念的究竟名色所緣。至於取出世間究竟涅槃(lokuttara-paramattha-nibbāna)為所緣,就更遙遠了;涅槃既離開世間概念,也離開世間究竟名色。
如此修習,正念增強後,將坐禪時間延長到至少八、九小時。每當前起之心生起,都規律地觀察,不要遺漏。隨著觀察增多,這些心生起得愈來愈少,於是觀察的心所面對的狀態空了,沒有心現起作為所緣。
這種情況出現時,不要期待下一個心生起,而要注意當下沒有被觀察之心現起的空寂、止息之性。這裡的意思是,只有觀察的心存在。
以正念與智,注意沒有心作為所緣的止息之性,可能會出現明淨、清涼的感覺。若有這些現象,不要注意它們,只以正念觀察止息之性,也就是沒有被觀察之心現起的狀態。[2]
禪師舉了一個例子:一個人口袋裡裝著一些錢,出門購物,卻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少錢。買東西的過程中,錢已經用完了,他也不知道。後來又走進一家商店,買了一件東西,把手伸進口袋拿錢,這時才知道錢已經沒有了。
他把手伸進口袋時,注意的不是手,也不是口袋,而是「已經沒有錢了」。
禪修者觀察的心也是如此:只以正念注意止息之性,觀察時不替這個經驗命名。
修行增強之後,禪修者知道,前面作為所緣、帶有概念的心,一個接一個地止息。不要把這當成壞滅智。[3] 這只是心中的概念所緣止息,也不是作為涅槃的行法止息。
這種止息,或所謂「沒有心」的性質,是帶有世間欲境概念(lokiya-kāma-paññatti)的心止息。即使這些心態已經止息,仍然不能取究竟名色為所緣,因為心還在第二階段的清淨。
【英譯者按:這裡又有一個爭議點。在強諦瑪禪師以前,純觀,也就是觀乘(vipassanā-yānika)的修法,是以剎那定(khaṇika-samādhi)來培育觀智。對他而言,這還不是真正的觀智,因為定力尚不足以培育真正的觀智。依他的教導,這仍然屬於心清淨的階段。】
此時,心中生起的不善心態愈來愈少,或已十分微弱。具有正念的善心態守護、照顧著心,使不善心態不再生起。這是同時修習戒清淨(sīla-visuddhi)與心清淨(citta-visuddhi)。
如果禪修者對止息所緣漏失了一次正念,帶有癡、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就會生起。正念恢復時,作為所緣的心便止息。正念必須持續安住於止息所緣。
若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再次生起,不要注意它,只安住於止息。因為正念現起的同一時刻,那個作為所緣的心就會自行止息。
這裡要求的是,直接以正念安住於止息,並持續如此。這確實不是容易的修法。若急於建立正念,心就會變得粗糙,不能導向定。過度用力,會使心的運作粗糙,破壞定。若正念不清淨,癡便生起,以欲境概念為所緣的心又會出現。信(saddhā)與精進(viriya)過強,也無法成就。
因此,以持續的正念與明知觀察止息:明知止息,止息時仍保持明知,但不在心中默念。[4]
禪修者繼續修習,直到觀察的心清淨而有力量,正念能平靜地安住於止息之性。正念增強時,不要限制修習的時數。
這樣修習的理由,是要讓染污顯露出來,例如時間一久就懶散、厭倦的心,不想直接修習的心,不想安住於一個所緣的心,帶有惛沉、睡眠的心,以及想放棄的心等等。以強大的精進,延長修習到八、九小時,是在成就念根(satindriya)與定根(samādhindriya)。正念必須安住於止息,不受任何擾動。
禪修者達到清淨、穩定的定時,胸口會生起一種感覺,可能使人有些害怕,像坐在摩天輪的座椅上,從高處往下降時的感覺。不要讓恐懼生起。[4] 這是第二次落入有分,也就是第二有分定。
讓正念安住於其中,就像先前穩定地安住於止息一樣。讓正念隨著有分心落下,仍像先前那樣,穩定地安住於止息。禪修者必須如此修習,直到心落入有分;但不要帶著想讓它發生的欲求而期待。這會成為貪(lobha),可能破壞定。
修行的心若混入不善心態,就不能證知法。品質至上的究竟法(paramattha-dhamma)是潔淨、清淨的,而且迅速生滅;因此,以它們為所緣的心,不能夾帶黑暗、污穢的煩惱。所有禪修者都必須留意這一點。
如果禪修者在修習時,連兩小時不說話、不移動地坐著都做不到,就無法享有戒、定、道與果的安樂,因為他還不能約束自己的心。
並不是永遠都要坐八、九小時;這只是為了幫助禪修者到達心清淨的完成,也就是正定(sammā-samādhi)。達到正定之後,在任何姿勢中都能修行。
改變、調整身體,表示心正在移動;這也就是破壞身根(kāya-indriya)與意根(mano-indriya)。修行的諸根受到破壞,就無法達到禪那,也不符合這裡所說的觀禪修法,因此不要調整身體。
究竟所緣正在當下生起、滅去,禪修者必須能辨明它們。觀察的心若粗糙、不穩定、不清淨,又怎能辨明它們呢?
所有禪修者都必須留意這一點。
達到第二階段心清淨的禪修者,應能藉著使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止息,輕易地建立定。[4]
意思是,他的心必須穩定地安住於第二有分定。落入有分一次之後起座,下一次再坐禪時,只要安立好身根,就會接連兩次落入有分。
禪修者到達這個狀態時,觀察的心無法注意身體的形狀與樣貌。因此,不會生起帶著頭、身體、手、腳、緊、麻、痛等想的心。也無法取顏色、光、煙霧、黑暗等為所緣。在第二階段的有分定中,不會生起帶有渴愛、慢與邪見、執取所緣的心。
落入有分時,只要知道、保持正念,讓心安住於止息。此時,帶有欲境概念的心不再發生;思考、計畫與命名的心,都已止息。
落入有分定後,能熟練、穩定地安住於止息一小時,也就是熟練於第二有分定。從止息出來後,以正念與智(ñāṇa)覺知自己的身體,便能辨明非常微細的色聚(kalāpa)正在變化、壞滅。
若不想觀察這些色聚,就放下它們,轉而觀察知道色聚的心,這個心便會止息。如此,心安住於止息八、九小時。有時經過兩個半至三小時,帶有欲境概念的心還是會生起。
這是因為時間一久,正念變弱,由癡所引導、帶有欲境概念的心又回來了。但只要正念迅速恢復,它就止息。禪修者繼續以清楚的正念觀察止息。
將第二階段的修法與《毒蛇喻經》比較:那個囚犯逃離四條毒蛇後,繼續逃避追趕他的五個殺人者。
擾亂觀察之心的執取心,就像那五個殺人者。安住於第二次落入有分的定,就像一個已經擺脫五個殺人者的地方。
執取五蘊的心,也就是作為所緣的心,不再生起,因此也沒有它們的滅去,生起與滅去便告結束。帶有概念的心止息了,成為沒有概念的觀察之心。
這些執取之心的止息,只是由戒與定所達成,還不是由觀智或慧(paññā)所達成。作為執取所緣的色(rūpa)止息;以色為所緣的四名蘊(nāma-khandha),也隨之止息。
【英譯者按:這裡可能出現一個爭議點。在強諦瑪禪師以前,有些觀禪教導,把生起與滅去,也就是無常現象的結束,說成涅槃。其他體系沒有像他這樣詳細說明,因此在這一點上,可能引起疑問。】
進入有分定之前,禪修者以智(ñāṇa)觀察,知道帶有執取的不善心態,也就是那些心,正在生起、滅去。落入有分之後,在定的當下,五取蘊止息。此時,使心不穩定的煩惱已經止息、不再存在,心便清淨了。
心不取任何色法為所緣,帶有想(saññā)、替概念命名的心,已經止息。取世間欲境概念為所緣的心路過程止息時,便第二次落入有分。
觀察的心變得微細。不善心態減少,心就乾淨、整齊,不再粗糙。散亂減少,心便安住於當下。取過去與未來為所緣的心已經止息,但心仍未完全穩定。
以大跏趺坐,也就是金剛座禪修(mahāpallaṅka),而得定的禪修者,若還不能辨明受逼迫的色法、心的傾向與受(vedanā),現在便在第二有分定中,只以正念觀察止息一小時。
正念穩定、平靜地安住於止息。當正念平靜而稍微放鬆時,專注於止息,只以正念看著它。這裡的意思是,止息可能自行持續;或者,當外境與心接觸時,心會生起。然而,禪修者可以輕鬆地看著止息,不必控制它。
這種性質,稱為定捨(samādhupekkhā;samādhi-upekkhā),也就是對定保持捨。這時,四大界的逼迫生起,便有一個心從止息中生起,傾向那個逼迫。定心也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一個接一個地變化。
禪修者只以捨心觀察。藉著觀察這個傾向,必然能辨明色法,也就是受逼迫的色,與受之間的關聯。
道與果的殊勝安樂,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得到的。任何禪修者若想修行成功,都必須付出適當的努力與精進,成就其中所需要的要素。
【英譯者按:佛陀在經中已經說明這些要素,但當代多數比丘與禪修者卻把它看成一條輕鬆的道路,甚至扭曲了佛法。】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括註提到念、定方面的道支,並寫出「六支」,但這一段沒有逐項列明是哪六支,故本譯保留原意,不另行補出名單。
2. 此處原文所說「沒有心」(no mind),依同段明文說明,是指沒有前起之心現起作為觀察的所緣;觀察的心仍然存在。原文並明確區分:這個階段的「止息」是帶有世間欲境概念的心止息,還不是涅槃。
3. 原文的英語是「壞滅智」,括號內卻寫成 "bhavaṅgañāṇa"(字面可拆作「有分之智」),疑為誤植。壞滅智的通常巴利語為 "bhaṅga-ñāṇa",可參閱馬哈希禪師《觀智進程》英譯的[「壞滅智」一節]。其中壞滅(bhaṅga)與有分(bhavaṅga)是不同的詞,不能混同;本譯正文依原文英語譯作「壞滅智」。
4. 原文有幾處英文表意不甚清楚,本譯依上下文處理:「急於建立正念」一處,依後文「過度用力使心粗糙」理解;胸口下降感之後的「不要讓它發生」,依後文明確要求讓心落入有分,理解為「不要讓恐懼生起」;「使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止息」一處,則依前後反覆強調概念之心止息、安住第二有分定來翻譯。這些都是依上下文作出的譯意判斷。
第一種方法
開始時,要配合行禪一起修習:坐禪三小時,行禪兩小時。行禪只是坐禪的輔助;當正念增強而清淨時,就放下行禪。之後,每次至少坐禪五小時。時間較短,定就無法成為定根(samādhindriya)。
第一階段的心清淨成就時,由四大界受逼迫而生起的煩惱已經止息,心落入有分。此後,禪修者不想久坐,心隨著所緣而躁動等等,這些都是帶著世間欲境概念而生起的心。
對這些心態保持正念,這就是以心觀心。觀察的心只作觀察;禪修者不要留意「生起與滅去」、「無常」、「苦」、「無我」等想(saññā),也不要帶著期待來觀察。
不要隨著生起的有漏之心漂流,也不要與它們相應;不要帶著想讓前起之心生起、滅去的欲求,去觀察它們。觀察前起之心時,它們一出現,只抱著辨識它們的意願來觀察。透過觀察,前起之心便會消失。
不要把看見前起之心的生起與滅去,就當成已經看見心的生滅,或已經辨明法。這些帶有渴愛(taṇhā)、慢(māna)與邪見(diṭṭhi)的心,本身仍不是這裡所說的觀智所緣。這個階段,是清除概念所緣;它們就像覆蓋心的煩惱苔藻與污垢。
【英譯者按:這裡可能出現一個爭議點,涉及強諦瑪禪師以前的某些見解。只要觀察的心尚未達到定根(samādhindriya),或心一境性之定(ekaggatā-samādhi)的程度,他就不承認那是真正的觀智。】
觀察不同的心態時,先清楚知道每一個心態,再觀察它們,例如想尋找所緣的心、思考的心等等。只要有觀察,它就消失;正念一鬆弛,這樣的心又生起;正念再現起時,前起之心就止息。
觀察時,不要把注意力放在心生起的胸口部位,只以智(ñāṇa)來觀察,也就是以心觀心,不去注意它生起的位置。如此,提高覺察,努力觀察每一個生起的心。
要求禪修者觀察五小時,是因為不清淨的心不願長久安住於一個所緣。它有躁動的本性,想自由地尋找新的所緣,不願安靜地停留在同一個所緣。
因此,時間一久,心就愈加懈怠、厭倦,不想觀察,生起想順從自己欲望的心。不要跟隨這些心態,而要增強覺察,把它們認清為觀察的所緣,也就是不要迷失在其中。只要這些煩惱心態還在,就無法辨明當下微細的究竟名色。因此,要求禪修者坐得久一些,是有充分理由的。
這樣顯露出來的,是纏煩惱(pariyuṭṭhāna-kilesa),也就是這裡所說微細或較輕微的煩惱。心不想安靜,想向外散開等等。要讓修行順利進行,這些蓋障就必須止息,心才會清淨,適合修觀。
禪修者之所以不能辨明《六六經》所說其他究竟名色法,是因為有這些微細或較輕微的煩惱染污,例如癡。
藉著持戒,並直接修習定的業處,不讓不善心態黏著於心,就是以道支來清淨心。原文在此補充說:「念與定方面的道支,合為六支。」[1]
禪修者必須明白:只要心仍在世間概念的範圍內遊走,就絕不可能取到離開這些概念的究竟名色所緣。至於取出世間究竟涅槃(lokuttara-paramattha-nibbāna)為所緣,就更遙遠了;涅槃既離開世間概念,也離開世間究竟名色。
如此修習,正念增強後,將坐禪時間延長到至少八、九小時。每當前起之心生起,都規律地觀察,不要遺漏。隨著觀察增多,這些心生起得愈來愈少,於是觀察的心所面對的狀態空了,沒有心現起作為所緣。
這種情況出現時,不要期待下一個心生起,而要注意當下沒有被觀察之心現起的空寂、止息之性。這裡的意思是,只有觀察的心存在。
以正念與智,注意沒有心作為所緣的止息之性,可能會出現明淨、清涼的感覺。若有這些現象,不要注意它們,只以正念觀察止息之性,也就是沒有被觀察之心現起的狀態。[2]
禪師舉了一個例子:一個人口袋裡裝著一些錢,出門購物,卻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少錢。買東西的過程中,錢已經用完了,他也不知道。後來又走進一家商店,買了一件東西,把手伸進口袋拿錢,這時才知道錢已經沒有了。
他把手伸進口袋時,注意的不是手,也不是口袋,而是「已經沒有錢了」。
禪修者觀察的心也是如此:只以正念注意止息之性,觀察時不替這個經驗命名。
修行增強之後,禪修者知道,前面作為所緣、帶有概念的心,一個接一個地止息。不要把這當成壞滅智。[3] 這只是心中的概念所緣止息,也不是作為涅槃的行法止息。
這種止息,或所謂「沒有心」的性質,是帶有世間欲境概念(lokiya-kāma-paññatti)的心止息。即使這些心態已經止息,仍然不能取究竟名色為所緣,因為心還在第二階段的清淨。
【英譯者按:這裡又有一個爭議點。在強諦瑪禪師以前,純觀,也就是觀乘(vipassanā-yānika)的修法,是以剎那定(khaṇika-samādhi)來培育觀智。對他而言,這還不是真正的觀智,因為定力尚不足以培育真正的觀智。依他的教導,這仍然屬於心清淨的階段。】
此時,心中生起的不善心態愈來愈少,或已十分微弱。具有正念的善心態守護、照顧著心,使不善心態不再生起。這是同時修習戒清淨(sīla-visuddhi)與心清淨(citta-visuddhi)。
如果禪修者對止息所緣漏失了一次正念,帶有癡、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就會生起。正念恢復時,作為所緣的心便止息。正念必須持續安住於止息所緣。
若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再次生起,不要注意它,只安住於止息。因為正念現起的同一時刻,那個作為所緣的心就會自行止息。
這裡要求的是,直接以正念安住於止息,並持續如此。這確實不是容易的修法。若急於建立正念,心就會變得粗糙,不能導向定。過度用力,會使心的運作粗糙,破壞定。若正念不清淨,癡便生起,以欲境概念為所緣的心又會出現。信(saddhā)與精進(viriya)過強,也無法成就。
因此,以持續的正念與明知觀察止息:明知止息,止息時仍保持明知,但不在心中默念。[4]
禪修者繼續修習,直到觀察的心清淨而有力量,正念能平靜地安住於止息之性。正念增強時,不要限制修習的時數。
這樣修習的理由,是要讓染污顯露出來,例如時間一久就懶散、厭倦的心,不想直接修習的心,不想安住於一個所緣的心,帶有惛沉、睡眠的心,以及想放棄的心等等。以強大的精進,延長修習到八、九小時,是在成就念根(satindriya)與定根(samādhindriya)。正念必須安住於止息,不受任何擾動。
禪修者達到清淨、穩定的定時,胸口會生起一種感覺,可能使人有些害怕,像坐在摩天輪的座椅上,從高處往下降時的感覺。不要讓恐懼生起。[4] 這是第二次落入有分,也就是第二有分定。
讓正念安住於其中,就像先前穩定地安住於止息一樣。讓正念隨著有分心落下,仍像先前那樣,穩定地安住於止息。禪修者必須如此修習,直到心落入有分;但不要帶著想讓它發生的欲求而期待。這會成為貪(lobha),可能破壞定。
修行的心若混入不善心態,就不能證知法。品質至上的究竟法(paramattha-dhamma)是潔淨、清淨的,而且迅速生滅;因此,以它們為所緣的心,不能夾帶黑暗、污穢的煩惱。所有禪修者都必須留意這一點。
如果禪修者在修習時,連兩小時不說話、不移動地坐著都做不到,就無法享有戒、定、道與果的安樂,因為他還不能約束自己的心。
並不是永遠都要坐八、九小時;這只是為了幫助禪修者到達心清淨的完成,也就是正定(sammā-samādhi)。達到正定之後,在任何姿勢中都能修行。
改變、調整身體,表示心正在移動;這也就是破壞身根(kāya-indriya)與意根(mano-indriya)。修行的諸根受到破壞,就無法達到禪那,也不符合這裡所說的觀禪修法,因此不要調整身體。
究竟所緣正在當下生起、滅去,禪修者必須能辨明它們。觀察的心若粗糙、不穩定、不清淨,又怎能辨明它們呢?
所有禪修者都必須留意這一點。
達到第二階段心清淨的禪修者,應能藉著使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止息,輕易地建立定。[4]
意思是,他的心必須穩定地安住於第二有分定。落入有分一次之後起座,下一次再坐禪時,只要安立好身根,就會接連兩次落入有分。
禪修者到達這個狀態時,觀察的心無法注意身體的形狀與樣貌。因此,不會生起帶著頭、身體、手、腳、緊、麻、痛等想的心。也無法取顏色、光、煙霧、黑暗等為所緣。在第二階段的有分定中,不會生起帶有渴愛、慢與邪見、執取所緣的心。
落入有分時,只要知道、保持正念,讓心安住於止息。此時,帶有欲境概念的心不再發生;思考、計畫與命名的心,都已止息。
落入有分定後,能熟練、穩定地安住於止息一小時,也就是熟練於第二有分定。從止息出來後,以正念與智(ñāṇa)覺知自己的身體,便能辨明非常微細的色聚(kalāpa)正在變化、壞滅。
若不想觀察這些色聚,就放下它們,轉而觀察知道色聚的心,這個心便會止息。如此,心安住於止息八、九小時。有時經過兩個半至三小時,帶有欲境概念的心還是會生起。
這是因為時間一久,正念變弱,由癡所引導、帶有欲境概念的心又回來了。但只要正念迅速恢復,它就止息。禪修者繼續以清楚的正念觀察止息。
將第二階段的修法與《毒蛇喻經》比較:那個囚犯逃離四條毒蛇後,繼續逃避追趕他的五個殺人者。
擾亂觀察之心的執取心,就像那五個殺人者。安住於第二次落入有分的定,就像一個已經擺脫五個殺人者的地方。
執取五蘊的心,也就是作為所緣的心,不再生起,因此也沒有它們的滅去,生起與滅去便告結束。帶有概念的心止息了,成為沒有概念的觀察之心。
這些執取之心的止息,只是由戒與定所達成,還不是由觀智或慧(paññā)所達成。作為執取所緣的色(rūpa)止息;以色為所緣的四名蘊(nāma-khandha),也隨之止息。
【英譯者按:這裡可能出現一個爭議點。在強諦瑪禪師以前,有些觀禪教導,把生起與滅去,也就是無常現象的結束,說成涅槃。其他體系沒有像他這樣詳細說明,因此在這一點上,可能引起疑問。】
進入有分定之前,禪修者以智(ñāṇa)觀察,知道帶有執取的不善心態,也就是那些心,正在生起、滅去。落入有分之後,在定的當下,五取蘊止息。此時,使心不穩定的煩惱已經止息、不再存在,心便清淨了。
心不取任何色法為所緣,帶有想(saññā)、替概念命名的心,已經止息。取世間欲境概念為所緣的心路過程止息時,便第二次落入有分。
觀察的心變得微細。不善心態減少,心就乾淨、整齊,不再粗糙。散亂減少,心便安住於當下。取過去與未來為所緣的心已經止息,但心仍未完全穩定。
以大跏趺坐,也就是金剛座禪修(mahāpallaṅka),而得定的禪修者,若還不能辨明受逼迫的色法、心的傾向與受(vedanā),現在便在第二有分定中,只以正念觀察止息一小時。
正念穩定、平靜地安住於止息。當正念平靜而稍微放鬆時,專注於止息,只以正念看著它。這裡的意思是,止息可能自行持續;或者,當外境與心接觸時,心會生起。然而,禪修者可以輕鬆地看著止息,不必控制它。
這種性質,稱為定捨(samādhupekkhā;samādhi-upekkhā),也就是對定保持捨。這時,四大界的逼迫生起,便有一個心從止息中生起,傾向那個逼迫。定心也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一個接一個地變化。
禪修者只以捨心觀察。藉著觀察這個傾向,必然能辨明色法,也就是受逼迫的色,與受之間的關聯。
道與果的殊勝安樂,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得到的。任何禪修者若想修行成功,都必須付出適當的努力與精進,成就其中所需要的要素。
【英譯者按:佛陀在經中已經說明這些要素,但當代多數比丘與禪修者卻把它看成一條輕鬆的道路,甚至扭曲了佛法。】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括註提到念、定方面的道支,並寫出「六支」,但這一段沒有逐項列明是哪六支,故本譯保留原意,不另行補出名單。
2. 此處原文所說「沒有心」(no mind),依同段明文說明,是指沒有前起之心現起作為觀察的所緣;觀察的心仍然存在。原文並明確區分:這個階段的「止息」是帶有世間欲境概念的心止息,還不是涅槃。
3. 原文的英語是「壞滅智」,括號內卻寫成 "bhavaṅgañāṇa"(字面可拆作「有分之智」),疑為誤植。壞滅智的通常巴利語為 "bhaṅga-ñāṇa",可參閱馬哈希禪師《觀智進程》英譯的[「壞滅智」一節]。其中壞滅(bhaṅga)與有分(bhavaṅga)是不同的詞,不能混同;本譯正文依原文英語譯作「壞滅智」。
4. 原文有幾處英文表意不甚清楚,本譯依上下文處理:「急於建立正念」一處,依後文「過度用力使心粗糙」理解;胸口下降感之後的「不要讓它發生」,依後文明確要求讓心落入有分,理解為「不要讓恐懼生起」;「使攀緣世間欲境概念的心止息」一處,則依前後反覆強調概念之心止息、安住第二有分定來翻譯。這些都是依上下文作出的譯意判斷。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2.2.3 觀察受的生起與滅去,以培育定
觀察受的生起與滅去,以培育定
第二種方法
透過如天平般的定與大跏趺坐禪修,已能辨明受逼迫的色法、心的傾向與受的禪修者,應以同樣的方式修習第二階段的定。
每當色法受到逼迫,禪修者就觀察心的經驗,也就是受的特相。隨著名色(nāma-rūpa)的性質持續觀察,色法不斷生起,沒有止盡;心的傾向不斷生起,也沒有止盡;心的感受之性同樣如此。禪修者正在辨明它們。
色法一直生起,由一種變成另一種,由一處變到另一處。心也因感受它們而不斷改變。感受之後,這一段因果關聯便告結束。
禪修者以智知道:心不斷取新的所緣,感受它,然後在那裡,也就是在受這一環節,停止、結束。
因此,禪修者繼續觀察受,以及它終止的特性。他透過觀察心的感受之性來建立定,以心作為定的所緣。他所觀察的,只是心「感受,然後消失;感受,然後消失」的性質。
持續以正念觀察時,感受的性質生起,便知道;或說,它出現,便知道。如此,他也知道心的感受之性正在生起、滅去,並知道它止息的性質。
禪修者能安住於受蘊(vedanākkhandha)的止息,知道止息之處。當正念平靜、均衡地安住於受蘊的止息之性時,心便第二次落入有分。
這裡的意思是,傾向外境的意觸(mano-samphassa)止息了,以受逼迫的色法為所緣的心路過程也隨之止息,心便落入有分。
觀察的心知道止息,並與它相應,也就是定。
第二階段的定所能辨明的觀察所緣,以及它的利益:
1. 透過定,能辨明身體是由一組組微細的色聚構成。
2. 心中的五蓋與概念所緣,能止息兩小時。
3. 無法取自己或他人身體三十二部分的概念形相(nimitta)為所緣。
4. 不再以想,將所緣命名為熱、緊、痛、麻等等。
5. 對究竟色法的變化,不再加上「受逼迫的色法」這樣的想(saññā)。
第二階段的定仍無法捨離的現象:
1. 兩小時後,帶有五蓋、攀緣概念的心,仍可能出現。
2. 正念仍不能長時間保持穩定、清淨。
第二種方法
透過如天平般的定與大跏趺坐禪修,已能辨明受逼迫的色法、心的傾向與受的禪修者,應以同樣的方式修習第二階段的定。
每當色法受到逼迫,禪修者就觀察心的經驗,也就是受的特相。隨著名色(nāma-rūpa)的性質持續觀察,色法不斷生起,沒有止盡;心的傾向不斷生起,也沒有止盡;心的感受之性同樣如此。禪修者正在辨明它們。
色法一直生起,由一種變成另一種,由一處變到另一處。心也因感受它們而不斷改變。感受之後,這一段因果關聯便告結束。
禪修者以智知道:心不斷取新的所緣,感受它,然後在那裡,也就是在受這一環節,停止、結束。
因此,禪修者繼續觀察受,以及它終止的特性。他透過觀察心的感受之性來建立定,以心作為定的所緣。他所觀察的,只是心「感受,然後消失;感受,然後消失」的性質。
持續以正念觀察時,感受的性質生起,便知道;或說,它出現,便知道。如此,他也知道心的感受之性正在生起、滅去,並知道它止息的性質。
禪修者能安住於受蘊(vedanākkhandha)的止息,知道止息之處。當正念平靜、均衡地安住於受蘊的止息之性時,心便第二次落入有分。
這裡的意思是,傾向外境的意觸(mano-samphassa)止息了,以受逼迫的色法為所緣的心路過程也隨之止息,心便落入有分。
觀察的心知道止息,並與它相應,也就是定。
第二階段的定所能辨明的觀察所緣,以及它的利益:
1. 透過定,能辨明身體是由一組組微細的色聚構成。
2. 心中的五蓋與概念所緣,能止息兩小時。
3. 無法取自己或他人身體三十二部分的概念形相(nimitta)為所緣。
4. 不再以想,將所緣命名為熱、緊、痛、麻等等。
5. 對究竟色法的變化,不再加上「受逼迫的色法」這樣的想(saññā)。
第二階段的定仍無法捨離的現象:
1. 兩小時後,帶有五蓋、攀緣概念的心,仍可能出現。
2. 正念仍不能長時間保持穩定、清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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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心清淨的第三階段
這種定,能依自己的意願,長時間使心遠離貪欲與憂惱。
落入第二有分心之後,禪修者繼續以正念安住於心的止息,也就是根本業處(mūla-kammaṭṭhāna)。在止息處安住三小時之後,正念的力量會減弱,癡(moha)便在不知不覺中重新黏著於心。疲倦、精進衰弱等心態,可能因此生起;如果又接觸到會引發執取的所緣,就會遇上敵人。禪修者憑自己的知見,知道自己仍未辨明究竟名色。
因此,在止息處停留的時間越長,正念越弱,伺機而動的煩惱就會重新黏著於心。禪修者知道,自己的正念仍未脫離敵人的控制,也看出正念會隨時間而變得脆弱的缺點。所以,他必須繼續修行,不讓正念離開止息的所緣,以正念與智(ñāṇa;緬語讀音作 "nyan"),安住於概念所緣的止息。
讓正念安住所緣時,只要多帶一點欲求,心路過程就會生起。若安住於止息的所緣,卻不夠清楚,癡就會生起。若生起不滿足的心態,就成了微細的瞋。
這裡最重要的是,正念必須十分清淨,連一絲塵垢也沒有。有時,禪修者會對明淨的心感到愉悅,也可能出現明亮的光。他必須捨棄對這些所緣的欲求,在其他心不生起時,只以正念與智安住於止息。
【英譯者按:強諦瑪禪師對於如何勇猛精進,作了以下指導。】
清晨五點至六點,照料身體的需要,例如洗臉、如廁、吃早餐,並保持正念經行。必要時,上午六點至十一點坐禪。中午十二點至晚上十點,繼續修行。晚上十點至十一點,照料身體的需要;晚上十一點至翌日清晨五點,繼續修行。
現在已到徹底排除敵人的階段,所以禪修者必須持續修行,不要起身。之所以需要這麼長的時間,是因為過了三、四個小時,正念若不穩定、不清淨,世間欲境的思惟就會進來。因此,必須勇猛修行,直到正念能清淨、穩定地安住於止息。
禪修者必須更加謹慎,不讓正念消失。保持正念時,不要為修行的狀況擔憂,應當不理會這種擔憂;這是世間的習慣,是不善心所(cetasika)。
用力過度,心便散亂,有分受到擾動,定也隨之被破壞。正念薄弱,就會落入癡,概念之心又再生起。欲求未獲滿足,瞋就生起;想著自己想要達成的目標,貪就生起。
要以智慧(paññā)檢查貪、瞋、癡,不讓它們與正念黏在一起,同時留意止息的性質,以及世間欲境之心。
修行中,有兩組法:色法(rūpa)與名法(nāma)。名法這一組,以有因識(sahetu-viññāṇa)為主導,也就是不善或善的意識。煩惱、五蓋、不善的概念,以及正念、智慧,都在這個意識之中。
因此,這裡只是以有因意識(sahetu-mano-viññāṇa)觀察有因識,也就是以後起的心觀察前起的心。以下,強諦瑪禪師比較了四種這樣的觀察方式;原文說,這是指四種觀禪系統。
1. 以具正念的心,觀察前起之心的無常。
前起的心,也就是有因識,帶有五蓋,是無常的。後起的觀察之心,也就是有因意識,具有正念,觀察前起之心為無常,前起之心便滅去;任何一個心剎那,都只能有一個心存在。
如此,禪修者若能不間斷地觀察,所有帶有五蓋的前起之心,就能暫時止息。原文把這稱為暫時的捨離(tadaṅga vikkhambhana,涉及彼分斷與鎮伏斷),例如在一小時的禪坐中維持一小時。[1]
但這種止息無法持續兩小時,因為身體受到疼痛、痠痛逼迫時,瞋與憂惱便會生起,使這種修法失效。
2. 前起的心帶有概念,後起的觀察之心也帶有概念。
另一種方式,前起的心帶有概念,例如看見一個所緣、聽見一個聲音等。
接著生起的觀察之心,也帶有概念,例如「看見、看見」、「聽見、聽見」等。
疼痛、痠痛生起時,這種方式也無法維持兩小時。
3. 以帶有概念的心,將前起之心觀作什麼也沒有。
前起的心帶有概念,觀察的心也帶有概念,卻把前起的心觀作彷彿什麼也沒有。疼痛、痠痛生起時,這種方式也無法維持兩小時。
4. 前起的心帶有概念,觀察的心則沒有概念,而具有正念。
在這種修法中,正念至少能安住於止息八、九個小時而不移動,甚至可以更久。這就是 強諦瑪禪師的方法。
以上四種觀察方式是相同的。第一、第二、第三種修法,只能藉戒與定達到暫時的彼分斷(tadaṅga),因為它們無法捨離苦根(dukkhindriya),時間一長就會失效。
第四種修法,是從苦受中捨離渴愛(taṇhā),因此不再受苦,脫離蘊苦;原文在此說明,是身體痛,心卻不苦。定也因此穩固。
在第三階段的定中,觀察之心的正念,在心路活動(vīthi-citta)中必須清淨,不能帶有模糊不明的塵垢。[2]
它必須遠離過去與未來的概念所緣,不帶任何世間之想(saññā);心也不能帶有世間欲境的習慣與活動。
正念與了知必須穩定地相伴而行。在這種定中,不讓十四種不善心所黏著於心;關於這十四種不善心所(akusala-cetasika),可參閱阿毗達摩。這個了知之心,稱為清淨心。
禪修者的觀察之心,若不具備上述特質,就無法以了知三相之智(lakkhaṇa-ñāṇa),進入觀智的境界。必須考慮這一點,否則還不能算是真正的觀。
當清淨、寂靜、穩定的正念,穩固地安住於止息的性質時,胸中第三次生起一種微細的感受。這就是心第三次落入有分定。一發生這種情況,心便安住於有分的明淨界。明淨的有分,是究竟的心界,也是諸心生起之處。在第三階段的有分定中,正念不再衰退;不善心所這一組完全止息,只有正念與智慧,也就是智(ñāṇa)。
【英譯者註:在我看來,泰國森林派比丘所說的正念與智慧,可能就是指這種定。】
有些禪修者說,在這裡,只有了知存在。觀察之心達到定根(samādhindriya)時,變得十分微細。因為各種世間欲境的概念、心與活動,在這種定中都已完全止息,所以不再有雜染出現、黏著於心;住於這種定時,十四種不善心所都止息了。
這些心的止息,並不是涅槃界。【英譯者按:這是由定力所成就,不是由智慧所成就。在其他修法系統中,可能會把它誤認為涅槃。】
此時已沒有需要進一步清淨心的理由,心能不移動地安住於有分的明淨界。禪修者住於這種定時,遠離五種感官所緣,也遠離過去與未來的法所緣(dhamma-ārammaṇa)。在一段時間內,他也遠離帶有貪、瞋、癡與邪見煩惱的所緣;這是鎮伏(vikkhambhana)。
因此,具足正定(sammā-samādhi)的有因心,只取有分為所緣。《中部》的《六六經》(Chachakka Sutta)說,禪修者也必須了知意(mano)。[3]
現在,這個所成就的定,辨明了意的明淨界。憑藉捨與心一境性之定(upekkhā-ekaggatā-samādhi)的力量,只取明淨的有分為所緣,就能依自己的意願安住其處。
這個明淨界,是不帶概念的相(nimitta),已離開世間欲境的概念之想。由於具足定根,便遠離伴隨想、會擾亂這種定的煩惱。在明淨的有分中,煩惱之相已止息,因此遠離對這些相的想;這種定也遠離對想的欲求。欲境所緣(kāma-ārammaṇa)與煩惱,在那裡止息,所以遠離了不如理作意(ayoniso-manasikāra)之想。
不再需要防範煩惱,這就是戒清淨(sīla-visuddhi)。由於染污的煩惱止息,心變得清淨,這就是心清淨(citta-visuddhi)。使心動搖的原因消失,這就是定根(samādhindriya)。
心只是安住於明淨的有分,因此,當下原本可能因感官所緣接觸而生起的名色過程,無法在那裡生起。觀察之心在那裡守護有分,法所緣便沒有生起的機會。這是因為有因識具足定根,持續傾向明淨的有分,以它為所緣,可以與有分相伴安住許多小時。
這種定的心,只專注觀察呈現在有分意門中的相似影像,不接受任何世間概念所緣。以世間概念為所緣的心行(citta-saṅkhāra)不存在;對那個所緣,也就是呈現在有分心中的相似影像,帶有究竟法之想的心行,也都不在心中。[4]
這可以說是「沒有想」。但也不能說想完全不存在,因為只要有心,就有想。
若要繼續修行,禪修者必須離開明淨的有分,轉而觀察究竟所緣。這就是離開對六根門的捨離;原文把對六根門的捨離,稱為六支捨(chaḷaṅgupekkhā)。[5]
要觀察名色的性質,禪修者的觀察之心,必須具足對六根門捨離的特質。
【英譯者按:這與捨與心一境性之定、定根、正定等,是同一回事。】
佛陀的教導,也就是經典中說:光明心,或有分心(bhavaṅga-citta),在不善心路活動(akusala-citta-vīthi)之時受到染污;在善心路活動之時,則遠離染污。禪修者應留意經典中的這一點。[6]
這第三階段的定,或心清淨,已脫離煩惱,能安住於明淨的有分。因此,這裡所說的修行,符合佛陀的教導。
禪修者若要修習大觀(mahā-vipassanā),就必須從明淨的有分出來。他既能辨明明淨的有分,就能觀察五根門的所緣接觸五種淨色(pasāda)時,所生起的現象。【英譯者按:所緣是色、聲等;淨色則是眼淨色、耳淨色等。】
依《六六經》所說,他能辨明六對明淨界。[6]
強諦瑪禪師的看法:
基本禪修的所緣有很多,例如頭頂、腹部起伏的標記、觀察前起之心與後起之心,也就是觀察之心;以強烈或柔和的呼吸修入出息念;修剎那定(khaṇika-samādhi);修純觀(suddha-vipassanā)等。
在緬甸,老師們使用這些方法或系統,教導、指導禪修者修行。但如果禪修者仍未辨明六對明淨界與六識,就表示他們的辨明仍不真實、不正確。
【英譯者註:泰國森林派依循經典的傳統,沒有混淆,不會出現這個問題。可參閱阿姜曼的傳承,以及阿姜查的教導。】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以「暫時的捨離」解釋 "tadaṅga vikkhambhana",但通常彼分斷(tadaṅga-pahāna)與鎮伏斷(vikkhambhana-pahāna)是分別列出的名稱。正文保留原文的並列用語及說明。第一種方法末尾的英文括註也不完整,依其「一小時禪坐中有一小時」的意思譯出。
2. 原句中,「正念清淨」與「心路心(vīthi-citta)」的關係表達不清,原文括註把後者解作「心的活動」。正文採「在心路活動中必須清淨」的讀法;這是依上下文作出的語意判讀。
3. 原文先寫「意」為 "māna or mano",後文又單用 "māna"。通常,意是「意(mano)」,而另一詞是「慢(māna)」,兩者不同。這裡依《六六經》談六內處的語境,譯為「意」。
4. 原文常把「究竟(paramattha)」拼成 "paramatā"。本段英文又以 "transcendental" 形容它,容易被理解成「出世間」,但依本章一貫用法,此處仍指究竟法。正文因此採「究竟法之想」。原文先說只取明淨有分、法所緣無機會生起,接著又說觀察有分意門中的相似影像;這兩種敘述均予保留。
5. 原文用「捨離六根門」解釋六支捨(chaḷaṅgupekkhā),並先說離開這種捨離,再說觀察之心須具足這種特質。正文保留這兩層敘述,巴利文則採「六支捨」的通行譯名。
6. 這裡把光明心與有分心連在一起,是本書採用的解說。[《增支部》光明心經文]說心光明、受外來煩惱染污或脫離染污,經文本身沒有使用「有分心」一詞。[《中部》第 148 經《六六經》]列出六內處、六外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愛;本書所說的「六對明淨界」,以及把有分納入其中的說法,應依本書的修法框架理解。
落入第二有分心之後,禪修者繼續以正念安住於心的止息,也就是根本業處(mūla-kammaṭṭhāna)。在止息處安住三小時之後,正念的力量會減弱,癡(moha)便在不知不覺中重新黏著於心。疲倦、精進衰弱等心態,可能因此生起;如果又接觸到會引發執取的所緣,就會遇上敵人。禪修者憑自己的知見,知道自己仍未辨明究竟名色。
因此,在止息處停留的時間越長,正念越弱,伺機而動的煩惱就會重新黏著於心。禪修者知道,自己的正念仍未脫離敵人的控制,也看出正念會隨時間而變得脆弱的缺點。所以,他必須繼續修行,不讓正念離開止息的所緣,以正念與智(ñāṇa;緬語讀音作 "nyan"),安住於概念所緣的止息。
讓正念安住所緣時,只要多帶一點欲求,心路過程就會生起。若安住於止息的所緣,卻不夠清楚,癡就會生起。若生起不滿足的心態,就成了微細的瞋。
這裡最重要的是,正念必須十分清淨,連一絲塵垢也沒有。有時,禪修者會對明淨的心感到愉悅,也可能出現明亮的光。他必須捨棄對這些所緣的欲求,在其他心不生起時,只以正念與智安住於止息。
【英譯者按:強諦瑪禪師對於如何勇猛精進,作了以下指導。】
清晨五點至六點,照料身體的需要,例如洗臉、如廁、吃早餐,並保持正念經行。必要時,上午六點至十一點坐禪。中午十二點至晚上十點,繼續修行。晚上十點至十一點,照料身體的需要;晚上十一點至翌日清晨五點,繼續修行。
現在已到徹底排除敵人的階段,所以禪修者必須持續修行,不要起身。之所以需要這麼長的時間,是因為過了三、四個小時,正念若不穩定、不清淨,世間欲境的思惟就會進來。因此,必須勇猛修行,直到正念能清淨、穩定地安住於止息。
禪修者必須更加謹慎,不讓正念消失。保持正念時,不要為修行的狀況擔憂,應當不理會這種擔憂;這是世間的習慣,是不善心所(cetasika)。
用力過度,心便散亂,有分受到擾動,定也隨之被破壞。正念薄弱,就會落入癡,概念之心又再生起。欲求未獲滿足,瞋就生起;想著自己想要達成的目標,貪就生起。
要以智慧(paññā)檢查貪、瞋、癡,不讓它們與正念黏在一起,同時留意止息的性質,以及世間欲境之心。
修行中,有兩組法:色法(rūpa)與名法(nāma)。名法這一組,以有因識(sahetu-viññāṇa)為主導,也就是不善或善的意識。煩惱、五蓋、不善的概念,以及正念、智慧,都在這個意識之中。
因此,這裡只是以有因意識(sahetu-mano-viññāṇa)觀察有因識,也就是以後起的心觀察前起的心。以下,強諦瑪禪師比較了四種這樣的觀察方式;原文說,這是指四種觀禪系統。
1. 以具正念的心,觀察前起之心的無常。
前起的心,也就是有因識,帶有五蓋,是無常的。後起的觀察之心,也就是有因意識,具有正念,觀察前起之心為無常,前起之心便滅去;任何一個心剎那,都只能有一個心存在。
如此,禪修者若能不間斷地觀察,所有帶有五蓋的前起之心,就能暫時止息。原文把這稱為暫時的捨離(tadaṅga vikkhambhana,涉及彼分斷與鎮伏斷),例如在一小時的禪坐中維持一小時。[1]
但這種止息無法持續兩小時,因為身體受到疼痛、痠痛逼迫時,瞋與憂惱便會生起,使這種修法失效。
2. 前起的心帶有概念,後起的觀察之心也帶有概念。
另一種方式,前起的心帶有概念,例如看見一個所緣、聽見一個聲音等。
接著生起的觀察之心,也帶有概念,例如「看見、看見」、「聽見、聽見」等。
疼痛、痠痛生起時,這種方式也無法維持兩小時。
3. 以帶有概念的心,將前起之心觀作什麼也沒有。
前起的心帶有概念,觀察的心也帶有概念,卻把前起的心觀作彷彿什麼也沒有。疼痛、痠痛生起時,這種方式也無法維持兩小時。
4. 前起的心帶有概念,觀察的心則沒有概念,而具有正念。
在這種修法中,正念至少能安住於止息八、九個小時而不移動,甚至可以更久。這就是 強諦瑪禪師的方法。
以上四種觀察方式是相同的。第一、第二、第三種修法,只能藉戒與定達到暫時的彼分斷(tadaṅga),因為它們無法捨離苦根(dukkhindriya),時間一長就會失效。
第四種修法,是從苦受中捨離渴愛(taṇhā),因此不再受苦,脫離蘊苦;原文在此說明,是身體痛,心卻不苦。定也因此穩固。
在第三階段的定中,觀察之心的正念,在心路活動(vīthi-citta)中必須清淨,不能帶有模糊不明的塵垢。[2]
它必須遠離過去與未來的概念所緣,不帶任何世間之想(saññā);心也不能帶有世間欲境的習慣與活動。
正念與了知必須穩定地相伴而行。在這種定中,不讓十四種不善心所黏著於心;關於這十四種不善心所(akusala-cetasika),可參閱阿毗達摩。這個了知之心,稱為清淨心。
禪修者的觀察之心,若不具備上述特質,就無法以了知三相之智(lakkhaṇa-ñāṇa),進入觀智的境界。必須考慮這一點,否則還不能算是真正的觀。
當清淨、寂靜、穩定的正念,穩固地安住於止息的性質時,胸中第三次生起一種微細的感受。這就是心第三次落入有分定。一發生這種情況,心便安住於有分的明淨界。明淨的有分,是究竟的心界,也是諸心生起之處。在第三階段的有分定中,正念不再衰退;不善心所這一組完全止息,只有正念與智慧,也就是智(ñāṇa)。
【英譯者註:在我看來,泰國森林派比丘所說的正念與智慧,可能就是指這種定。】
有些禪修者說,在這裡,只有了知存在。觀察之心達到定根(samādhindriya)時,變得十分微細。因為各種世間欲境的概念、心與活動,在這種定中都已完全止息,所以不再有雜染出現、黏著於心;住於這種定時,十四種不善心所都止息了。
這些心的止息,並不是涅槃界。【英譯者按:這是由定力所成就,不是由智慧所成就。在其他修法系統中,可能會把它誤認為涅槃。】
此時已沒有需要進一步清淨心的理由,心能不移動地安住於有分的明淨界。禪修者住於這種定時,遠離五種感官所緣,也遠離過去與未來的法所緣(dhamma-ārammaṇa)。在一段時間內,他也遠離帶有貪、瞋、癡與邪見煩惱的所緣;這是鎮伏(vikkhambhana)。
因此,具足正定(sammā-samādhi)的有因心,只取有分為所緣。《中部》的《六六經》(Chachakka Sutta)說,禪修者也必須了知意(mano)。[3]
現在,這個所成就的定,辨明了意的明淨界。憑藉捨與心一境性之定(upekkhā-ekaggatā-samādhi)的力量,只取明淨的有分為所緣,就能依自己的意願安住其處。
這個明淨界,是不帶概念的相(nimitta),已離開世間欲境的概念之想。由於具足定根,便遠離伴隨想、會擾亂這種定的煩惱。在明淨的有分中,煩惱之相已止息,因此遠離對這些相的想;這種定也遠離對想的欲求。欲境所緣(kāma-ārammaṇa)與煩惱,在那裡止息,所以遠離了不如理作意(ayoniso-manasikāra)之想。
不再需要防範煩惱,這就是戒清淨(sīla-visuddhi)。由於染污的煩惱止息,心變得清淨,這就是心清淨(citta-visuddhi)。使心動搖的原因消失,這就是定根(samādhindriya)。
心只是安住於明淨的有分,因此,當下原本可能因感官所緣接觸而生起的名色過程,無法在那裡生起。觀察之心在那裡守護有分,法所緣便沒有生起的機會。這是因為有因識具足定根,持續傾向明淨的有分,以它為所緣,可以與有分相伴安住許多小時。
這種定的心,只專注觀察呈現在有分意門中的相似影像,不接受任何世間概念所緣。以世間概念為所緣的心行(citta-saṅkhāra)不存在;對那個所緣,也就是呈現在有分心中的相似影像,帶有究竟法之想的心行,也都不在心中。[4]
這可以說是「沒有想」。但也不能說想完全不存在,因為只要有心,就有想。
若要繼續修行,禪修者必須離開明淨的有分,轉而觀察究竟所緣。這就是離開對六根門的捨離;原文把對六根門的捨離,稱為六支捨(chaḷaṅgupekkhā)。[5]
要觀察名色的性質,禪修者的觀察之心,必須具足對六根門捨離的特質。
【英譯者按:這與捨與心一境性之定、定根、正定等,是同一回事。】
佛陀的教導,也就是經典中說:光明心,或有分心(bhavaṅga-citta),在不善心路活動(akusala-citta-vīthi)之時受到染污;在善心路活動之時,則遠離染污。禪修者應留意經典中的這一點。[6]
這第三階段的定,或心清淨,已脫離煩惱,能安住於明淨的有分。因此,這裡所說的修行,符合佛陀的教導。
禪修者若要修習大觀(mahā-vipassanā),就必須從明淨的有分出來。他既能辨明明淨的有分,就能觀察五根門的所緣接觸五種淨色(pasāda)時,所生起的現象。【英譯者按:所緣是色、聲等;淨色則是眼淨色、耳淨色等。】
依《六六經》所說,他能辨明六對明淨界。[6]
強諦瑪禪師的看法:
基本禪修的所緣有很多,例如頭頂、腹部起伏的標記、觀察前起之心與後起之心,也就是觀察之心;以強烈或柔和的呼吸修入出息念;修剎那定(khaṇika-samādhi);修純觀(suddha-vipassanā)等。
在緬甸,老師們使用這些方法或系統,教導、指導禪修者修行。但如果禪修者仍未辨明六對明淨界與六識,就表示他們的辨明仍不真實、不正確。
【英譯者註:泰國森林派依循經典的傳統,沒有混淆,不會出現這個問題。可參閱阿姜曼的傳承,以及阿姜查的教導。】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以「暫時的捨離」解釋 "tadaṅga vikkhambhana",但通常彼分斷(tadaṅga-pahāna)與鎮伏斷(vikkhambhana-pahāna)是分別列出的名稱。正文保留原文的並列用語及說明。第一種方法末尾的英文括註也不完整,依其「一小時禪坐中有一小時」的意思譯出。
2. 原句中,「正念清淨」與「心路心(vīthi-citta)」的關係表達不清,原文括註把後者解作「心的活動」。正文採「在心路活動中必須清淨」的讀法;這是依上下文作出的語意判讀。
3. 原文先寫「意」為 "māna or mano",後文又單用 "māna"。通常,意是「意(mano)」,而另一詞是「慢(māna)」,兩者不同。這裡依《六六經》談六內處的語境,譯為「意」。
4. 原文常把「究竟(paramattha)」拼成 "paramatā"。本段英文又以 "transcendental" 形容它,容易被理解成「出世間」,但依本章一貫用法,此處仍指究竟法。正文因此採「究竟法之想」。原文先說只取明淨有分、法所緣無機會生起,接著又說觀察有分意門中的相似影像;這兩種敘述均予保留。
5. 原文用「捨離六根門」解釋六支捨(chaḷaṅgupekkhā),並先說離開這種捨離,再說觀察之心須具足這種特質。正文保留這兩層敘述,巴利文則採「六支捨」的通行譯名。
6. 這裡把光明心與有分心連在一起,是本書採用的解說。[《增支部》光明心經文]說心光明、受外來煩惱染污或脫離染污,經文本身沒有使用「有分心」一詞。[《中部》第 148 經《六六經》]列出六內處、六外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愛;本書所說的「六對明淨界」,以及把有分納入其中的說法,應依本書的修法框架理解。
- Nalora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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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 與《毒蛇喻經》的對照
與《毒蛇喻經》的對照
從第二有分到第三有分的修行,可以作以下對照:落入第二有分,就像已經逃離五個殺人者,也就是五蘊,接著繼續逃避第六個殺人者;他也是親密的同伴,代表喜貪(nandi-rāga)。
潛伏的渴愛,也就是隨眠中的渴愛(anusaya-taṇhā),或稱喜貪,在整個生死輪迴(saṃsāra)中一直黏著於心。因此,每一個心生起時,它就已經在那裡。
心第三次落入有分時,帶有喜貪的心,連同活動的心路過程,一起止息。從明淨的有分出來之後,就擺脫了第六個殺人者,也就是那位親密的同伴,到達安全之處。[1]
中文譯校說明
1.《毒蛇喻經》經中以四條毒蛇譬喻四大界、五個殺人者譬喻五取蘊、第六個同行的殺人者譬喻喜貪;空村譬喻六內處,劫村的盜賊譬喻六外處。本書把譬喻進一步對應到三種有分定,是其修法解說。末節原文寫「六個村落、六間房屋」,與前文「一個有六間房屋的村落」不一致;譯文照錄,經文本身說的是一個空村。
從第二有分到第三有分的修行,可以作以下對照:落入第二有分,就像已經逃離五個殺人者,也就是五蘊,接著繼續逃避第六個殺人者;他也是親密的同伴,代表喜貪(nandi-rāga)。
潛伏的渴愛,也就是隨眠中的渴愛(anusaya-taṇhā),或稱喜貪,在整個生死輪迴(saṃsāra)中一直黏著於心。因此,每一個心生起時,它就已經在那裡。
心第三次落入有分時,帶有喜貪的心,連同活動的心路過程,一起止息。從明淨的有分出來之後,就擺脫了第六個殺人者,也就是那位親密的同伴,到達安全之處。[1]
中文譯校說明
1.《毒蛇喻經》經中以四條毒蛇譬喻四大界、五個殺人者譬喻五取蘊、第六個同行的殺人者譬喻喜貪;空村譬喻六內處,劫村的盜賊譬喻六外處。本書把譬喻進一步對應到三種有分定,是其修法解說。末節原文寫「六個村落、六間房屋」,與前文「一個有六間房屋的村落」不一致;譯文照錄,經文本身說的是一個空村。